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2-08 21:23:00作者:
2002年2月7日下午6時30分,北京市長劉淇在舊金山國際機場登機前被北加州地區美國聯邦法院正式起訴。
起訴書指出,劉淇被指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為,無故監禁,反人類罪,和剝奪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兩位舊金山地區居民向劉淇遞交了法院的起訴書。
起訴書於同月7日下午由位於舊金山市的美國聯邦法院簽署。劉淇可在此後的20天內向美國聯邦法院查問出庭的日期,或者認罪。
起訴書指出,劉淇被指控犯有折磨、酷刑、非人道及虐待行為,無故監禁,反人類罪,和剝奪宗教及信仰自由等罪行。兩位舊金山地區居民向劉淇遞交了法院的起訴書。
起訴書於同月7日下午由位於舊金山市的美國聯邦法院簽署。劉淇可在此後的20天內向美國聯邦法院查問出庭的日期,或者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