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09-24 06:28:00作者: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近日向媒體公開了該部門今年以來查處的近20起壟斷行業強制交易、濫收費案件,涉及供電、供水、電信、銀行、保險、新華書店等行業,使市民對壟斷行業的違規行為有了進一步的認識。
據瞭解,壟斷行業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在6個方面。
一是供水、供電等公用企業強行銷售水表、電錶,強行收取押金、超標準收費。淮南市一家供水公司利用收取水費之機,以水表不準確或損壞為名,強制用戶更換水表,並禁止用戶到其他地方購買水表。蒙城縣兩個供電所利用農村電網改造之機,強制用戶購買其提供的電錶。宿松縣一供電所強制用戶交納用電押金。
二是電信企業強行收取話機代維費、強行搭售話機、強行收取預付話費。宿州市一家縣電信局1998年以來每月向用戶收取1元話機代維費,但用戶從未接受過其話機檢修和維護服務,僅1999年、2000年,該局就以此獲利23萬元。蚌埠市、亳州市也有一些縣局存在類似現象。
三是郵政部門強制儲蓄、強行收取特快費、強行搭售商品。六安市一家郵政局以不予取款或拖延辦理等手段,強制在該局取匯款的農民購買其搭售的稻種。安慶市一家縣郵政局違法收取特快專遞費,桐城市一家郵政局強制用戶參加郵政儲蓄。
四是銀行、信用社強制貸款人購買其指定的商品。壽縣一家信用社利用發放農資貸款之機,強制貸款農戶到指定經營者處購買化肥。去年以來,這家信用社向625戶農民發放農資貸款80萬元,這些農戶基本都被迫完成了購買任務。
五是保險公司聯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強制售險。巢湖市一家保險公司通過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強行向中小學生推銷人身保險和醫療保險;另一家保險公司則聯合交通部門,借客貨車營運證年審之機,強制部分駕駛員購買保險。
六是新華書店利用征訂、發行中小學教材,強行搭售圖書、學具和教輔材料。
摘自《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