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1-23 22:54:00作者:
鄭承鎮和他收養的流浪兒住在山東省濟南市新菜市街一個大雜院裡,一間20多平方米的破舊平房,擺了3張雙層鐵床,屋子中間一張破舊的圓飯桌。前幾天的一個上午,記者來到這兒時,5個孩子正圍桌自學寫作業。中午放學時分,兩個已得到社會救助的孩子蹦蹦跳跳地放學回來。另外兩個孩子已成人獨立謀生,收工後仍回這兒居住。鄭承鎮對記者說:「如果把這些孩子扔在馬路上,他們都可能成為社會的『殺手』。」
「我自己也曾是個罪人。」談起自己的人生經歷,鄭承鎮頗多感慨。他10歲喪母,14歲喪父,靠姐姐拉扯大。1983年,他在一家工廠做木工,一念之差,挪用單位的一張支票,倒買倒賣了幾箱雜牌煙,賺了700元,被判4年監禁。當他成為自由人的時候,不僅丟了飯碗,還受到歧視。他一度極為沉落。但一個流浪兒的出現,使他的人生出現了轉機。
那是1987年夏天,在濟南火車站廣場,一個蓬頭垢面的男孩向他乞討。鄭承鎮悲憫之心升起,帶孩子到小吃攤上,讓他一口氣吃下4個燒餅。這個流浪兒跟著鄭承鎮生活了3個月。當孩子終於說出自己的家鄉時,鄭承鎮買車票把孩子送到他父母身邊。當因兒子失蹤悲痛欲絕的家長「撲通」跪倒在鄭承鎮面前時,鄭承鎮的淚水也奪眶而出。他從沒想到自己一個有罪的人,還能對社會有用。
從那之後,鄭承鎮就像著了魔一樣經常在濟南火車站、汽車站轉悠,把離家出走的孩子領回來。夜晚等孩子們入睡後,他就給孩子的家長寫信,告知孩子的下落。身邊的孩子多了,靠撿破爛的收入已不能維持生活,他前後找過兩次看大門的工作,都因帶著孩子上班又被解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