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1-11-17 03:04:00作者:
色情行業要合法化了嗎?斷沒有這回事的。我不過是姑妄言之,諸君就姑妄聽之,想也無妨吧。
色情行業在我國是非法的,是常識;而它是普遍存在的,氾濫成災的,也是事實。明眼人也都瞧得見的,一次次的「嚴厲打擊」都不過是虛張聲勢,雷聲轟隆過後,依然是欣欣向榮。誰在保護它呢?也是顯而易見的:貪色的和貪財的。
窯子,有個雅號叫銷金窟。銷魂是不用說的,但銷魂先須銷銀子,沒錢不行。錢從何來?用權變來的唄。錢來得容易,當然一擲不惜千金;錢來得不乾淨,也只合用在那麼不乾淨的地方吧。再說啦,現在行賄不是時興送婊子嗎?一朝權在手,不僅有人送銀子,還有人送婊子呢。就是真沒人送,還可以簽字報銷嘛。窯子,其實就是婊子的專賣店。誰是這窯子的頂樑柱,誰是這窯子的「上帝」,不是很明顯的嗎?
窯子,絕對是高消費場所,沒本的生意,日進斗金,財源滾滾。說窯子是一座金山,實不為過。常言道靠山吃山,你要推倒這座山,靠山吃山的一群先就不會答應。不是說色情是非法的嗎?誰還敢包庇縱容不成?正是因它是非法的,有人才能貪贓枉法,要是合法的,他枉個屁去!
不管我們怎樣地痛心疾首,色情行業依然是走勢看好。若還一味大談「掃除」,不客氣講,憑幾把破笤帚,實在是無能為力的。就像粘在莊嚴、整潔的大廈牆壁上的一些水泥渣,掃是難以掃掉的,得「鏟」,可是一些拿鏟子的人呢,鏟子高高舉著,就是不落下來;偶然看它落下來了,勢大力沉似的,落地的當兒,卻又輕飄飄的,只聽得「丁丁噹噹」,愉悅如六和塔上的風鈴。有時甚至連響聲也沒有,振聾發聵、繞樑三日不去的是他發力時的一聲:「嗨!」。
我們旁觀的人是只有著急的份兒,拿鏟子去鏟的資格是沒有的。灰心之餘,有時就不免這樣想:掃除不成,不如就讓它合法化了吧。
說到色情合法化的利弊,「弊」嘛其實是不用談的。色情行業既然難以掃除,那麼它合不合法化,「弊」總是在的。苟能在「合法化」中尋出些「利」來,也未嘗不可以考慮。不管怎麼說,總比有弊無利的好吧。
歸納起來,其利有四:
一、 可以增加財政收入。合法化了的色情行業自然是個很大的稅源,因其行業特殊性,課以重稅,理有固然。對它上繳的稅金我們應如何看呢?不過是非法情形下色情行業繳給某些人的保護費而已。合法了,自然就無須保護了。
二、 可以減少執法腐敗。合了法,不犯法,對執法者敬而遠之,不需要執法者的「枉法」來保護,那麼對執法者而言,「枉法」不成,「貪贓」也就無從可得。
三、 可以防止疾病的傳播。暗娼氾濫,缺乏管理,社會上的各種性病實多由此而起。合法化之後,對其實行嚴格的衛生檢查制度,那麼,不唯目前性病流行當有所改觀,街面上的那些小廣告也會因此減少,於市容市貌,功莫大焉。
四、 可以阻止道德的淪喪。乍一聽有點怪,而其實從法的觀點而言,道德與法有時並不一致。讓它合法化決非是一種道德上的認可,而是對某些人道德淪喪的無奈。非法情形下,色情行業遮遮掩掩,嫖客們偷偷摸摸,之所以要偷偷摸摸者,是還有點恥辱心在吧。合法之後呢,色情行業都「旗幟鮮明」了,真還有人不要臉,大搖大擺地去逛窯子嗎?
色情行業在我國是非法的,是常識;而它是普遍存在的,氾濫成災的,也是事實。明眼人也都瞧得見的,一次次的「嚴厲打擊」都不過是虛張聲勢,雷聲轟隆過後,依然是欣欣向榮。誰在保護它呢?也是顯而易見的:貪色的和貪財的。
窯子,有個雅號叫銷金窟。銷魂是不用說的,但銷魂先須銷銀子,沒錢不行。錢從何來?用權變來的唄。錢來得容易,當然一擲不惜千金;錢來得不乾淨,也只合用在那麼不乾淨的地方吧。再說啦,現在行賄不是時興送婊子嗎?一朝權在手,不僅有人送銀子,還有人送婊子呢。就是真沒人送,還可以簽字報銷嘛。窯子,其實就是婊子的專賣店。誰是這窯子的頂樑柱,誰是這窯子的「上帝」,不是很明顯的嗎?
窯子,絕對是高消費場所,沒本的生意,日進斗金,財源滾滾。說窯子是一座金山,實不為過。常言道靠山吃山,你要推倒這座山,靠山吃山的一群先就不會答應。不是說色情是非法的嗎?誰還敢包庇縱容不成?正是因它是非法的,有人才能貪贓枉法,要是合法的,他枉個屁去!
不管我們怎樣地痛心疾首,色情行業依然是走勢看好。若還一味大談「掃除」,不客氣講,憑幾把破笤帚,實在是無能為力的。就像粘在莊嚴、整潔的大廈牆壁上的一些水泥渣,掃是難以掃掉的,得「鏟」,可是一些拿鏟子的人呢,鏟子高高舉著,就是不落下來;偶然看它落下來了,勢大力沉似的,落地的當兒,卻又輕飄飄的,只聽得「丁丁噹噹」,愉悅如六和塔上的風鈴。有時甚至連響聲也沒有,振聾發聵、繞樑三日不去的是他發力時的一聲:「嗨!」。
我們旁觀的人是只有著急的份兒,拿鏟子去鏟的資格是沒有的。灰心之餘,有時就不免這樣想:掃除不成,不如就讓它合法化了吧。
說到色情合法化的利弊,「弊」嘛其實是不用談的。色情行業既然難以掃除,那麼它合不合法化,「弊」總是在的。苟能在「合法化」中尋出些「利」來,也未嘗不可以考慮。不管怎麼說,總比有弊無利的好吧。
歸納起來,其利有四:
一、 可以增加財政收入。合法化了的色情行業自然是個很大的稅源,因其行業特殊性,課以重稅,理有固然。對它上繳的稅金我們應如何看呢?不過是非法情形下色情行業繳給某些人的保護費而已。合法了,自然就無須保護了。
二、 可以減少執法腐敗。合了法,不犯法,對執法者敬而遠之,不需要執法者的「枉法」來保護,那麼對執法者而言,「枉法」不成,「貪贓」也就無從可得。
三、 可以防止疾病的傳播。暗娼氾濫,缺乏管理,社會上的各種性病實多由此而起。合法化之後,對其實行嚴格的衛生檢查制度,那麼,不唯目前性病流行當有所改觀,街面上的那些小廣告也會因此減少,於市容市貌,功莫大焉。
四、 可以阻止道德的淪喪。乍一聽有點怪,而其實從法的觀點而言,道德與法有時並不一致。讓它合法化決非是一種道德上的認可,而是對某些人道德淪喪的無奈。非法情形下,色情行業遮遮掩掩,嫖客們偷偷摸摸,之所以要偷偷摸摸者,是還有點恥辱心在吧。合法之後呢,色情行業都「旗幟鮮明」了,真還有人不要臉,大搖大擺地去逛窯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