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1-30 17:49:00作者:
武漢市中院昨天公審原中國銀行武漢市江岸支行女出納蘇丹挪用公款案。
28歲的蘇丹,1994年畢業於武漢市財政學校,先後在中國銀行武漢市江岸支行頭道街分理處、一元路分理處工作,1998年10月調入中行江岸支行營業部當出納員。
在法庭上,28歲的蘇丹說,她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源於她丈夫余某將她第一次帶進賭場。從此,她開始挪用公款豪賭。去年1至6月半年間,她挪用客戶資金達1081萬餘元,直至案發仍有129萬餘元公款無法歸還。
蘇丹交待說:「每天電信營業員交款後,就剩我一個人在辦公室內清賬打包,我於是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從中『抽』出一些營業款,並相應地藏起部分繳款單,然後將剩下部分營業款打包運回銀行。」
28歲的蘇丹,1994年畢業於武漢市財政學校,先後在中國銀行武漢市江岸支行頭道街分理處、一元路分理處工作,1998年10月調入中行江岸支行營業部當出納員。
在法庭上,28歲的蘇丹說,她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源於她丈夫余某將她第一次帶進賭場。從此,她開始挪用公款豪賭。去年1至6月半年間,她挪用客戶資金達1081萬餘元,直至案發仍有129萬餘元公款無法歸還。
蘇丹交待說:「每天電信營業員交款後,就剩我一個人在辦公室內清賬打包,我於是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從中『抽』出一些營業款,並相應地藏起部分繳款單,然後將剩下部分營業款打包運回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