發表時間: 2001-07-16 10:00:00作者:
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在加拿大難民申請聆訊的最後一日作供時表示,由於他知道太多中國高層的政治鬥爭內幕,中國當局將打擊走私集中到他一個人身上,要殺人滅口。
星島日報14日報導,他的代表律師馬塔斯重申,他的當事人是被政治逼害,更令他困擾的是,賴昌星仍要四出找資料去證明自己的清白,有違無罪假定的司法精神。但他亦重申,難民局要通過三重測試,才能決定賴昌星的難民身份。
賴昌星由其代表律師引導作供時說,就十四名被中國判死刑(其中七人已被處死)的名單逐一評說,他說四二○小組把七名被處決犯的罪名都掛在他身上,令他成為總理朱鎔基打擊走私的替罪羊。
馬塔斯又引導賴昌星對走私商品的問題作出反駁。其中一項指海關關員朱建國只抽查載有商品的貨櫃,而非全數貨櫃,賴昌星力指海關有鐵條封櫃,不能打開調包。
另外,另一關員蔡雙敏的口供亦指他走私毛荳油。賴昌星則說,生意還有做,走私則是杜撰的。
他解釋,一個貨櫃成本五十萬,扣除關稅二萬多,運費七千元,如果要加上五萬到六萬元賄款,利潤只有一、二萬,不過是正當生意,怎能算走私。他說中國憑感覺做事,為求目的,甚麼也做出來,故此對於被指走私毛荳油、香菸等指控及列出的流程圖,賴昌星亦以看不懂一一否認,認為是四二○專案小組編出來的。
馬塔斯在作供後說:「這是案件最困擾我的事之一,在刑事案件中有無罪假定,當事人毋須證明自己清白,但科利森(移民部律師)的提問基本上要賴昌星表白自己的清白,無人應如此自辯。」他又說:「那是困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