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終於在中國海關出版社近日出版的《廈門遠華大案--查緝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紀實》中找到了答案,這本書通過大量來自中共查處遠華走私案4.20專案組的第一手材料,披露了此案一些鮮為人知的內幕。該書作者海韻是中國海關關員,也是參與「中央4.20專案」的工作人員。
原來,舉報賴昌星的是一封於1999年春節後寄到中南海的署名「一群申張正義的人」的舉報信,信的抬頭是「致:江澤民總書記、朱鎔基總理」。1999年4月20日,中共有關領導在中紀委和海關總署的上報材料上批示,下令嚴查遠華走私案。賴昌星居然比專案組負責人早6天知道批示的內容,當然他也知道是誰舉報了他。寫舉報信的人就是遠華集團的核心成員,職務副總。從1994年至1998年,此人與賴昌星「甘苦與共」,參與操縱遠華集團的所有走私活動,對賴昌星的關係網和走私行徑瞭如指掌,因而長達74頁、洋洋灑灑數萬言的舉報信內容豐富多彩,不僅提供了一些查處線索,還附了不少的證據材料。
舉報人在舉報信上如此下功夫,因為他深知賴昌星有著廣泛的關係網,另一方面恐怕也反映了他對我們有關行政、紀檢、司法部門反腐的決心和能力有疑問。他不希望自己的舉報泥牛入海無消息,而自身的腦袋卻搬了家。
廈門特大走私案是中共建政以來查處的最大的一起經濟犯罪案件,涉案金額高達幾百億人民幣;而從20世紀80年代的小打小鬧,到90年代的瘋狂走私,賴昌星的走私犯罪活動時間跨度長達十幾年,到了後來,正如廈門經濟發展委員會主任所說,廈門正常的對外經貿活動都難以開展。這說明賴昌星的走私活動在廈門早就是公開的秘密,用廈門市那位出了問題的原副市長藍甫的話說:「走私是公開的,而且在廈門家喻戶曉。」但面對這樣的境況,是誰讓賴昌星集團如此猖獗地走私了那麼多年?廈門從市委書記、副書記、副市長到一批廳局級幹部都「爛了」,但福建省的有關領導怎麼又失察了?在來自全國各地及中央有關部門的千餘名辦案人員陸續匯聚廈門後,辦案部門先後收到群眾來信1200多封、舉報電話700多個,接待群眾來訪160多人次。群眾的踴躍舉報,為案件的查處提供了大量有價值的線索。那麼,在賴昌星瘋狂走私的90年代中後期,難道就沒有群眾舉報?這些舉報又何以石沉大海了呢?查處廈門特大走私案時,調集了全國紀檢、監察、海關、公安、檢察、法院、金融、稅務等部門的精兵強將,那麼此前這些部門何以沒有發現賴昌星集團的蛛絲馬跡?
既如此,我們不禁要問:如果不是賴昌星集團的堡壘被從內部攻破,這幫走私分子還要苟延殘喘多少時日?我們又如何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有關部門」在預防和打擊犯罪活動上的威力?
中共黨內腐敗是這個走私集團能夠橫行10多年的根本所在。依法治國,必須先依法治黨,把腐敗的中共清理掉,只有這樣反腐倡廉才能真正取得成效,中國才有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