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外貿易總公司是外經貿部下屬一家大型公司。該部在對所有海外公司的賬目審計時,發現長城貿易中心涉嫌違紀。2001年初,經貿部兩次派人到迪拜進行調查,發現該公司賬目存在嚴重問題,隋學祿、宋士潮被從迪拜召回北京接受調查。回京後,倆人先建立攻守同盟,後承認了貪污公款的事實。
2001年4月17日,市檢察院二分院接到舉報,稱發現長城貿易中心涉嫌違紀,總經理隋學祿、會計宋士潮在任職期間有涉嫌貪污巨額公款的嫌疑。4月29日,二分院反貪處對隋學祿、宋士潮以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並刑事拘留。5月11日,二人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1991年長城貿易中心在迪拜的開戶銀行--BCCI銀行破產,導致長城貿易中心在該銀行的240萬美元存儲款被凍結。2000年4月和2000年7月,BCCI銀行破產清算組按法定程序支付長城貿易中心存款共計美元126萬餘元。隋、宋經密謀串通後,在迪拜編造了所謂的《協助追款協議書》:長城貿易中心委託穆罕默德.阿巴沙.哈桑(以下簡稱哈桑)追回被凍結款項,哈桑按18%獲取佣金。隋學祿、宋士潮均在偽造的協議書上簽字,同時隋學祿偽造了哈桑的簽字。後隋學祿、宋士潮又偽造了兩份於2000年4月和2000年10月支付佣金給哈桑的佣金收據,隋學祿在兩份收據上均偽造了哈桑的簽字。通過這種手段,隋學祿、宋士潮共同貪污公款計美元21萬餘元。
部分贓款在大連宋士潮的女友潘某處後,偵查人員通過潘某的姐姐以及潘某兒子的學校獲得線索,找到潘某,追繳2.9萬美元,以及潘某交出的人民幣7萬元,此外,檢察機關還從隋學祿處追繳贓款1.9萬美元,其餘贓款無法追繳。
據介紹,這是一起典型的借國有企業破產、轉制之機,大撈好處的案件。隋學祿自己也供述,當時59歲,快退休了,想抓緊機會撈一筆,看了看公司的資產,覺得能從返還的凍結款中想轍。而宋士潮與在迪拜做生意的潘某結識後,正需要錢花,兩人一拍即合。宋士潮後來也承認,他和隋學祿的行為是貪污,現在特別後悔。
據瞭解,目前,海外國有公司的管理問題已經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有的公司工作人員較少,一人身兼數職,沒有具體的財務管理制度;有的公司財務部門保留大量現金,一些工作人員用此作為本金,擅自簽訂貿易協議,賺錢裝入自己腰包,虧空記入公司賬上,大肆貪污公款。像長城貿易中心,總共就隋學祿、宋士潮倆人,根本沒有什麼財務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