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娛樂信報》12月13 日的報導,北京市在12月12 日召開了北京市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專項治理工作會議。要求限期拆除不符合規定安裝的電視接收設施。報導還引述廣電總局副局長胡佔凡的話說,按照國家規定,接收傳送境外電視必須經相關部門審核批准,但一些單位和個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安裝接收境外電視。這些違法活動擾亂了衛星接收管理秩序,破壞了法規的嚴肅性。報導中還指出,符合申請接收境外電視的單位有:三星級或國家標準二級以上的涉外賓館飯店,專供外國人和港澳臺人士辦公居住的公寓以及因工作需要的單位。
政府的這次舉動在各主要媒體上都有過報導。政府部門放言,要求各單位、部門及個人首先自查,拆除私自安裝接收境外節目的設施,違者將遭受相應的懲罰。這場聲勢浩大的運動發生在中國剛剛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是對中國傳媒市場進行的一次新的清理整頓。其含義和影響與過去的報刊整頓有所不同。在表面看來,政府宣稱是力圖維護有關法規的嚴肅性。這似乎言之有理,並且證據確鑿。但把政府的行為放在更廣闊和更長遠的背景下來看,這更像一場鬧劇,也是我們國家的悲劇。
中國已經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清除大量不符合國際慣例的法規並確立新法規是依法執政的前提。但正如目前各政府機構大規模清理的文件和法規一樣,1993年頒布的「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也需要進行審查。
放在現在這種信息技術日趨完備,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信息經濟份量越來越重的情況下,政府的政策通常應該是如何鼓勵和提倡老百姓從多渠道獲取信息並利用信息,但中國對整個信息生產和信息流動卻一貫持限制的態度,逆歷史潮流而動。單以電視行業為例,我們不僅不在國內開放這個領域,不批准民間資本投資辦電視臺,甚至連看電視也給你劃定範圍,外國的電視不准看。我們看看符合申請接收境外電視的單位都包括:三星級或國家標準二級以上的涉外賓館飯店,專供外國人和港澳臺人士辦公居住的公寓以及因工作需要的單位。也就是說,中國的政策是外國的電視只能是外國人看,或者中國極少數單位和個人諸如新聞機構和國家領導人等能收看,普通老百姓獲取信息的權利大大受限。我們倒是沒有見到禁止外國人看中國電視的限制。在對待國人和外國人的問題上,我們在進行自我歧視甚至自我虐待,在這裡沒有公平公正的道義可言,這和WTO規則相去甚遠,這樣的法規應成為修改或廢除的對象。不能因為說這不在中國加入WTO承諾之列,我們就有理由好好地作繭自縛。將中國人一個個變成傻子,不僅見到政府官員和警察自覺低人三分,連見到洋人也必須矮人一等。其實在中國的很多領域都有這麼個怪現象,外國人和外國私人資本可以進入,中國人和中國的私人資本就被禁止。這不是悲劇是什麼?
8、9年前出臺的這個法規試圖整頓當時的「無序和混亂」狀態,但這些年後接收境外電視節目反而更是呈燎原之勢,這說明這個規定本身是有問題的。一方面是它違背了人心向背的規律,另一方面其執行成本也太高。法不責眾,如果一項法規普遍被不遵守,那它就不應該再是法規。非法之法不是法。無論從政治經濟發展的歷史潮流和現實操作管理來看,修改這個規定都是必要的。而在此之前,過分強調去實施它肯定不是因為所謂的「擾亂了衛星接收管理秩序,破壞了法規的嚴肅性」。
實際上,政府大肆干預背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經濟利益驅動。政府已經認識到傳媒不再僅僅是宣傳工具,而且也是一個可以賺錢的產業。包括前面提及的鳳凰衛視等境外節目在國內受歡迎的程度日漸上升。無論是對音樂、體育的報導還是對911事件的追蹤上,人們已經感受到境外電視節目的新聞性、娛樂性都大大超過了國內電視節目。隨著境外節目收視率的上升,國內企業也紛紛到境外媒體上投資做廣告宣傳。鳳凰衛視的廣告幾乎全部來自於大陸公司或市場定位在大陸的外國公司,這事實上「侵蝕」了傳統上屬於國內媒體的壟斷收入。包括中央電視臺在內的少數壟斷性媒體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和在其他領域進行的所謂「強強聯手,提高競爭力」辦法類似,不久前中央電視臺、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家有線電視網路等幾家單位在政府直接干預和支持下被撮合成了一家大型集團公司,旨在應對國外傳媒集團的競爭和滲透,增強談判力。
這裡我們暫不去討論為什麼行政性干預根本不是解救和發展中國傳媒產業的有益措施。首先我們應該肯定政府對傳媒行業認識的變化,儘管這種認識可能源於某些直接的甚至是不合法的經濟利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中沒有明確涉及傳媒行業開放的條款,但人們已經認識到傳媒產業的開放是遲早的事情。事實上,境外媒體已經以各種方式在大陸逐漸生根發芽,並被人們喜聞樂道。而最近,美國在線時代華納和新聞集團都正式獲得了在廣東省的落地權,其中包括新聞集團參股的鳳凰衛視,交換條件是它們必須在美國播出中央電視臺的某些節目。從嚴格的意義上講,目前除了廣東省的普通老百姓可以有享受到觀看部分境外電視的選擇權外,其他地方的老百姓沒有這個自由。
作為廣東之外的普通觀眾,恐怕很難明白為什麼改革開放20多年廣東人處處佔儘先機,而在邁入信息時代的21世紀時他們還是要比其他地方要多一些特權,如果我們能夠容忍過去因經濟資源稀缺而人為製造的經濟上的不平等,那麼為什麼在信息資源無限豐富而邊際成本趨向於零的情況下還要人為製造信息權利的不平等呢?實際上,政府是以犧牲大眾自由的做法,去保護少數壟斷階層的經濟利益。政府把我們對知識和信息的渴望,變成和別人討價還價的工具。中央電視臺在美國的影響力和收入與外國媒體在中國的影響力和收入是不可同日而語的。我們不知道政府是怎樣保護和度量所謂的「國家利益、民族利益」的。但每一個普通人知道,如果我瞭解信息的渠道被減少,如果我的選擇被減少,那我的自由就減少,我的利益就肯定下降。相反我的利益才會增加,而我的利益增加,每一個普通人利益增加不就是「國家利益和民族利益」的增加麼?
我們喜歡或不喜歡某些電視節目並不因為它來自於境內還是境外。喜歡或需要是很個性化的東西。凡是不被人們喜愛的東西最終會被市場淘汰的。誰想在這上面大包大攬就是自尋煩惱。廣東人就不熱衷鳳凰衛視而喜歡香港其他電視臺的節目。
政府要麼是擔心境外電視節目不是用漢語,普通老百姓看不懂,於是就一定要替別人看後再轉述,那北大和清華等培養人才的地方就不必讓政府費心,政府可以把錢和精力用在別處。政府對境外的漢語電視節目有什麼限制的必要呢?政府要麼擔心境外的漢語電視節目比自己的高明,怕老百姓看了之後對政府的電視臺倍感失望,於是想關上大門,讓人們天天在歌舞昇平歌功頌德的電視節目中自我陶醉,不讓人們知道外面究竟是什麼樣子或自己究竟幹了些什麼蠢事。這種想法在若干年前通信技術不發達和經濟封閉時或許還有些作用,就像當年我們以為臺灣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需要我們解救一樣,但現在我們很容易就觀察到這並不是事實。一成不變繼續採用這種治國方略豈不是鴕鳥政策。政府要麼是擔心老百姓的智商太低,怕人們被「腐朽墮落的歪曲的境外電視」誤導,進而需要高智商的官方機構先過濾,培養人們形成「正確的高尚的」認識。這種假以為自己比別人高明的思維是荒謬可笑的。不論從哪個角度來看,政府限制國人獲取更多信息的做法都將被證明是鬧劇,最終只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