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09-08 03:34:00作者:
強姦行為最可恥!看看你們的類型吧,都是地痞。
1、追求快樂型或消費型。這種類型有一個選擇被害者,並向這個方向誘騙的過程,它雖然也有強烈的性衝動,但是有相當濃厚的玩弄因素。這種類型的人大多數在過去發生過有問題的行為,生活狀況也不安定。而且很多人具有性方面的經驗,在性格上有強烈的自我顯示傾向,確信客觀條件對自己合適,對方也有那種意思,對方是會答應的,以導致犯罪。
2、千方百計想性交的人,他侵入獨自預先選擇的被害者所在之處,進行強姦。這種類型名為"短絡型"。這種類型的人一般獨處,性方面的經驗少。他們受到強烈的性刺激,既不能以健全的形式使其升華,也沒辦法謀求代償性滿足。可以說他在性方面是個未成熟者,在手段方面充滿著犯罪性。
3、衝動型,在屋外等地對偶然遇到的人,進行強姦。這種類型人,性格內向、自卑感強。在性方面,很多人沒有性交經驗,而且也不知道手淫,或者相反地,從激烈的手淫經驗而產生罪惡感。他們很多人有性的不完全感,或者有神經症的衝突,他們在性格問題和性問題之間有很密切的關聯。對於這類人,與其考慮其犯罪性,倒不如考慮對其進行心理治療。
4、"捎帶型",這種人是以盜竊目的潛入室內時,看見有個女人睡著,便產生了淫念。這種類型,從其行為判斷,與其說是性問題,倒不如說是犯罪性的進一步發展,問題更為嚴重。
以上列舉的是強姦犯罪中常見的四種類型,當然不是絕對的,有很多案例會具有二種以上的類型。但結局只有一個,判刑,有期8年以上,直到槍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