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淑虹的問題始於一九九八年當地官員要重新劃分農田的時候。村民說當地官員都把最好的土地分給自己,黃聽說她最好的玉米地要被分給別人。黃就和五名村民對村支部書記提出抗議,但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她後來到綏棱縣、哈爾濱和北京國務院和農業部上訪反映問題。國務院命令黑龍江省「適當解決」她的投訴問題。從此之後,她的麻煩就開始了。從一九九八年六月她五次被抓,關進精神病院。但精神病院醫生很快得出結論,黃淑虹「完全正常」,熟悉她的村民說,「如果說黃淑虹是精神病,我們全都是精神病。」
儘管她的朋友和家屬、北京的專家、甚至她所住醫院的精神病醫生都說她完全沒有精神病,四十二歲的黃淑虹曾經有二百一十天的時間被鎖在病房裡,有時被灌強力藥物和電擊治療。
已經離婚的黃淑虹說,「我承認自己意志堅強、決心大,也許決心太大。」她最近在第五次被關進精神病院五十二天之後釋放不久,醫生的結論是他們無法證明讓她住院是合理的。
她說,「我沒有精神病。我知道。任何知道我的人都會那麼說。」由於擔心在家鄉會被再次關進精神病院,她最近和兩個十多歲的孩子逃到北京,靠撿垃圾為生。
《紐約時報》十六日指出,黃的案例並不孤立。
儘管在北京二年半的鎮壓法輪功運動中一再引起擔心它為政治目的濫用精神病院,(法輪功說,一千名法輪功成員被迫關進精神病院 )。
更常見到的案例是地方政府試圖利用精神病院作為制服麻煩製造者的方便工具。這包括類似黃淑虹這樣強烈上告和抗議對當地政府施加壓力,要求解決問題的人。黃說,她有次住院的時候,另外五名被關進精神病院的同屋病友也全是經常上訪的人。
她在北京一家餐館裡邊喝茶邊說,「警察不能抓我,因為我沒有干任何違法的事情;因此他們把我送進他們有關係的精神病院裡面,把我關起來羞辱我。」她說,在精神病院裡面,她被迫服用藥丸或者注射,直到她失去知覺,也接受電擊治療。
她回憶一九九八年第一次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情況時說,「我在裡面很生氣、很害怕,很想出來。我用鼻子裡流出的血寫了一封信。我怕死,因為我的孩子還小,無依無靠,我擔心他們在魚塘裡淹死。」
《紐約時報》說,最近幾個月,中國報刊發表幾篇報導說有些經常上訪的人被關進精神病院,包括被關了兩個月的湖北省農民楊文明。後來的精神病檢查發現他完全清醒。
就官方來說,中國的精神病院同西方醫生使用同樣的標準:只有在病人對其它人或者他們本人構成危險的時候,才能被迫關進醫院。
但在中國,那一標準沒有同一個人究竟需要多長時間的評估法定時間限制結合起來。
此外,除了大城市之外,精神病這個新領域的醫生進行檢驗和評估的設備很差,可能也沒有信心推翻地方官員對於他們認為某人精神不正常的結論。儘管有些人是因為精神不正常而被迫關進醫院,但那些醫生說,多數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