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邪教法*
在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聽證會上自由之家的宗教問題專家、龔品梅主教基金會、美國天主教大會和獨立的宗教問題研究人員先後在會上作證。幾位宗教組織的代表和研究人士概要介紹了各種不同的宗教在中國蒙受壓制的情況。代表們說,最近兩年,北京當局採用了一種新的方法壓制宗教自由。方法是把當局不喜歡的教會或准宗教組織定為邪教。
當局不再把不服從當局的宗教人士定為反革命分子,而是把他們當作民事罪犯處理。懲罰的辦法是罰款或監禁,最嚴重的甚至判處死刑。代表們說,1999年北京當局指使人大通過了所謂邪教法,凡是當局認定的宗教罪都被列為顛覆國家罪。有關人士最重可以被判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中國強化鎮壓法輪功*
宗教機構的代表說,過去一年,特別是美國國會批准給予中國正常貿易關係待遇以後,情況更趨嚴重。中國人大沒有批准北京當局簽署的國際文化和政治權利公約。中國政府也沒有允許外界人士到中國監獄中探望被關押的宗教界人士。各位宗教界代表說,前段時間,大約33位天主教的主教和神父被當局逮捕、軟禁或是受到警方的嚴密監視。基督教新教的龔聖良牧師在去年12月被當局判處死刑,罪名是從事傳播邪教的活動。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法輪功信徒在長春電視臺播放有關法輪功的錄像後,當局大大加強了對當地法輪功信徒的鎮壓。據法輪功信徒說,警察接到的命令是,看到有人散發法輪功的宣傳品可以直接開槍。據大赦國際的資料,已經有多達5000名信徒在長春被逮捕。
*馬歇爾四點建議*
最後,美國自由之家的宗教自由中心的高級研究員馬歇爾博士就改善中國的宗教自由狀況向美國政府提出了詳盡的建議。自由之家的代表馬歇爾說,第一,美國政府應該要求中國當局立即結束對宗教和准宗教組織的鎮壓。第二,北京必須改革壓制性的司法框架,建立有效的機制,要求政府官員對宗教自由負責。第三,確認宗教自由的普遍性。確認中國簽署國際文化和政治權利公約後應負的責任和義務。第四,在中國促進對人權的尊重。自由之家還建議,美國政府在對華政策方面應該支持和資助在中國國內的人權活動人士,支持和資助那些推動法律與法制、改革司法、建立民主機制的人們。
*加強對中國廣播*
美國政府應該確保西藏和其它中國少數民族的權益受到保護,在美國跟中國有關機構從事交換項目的時候,確保包括宗教和中國少數民族的代表在內。自由之家還提出,美國政府應該通過公共外交,告訴中國人民,美國人民為什麼關心中國的宗教自由,我們為什麼要就宗教自由採取以上措施。自由之家的代表 還提出,為了促進中國的宗教自由,美國應該加強美國之音和自由亞洲電臺對全中國的廣播。既然中國的媒介,包括中國的中央電視臺都可以進入美國的媒介市場,美國的媒介也應該在中國的媒介市場上享有同樣的地位。
*經濟交流和宗教自由*
最後,自由之家提出,美國政府應該確保美國商業公司在中國作生意的時候,不參與那些有助於當局侵犯宗教自由行為的項目。確保美國公司不向中國官方透露本公司僱員的宗教和准宗教活動的情況。代表們指出,在中國各地,鎮壓宗教自由的程度有很大差別。比如在外國投資比較少的河北、河南等省,鎮壓宗教自由的嚴厲程度遠遠超過東南沿海的福建和廣東。逮捕神職人員的事件在北方省份更多。而在福建和廣東,已經開始出現專門的宗教學校。因此多數代表認為經濟交流和投資活動對促進中國的宗教自由是有益的。
(美國之音/錢衛 3/27/2002 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