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種「不准」,本是為官者最起碼的行為規範,卻要下發紅頭文件來強制執行,說明這些不良乃至醜陋的行為已成為普遍現象-------,類似文件,各地黨委政府包括中央國務院都下發過不少了,在當代官場,這些現象早已見怪不怪了,豈獨銅川為然!
許多年以來,大多數公僕給人的印象是,口是心非、言清行濁。以公僕自稱,以老爺自居;高喊為人民服務,暗裡忙著為人民幣、為一己私利服務;調子愈唱愈高,話愈說愈漂亮,台下幕後的行為,卻愈來愈不堪;口頭上愈來愈偉大,行動上愈來愈「幼稚」。你瞧,他們已經不懂得上班時間不許干私活、下基層公幹不許擾民的常識小道理了。甚至,許多年以前,他們就不會「吃飯」了,以致要國務院發文制定「四菜一湯」的硬性標準。
關於官員的吃,清-李伯元《南亭筆記》裡一則故事,有異曲同工之妙:
「李憲之方伯嘉樂,有清剛名。其開藩吳下,屬僚想望丰采,視事第一日即親蒞,大書「官場宴會不得過五簋」,榜於大堂。一時酒宴驟貴,蓋五簋皆用巨碗,既深且大,燕翅等品視尋常幾三倍之,示儉轉奢,其弊如此」。
「四菜一湯」的規定頒布以後,有一陣子所收效果,不也是「示儉轉奢」,弊端百出嗎。現在則早成了民間一則笑話了。
封建專制時代,不少王朝官箴頗嚴。如明朝初年,朱元璋頒布《大明律》,編定《御製大誥》,實行嚴法峻刑,適用於死刑的數目之多,標準之低,史所罕見。「然而,如此英明決策、反貪力度,仍未能從根本上消滅貪污腐化現象。不到五十年,沉渣泛起、惡火潦原,貪官污吏,遍滿宇內,到了明朝中晚期,無官不貪、賄賂公行,吏治黑暗,更勝前朝!」(梟眼看世之三)。
權力缺乏有效的監督和制衡,才是官員貪污腐敗和玩忽職守的根源。不從體制上著手去解決問題,而是頭疼醫頭,腳疼醫腳,一味治標,效果將越來越差,最後產生負效果。
而像銅川市委那樣,靠下發這種頭疼不能醫頭、腳疼不能醫腳的文件,就宣稱「從源頭上治理腐敗」了,如果不是把老百姓當白痴,那麼,「有關領導」就是十足的白痴,二者必居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