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10-09 05:31:00作者:
騙取巨額保險金的犯罪嫌疑人劉兆林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批准逮捕。
32歲的劉兆林大學畢業後在中國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大興公司做保險營銷員,因有多次挪用客戶保險金的劣跡,於1999年6月被公司除名。被公司開除後,劉兆林急於補上挪用的資金窟窿,便打起了騙取客戶保險金的主意。同年9月,劉兆林打著人壽保險公司的旗號,以高回報率和短期限為誘餌,私刻公章與京城某報社簽訂了保險合同。為了騙取對方的信任,劉兆林還將已作廢的工作證和聘書交與報社的財務部門過目。1999年9月和2000年3月,劉兆林先後兩次與該報社簽訂了未被批准的所謂「大額增值特約生存保單」的保險單和保險協議,對方也將總價值為900萬元的兩張支票交到他手中。錢到手後,劉兆林將其全部用於償還債務和經營個人公司。今年9月,公安機關將潛逃至山東青州市的劉兆林抓獲歸案。直至案發,劉兆林仍有800萬元巨額保險金沒有歸還。
消息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