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父親是自己的常客 17歲坐臺女自述經歷

發表:2002-01-0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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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1日,記者在德州市第二看守所見到了田曉媚。很難想像這個17歲的女孩已有了兩年多的坐臺經歷。面對記者,她流著淚講述了自己的過去……

  我出生在四川省成都市的一個山村。1歲時,父母因性格不合而離婚,姐姐和哥哥判給父親撫養,母親則帶著我來到山東省平原縣農村,投奔我嫁到這裡的小姨。後經人介紹,母親嫁給了當地一個與她同歲的光棍漢。繼父是個木訥的莊稼人,沒怎麼嫌棄我們,但他嗜酒如命,而且每喝必醉,醉後便耍酒瘋,打罵母親出氣。母親每挨一次打,我都被嚇得哇哇大哭。

  我6歲那年冬天,小姨不知道為什麼偷跑了,氣急敗壞的姨父找母親要人。母親說並不知情,姨父就瘋了似地追打母親。躲閃中,母親腳下一滑摔倒了,姨父追上去,舉起棍子一陣亂打。我清楚地記得,當時母親的嘴角流出了鮮血。可繼父竟站在一邊袖手旁觀,任由姨父毆打母親。第二天,心灰意冷的母親收拾好行李準備離開。當時母親和繼父生的弟弟已經兩歲了,繼父說什麼也不同意母親帶走弟弟,母親便帶著我毅然離開了平原。

  母親帶著我爬上一輛過路客車。當客車途經夏津縣某村時,我覺得十分口渴,向母親要水喝。母親便帶我下車找路邊修自行車的老大爺討水喝。修自行車的老大爺是個熱心腸,閒聊中,知道了我們母女的遭遇,便主動提出給母親介紹個人家。那人比母親大一歲,兩年前離異,帶著兩個四五歲的女孩過活。就這樣,我和母親又在夏津安了家。

  新繼父把我當親生女兒一樣疼愛,甚至還把我送到了學校去讀書。但我並沒因此喜歡他,對讀書也不感興趣,三天打魚兩天晒網地混了幾年,後來乾脆輟學,幫家裡幹點農活。隨著年齡的增加,身處異鄉的我心裏漸漸有了一個念頭:回四川去找生身父親。14歲那年,我帶著平日裡悄悄積攢下的50元錢,偷偷來到德州。我要在這裡打工,攢夠回四川的路費。

  第一次來到城市,我被眼前的一切驚呆了,這麼多高樓,這麼多汽車,人人都穿得那麼漂亮,這是母親一輩子也享受不到的生活。下了汽車,我先是在附近的火車站轉了一圈,挨個兒詢問飯店要不要服務員,但都嫌我年齡太小。天黑了下來,我還沒找到住的地方。走了兩家旅館一問,住宿費貴得嚇人。我只好拖著沈重的雙腿來到一家錄像廳,花一元錢買了一張通宵門票,躲進昏暗的錄像廳角落裡,一邊嚼著燒餅一邊看錄像,等待著天亮。不一會,一個胖女人湊上來跟我說話:「小妹妹,家是哪的?」「夏津的。」「這麼小出來幹什麼?」「找工作。」三言兩語過後,胖女人便熱情地提出要認我為乾妹子,我高興地答應了,從那天起,我白天陪「姐姐」逛街,晚上又一起去舞廳玩兒,不用幹活,不用受罪,照樣吃好的穿好的,日子過得甭提多美了。

兩個月後,「姐姐」說她有個朋友想開店,問我幹不幹服務員。當時我想,「姐姐」對我這麼好,再說自己就是出來找事做的,哪有不干的道理?於是,我跟著胖女人坐上了開往內蒙古赤峰市的火車。

  下了火車,我們來到一個小村莊。「姐姐」讓我先在一戶人家坐會兒,她出去買點東西。我左等右等不見「姐姐」的影子。望著女主人笑瞇瞇的眼神,一種不祥的預感浮上心頭。趁看管我的女主人去廚房做飯的機會,我偷偷地溜了出來,沒命地朝村口跑去。我又餓又渴,又累又怕,萬幸的是路上遇到了當地派出所民警。民警把我帶回派出所後,又與我母親取得了聯繫。幾天後,母親在派出所見到了我,她上前就狠狠抽了我一耳光:「家裡本來就窮,這一趟得花多少錢啊?」我流著眼淚,默默地跟母親踏上了歸途。

  回家後,我還是沒法在家待下去,我厭倦透了繁重的農活。第二天,趁母親不注意,我偷了家裡的200元錢,坐上汽車來到河北某城。在一家舞廳裡,我結識了幾個朋友,朋友待我還算不錯,讓我和她們吃住在一起。我發現身邊這些女孩子每天吃喝玩樂,心裏納悶:她們的錢是從哪兒來的?一個叫阿紅的女孩告訴我:「陪客人喝喝酒,吃吃飯,一次就能賺50塊。」我想,母親辛辛苦苦忙活一年能掙幾個50塊錢?城裡賺錢太容易了。有了這樣的想法,不久,當阿紅要我和她一起去一家酒店坐臺時,我毫不猶豫地跟她去了。

  來到那家酒店的第一天中午,老闆就讓我陪客人喝酒。初次喝酒的我被嗆得直咳嗽。晚上,老闆又叫我去陪客。這時我對酒已產生了恐懼,說什麼也不肯喝。但客人卻不依不饒,硬給我灌下好幾杯。不一會兒,老闆告訴我,有客人點我出臺。已經喝得分不清東西南北的我問老闆什麼是「出臺」,老闆說:「這都不懂?就是陪客人睡覺唄!」我當時愣住了:「不是說只陪酒嗎?」「怎麼?還害臊啊?自己是什麼貨色別人不清楚你還不清楚啊?」老闆冷笑著說。我當時只覺得臉上熱乎乎的,一句話也說不上來。不一會兒,一個四十歲左右的男人把我帶到包間,那人讓我脫衣服,我好像被施了魔法般乖乖地脫了,事後便什麼也不知道了。醒來後,只覺得下身很疼,床單上還留下了一攤血跡。老闆給了我50元錢,說是我的出臺費。我氣憤地把奪去我貞操的50元錢撕得粉碎,扔在地上轉身就走。

  回到宿舍,我問阿紅第二天跟不跟我一起走,阿紅搖了搖頭。「你把我騙來就不管了?」「我騙你什麼了?」阿紅擺出挑釁的架勢,往日的和善一掃而光。我這才明白自己上當了。第二天,我默默地收拾起行李離開了那家酒店。

我想過一種全新的生活,便在一家飯店安心地幹起了服務員。端盤子,打掃衛生,管吃管住,每月300元工資。雖然錢掙得不多,但心裏踏實。然而這樣的日子只過了兩個月,看到常來飯店的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們,我心裏又開始失衡了,最終禁不住物慾的誘惑,重操舊業,過起了出賣肉體和靈魂的日子。

  平日裡無所事事的我迷上了上網。我喜歡在網上與人暢所欲言的感覺。我經常去的那家網吧的老闆,是個帥氣的小夥子,名叫阿森。每次看到阿森,我都會想起日本某個漫畫書中的男主角,覺得他特別可愛。

  只有小學文化的我在上網時,常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每次阿森都會主動耐心地幫助我,漸漸地,我對阿森產生了好感,就更加頻繁地光顧阿森的網吧,而阿森對我的熱情也日益升溫。不知不覺中,我們相愛了。半年後,我告訴阿森,我不是個好女孩,也不可能為任何人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阿森說他不在乎。2001年春節,我帶阿森一起回家過年。母親看到我領回這麼個一表人才的男友,甭提多高興了。

  回到河北某城後,阿森提出要帶我回家見見他的家人。我問他怎麼向家裡人介紹,阿森很認真地說:「我就說你是服務員,要不就實話實說,反正我這輩子要定你了,他們能怎麼樣?」我感動地扑到阿森的懷裡,暗暗發誓:再幹一年攢點兒錢,就洗手不幹了,為了阿森,也為了自己。

  2001年9月23日,是我今生今世都不會忘記的日子。這天晚上,阿森騎摩托車帶我回家見他父母。當忐忑不安的我見到阿森的父親時,腦袋頓時「嗡」的一聲,人差點兒昏過去---阿森的父親竟然是我的常客!阿森父親臉上的笑容也僵住了,他走上前狠狠抽了阿森一巴掌:「這就是你交往了一年的女朋友?不長眼的東西,這種女人也往家裡領!」阿森愣在一旁,我扭頭就跑。我知道,一切都結束了。

  果然,接下來的幾天裡,阿森再也沒來找過我,電話也沒打來一個。兩週後,我在另一家網吧上網時竟無意間看見了阿森,我想逃掉卻又戀戀不捨。半小時後,阿森竟突然出現在我面前,我們緊緊擁抱在一起。正當我們激動地訴說著思念之苦時,阿森的哥哥不知何時來到我倆面前,上前一把將我們拉開,又狠狠地打了我一耳光說:「你再纏著我弟弟,以後我看見一次就揍你一次。」我捂著火辣辣的臉頰瘋也似地跑了。我直奔藥店,買了三瓶安眠藥,回到住處就把安眠藥全部吞了下去。阿森氣喘吁吁地趕過來,連忙把我送進醫院洗胃。

  等我醒來,已是第二天的中午了,病房裡只有我孤零零一個人。我恍恍惚惚地走出醫院,站在大街上,看到那熟悉的一切,眼淚直流。


  我決定離開這個令我傷感的城市。

  打定主意,我到住處簡單收拾了自己的東西,就搭車來到德州,去一家酒店找原來的一位朋友。當我經過酒店三樓一間客房時,看見房門虛掩著,一中年男子躺在床上睡得正香,旁邊床頭櫃上放著一個黑皮包。我不由自主地停在了原地,然後鬼使神差地輕輕推門而入,拿起皮包就走。在僻靜處,我打開皮包一看,裡面有一部手機和2600元現金。我把手機送給了朋友阿華,把皮包扔進了垃圾箱。

  兩天後,我給阿森打電話,問他今後怎麼辦。昔日裡信誓旦旦的阿森如今已承受不住家庭的壓力,提出要和我分手。沒等阿森講完,我便挂斷了電話,我的希望徹底化為泡影。正當我沉浸在深深的痛苦中時,突然接到阿華打來的電話,約我晚上7點在中心廣場過街天橋下見面,說是有急事。

  10月12日晚,心不在焉的我來到了約定地點,看到和阿華一起來的還有個體格健壯的小夥子。「你就是田曉媚嗎?」那人問道。「是啊。」「你跟我走一趟。」原來,小夥子是德城區公安分局刑警二隊的便衣警察,警方抓住了阿華這條線索,很快使我自投羅網。此時,剛剛回過神來的我無力地癱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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