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1-10 23:29:00作者:
2001年12月30日上午,花炮之鄉萬載縣,大型港商獨資企業──攀達煙花製造有限公司 禮花彈分廠發生特大爆炸,造成14人死亡,61人受傷。
在2002年01月10日00:11 新華網上就有一篇文章, 題目為:
萬載爆炸事件震動江西領導層 省領導嚴糾事故責任
中國和西方發達國家的政治體制的區別就在於對這件事情報導的這個標題, 如果在西方外國發達國家發生了萬載這樣的事故,這則報導的標題肯定是這麼寫的:
萬載爆炸事件震動全國人民, 要嚴糾省領導的事故責任
而在中國就變成了:
萬載爆炸事件震動江西領導層 省領導嚴糾事故責任
於是應該為事故或者事件負領導責任的人(省領導)搖身一變,變成了該事件的充滿了正義 感、是非感和讓人民充滿安全感的法官和判斷是非的裁判。大家認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