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十分必要的汽車年檢,就這樣被某些人某些部門簡化成了簡單的收費!在他們看來,管理就是收費,收過費了,也就管理了。只要你交足了錢,我就予你方便,什麼原則,什麼標準,全拋在了一邊。相反,如果你不交足這些錢,他就會舉起「管理」這柄權力的「利劍」,一紙年檢不合格,就讓你吃不了兜著走!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年檢部門都這樣把自己的「管理」權力等同於收費謀利。但這一事件所披露出來的問題,也正是現實生活中許多「管理」行為所存在的一個共同特徵!一些政府職能部門,為著自己小部門的利益,更或因極少數人的腐敗,竟然打著冠冕堂皇的「管理」旗號,大行收費之實。其危害性已不可低估!
這種行為的結果,便是管理職能的全面喪失。該管的事沒管,該做的事沒做,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無疑,正常的社會生產經營秩序就會亂套,不是這裡事情不順暢,就是那裡出是非。就拿汽車年檢來說,如果汽車的某個關鍵性的指標因年檢的如此糊弄而未被發覺,日後就可能釀成車禍。如果尾氣超標而仍然被年檢合格,汽車尾氣便會污染大氣,危害社會公眾。
近日有媒體進一步披露了幾個月前廣西南丹礦井特大安全事故的內幕。在南丹,大大小小的私營礦主想要進入礦山開礦,必須首先得到富源公司的許可,富源公司則是南丹縣政府的一個從事經營活動和撈錢的代表。富源公司在包出探礦權後,放鬆了對六家企業的管理,只管坐地收錢。由於缺乏管理,探礦很快變成了瘋狂的盜採,終於導致「7.17」礦難的發生!
實際上,有關職能部門的只收費不管理,導致的不僅僅是這種直接的危機四伏,其社會影響也極其惡劣。只收費不管理,說白了也是一種嚴重的瀆職行為。損害的是國家政府部門的信譽,加大了社會經濟運行成本,實質上就是誤國誤民!而在日常生活中,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當面對有關部門的這種「管理」,要麼敢怒不敢言,要麼自認「花錢免災」,而在心底裡,則是對有關職能部門深深的不信任!
管理即服務,而不是什麼收費!在我看來,要從根本上解決這種只收費不管理或疏於管理的問題,關鍵是應把管理權力所「捆綁」的「收費」權力剝離開去,使管理變成一種「無償」的服務,這樣,便去除了「管理可以收費」這一合法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