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很高
在西方國家,遺產稅由來已久,西方經濟學家、法律專家對此都津津樂道,認為這是平衡社會財富的一個行之有效的手段。
在美國,遺產稅以10萬美元為起征點,共分為11個檔次。如10萬-15萬美元,稅率是30%;100萬-125萬美元,稅率是41%;200萬-250萬美元,稅率是49%;300萬美元以上則徵55%的遺產稅。遺產越多,繳納的稅款也越高。如果一個人留下200多萬的遺產,真正到後人手裡的也不過一半左右;如果一個人留下了300多萬的遺產,那麼後人連一半也拿不到了。
最要命的是,美國稅法規定,遺產受益人必須在繼承遺產前,先繳納遺產稅,然後才能辦理繼承手續。比如說,老子留下了1000萬美元的遺產,兒子要繼承的時候得先掏出550萬美元交稅,才能拿到那1000萬美元。如果後人不爭氣,掏不出這550萬,那就一分錢都無法拿到了。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富翁們想把全部資產留給子女是很難的。
年輕人不看重遺產
美國人一般都會盡早確立自己的遺產分配方式,比如多少比例留給配偶或子女,多少比例捐給社會等等。如果確實想把資產中的大部分留給親人,又不想讓他們為了繳納遺產稅而苦惱,還可以在為自己購買人壽保險的時候,買一份附加的遺產稅保險,這樣後人就可以用這份保險金來支付部分遺產稅了。
但是,與世襲貴族傳統深厚的歐洲國家不同,美國人更加崇尚獨立創業,對遺產繼承不太重視。在年輕人心目中,那些高科技新貴才是值得推崇的英雄。
另外,美國的稅法還給有錢人的財富安排了一個出口:社會公益捐贈。慈善與公益捐贈可以大幅度抵減個人所得稅,也可以抵減遺產稅。也就是說,如果你把大量遺產做社會公益捐贈,就可以為你的後人省下一大筆遺產稅。美國人巧妙地在道德說教的同時,用實際的利益做引導,讓人們關懷社區、熱心公益,明白地證明好人有好報。在美國,很多博物館、圖書館、慈善基金會都是靠私人捐贈支持的。
富翁不願取消遺產稅
美國政府計畫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遺產稅。隨著這項計畫的逐步實施,美國將每年減少300億美元的遺產稅收入。
但富人卻不「買賬」。去年2月,美國120名富翁聯名在《紐約時報》上刊登廣告,呼籲政府不要取消遺產稅。這些人包括比爾.蓋茨的父親老威廉、傳奇投資家巴菲特、金融大鱷索羅斯、金融巨頭洛克菲勒等。老威廉在請願書中寫道:取消遺產稅將使美國百萬富翁、億萬富翁的孩子不勞而獲,使富人永遠富有,窮人永遠貧窮,這將傷害窮人家庭。不管怎樣,這話值得讚賞。
索羅斯也早就明確表示:他準備將自己在基金會裡的工作交給已36歲的長子,但自己的遺產則將捐給本國的公益機構和東歐的教育機構。顯然,富翁們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孫成為無所事事的「富裕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