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武文章的用心雖好,可惜邏輯上有點站不住腳。因為這就像說職業殺手是「殺人犯 」,偶起殺機就不能叫「殺人犯」,屢屢侮辱女性的是流氓,次數不多的就不能叫他流氓?
若就法理而論,應該如何處置西安球場上的鬧事者,恐怕法律既不會考慮鬧事者是不是 「球迷」,也不會考慮他是不是「流氓」,該怎麼判就怎麼判,法律雖然不會放過動機的追查,但裁決卻必須依據後果。這應該是常識。
我要借劉文說下去的是,在中國不但有「足球流氓」,而且還有「流氓足球」。而這「 流氓足球」的影響實在要比「足球流氓」的影響大得多。
什麼叫「流氓足球」?
「流氓足球」就是我打假球了又能如何?你有證據嗎?
「流氓足球」就是裁判收了黑錢,還敢把媒體告上法庭。你有證據嗎?沒有,你就是誹謗。
「流氓足球」就是有那麼些教練,利用買賣球員的機會,中間大吃回扣。
「流氓足球」就是曾有球隊敢在飛機上聚眾鬧事,機組人員卻無處控告。
「流氓足球」就是在一個充斥著流氓無賴的環境中,連少年球員都學會了如何聯手告惡狀,把他們的教練給廢了。
「流氓足球」就是球員與賭博集團合夥操縱比賽,出賣球隊和球迷的利益。
「流氓足球」就是球員年齡的普遍弄虛作假,以小打大。贏了幾場可恥的比賽,還載入史冊,四處炫耀。弄虛作假,這在中國足壇可是有傳統的。
「流氓足球」就是有些俱樂部的經營動力是堤內損失堤外補,靠損害那個城市的納稅人的利益支撐著的,還堂而皇之地說給廣大市民帶來了精神享受。
「流氓足球」的表現形式是可以無窮盡的。上面羅列的情形在近年的報刊上都可一一找到對號入座的實例。「流氓足球」的極致表演,就是球場上的流氓無賴還把自己打扮成愛國分子,情形活似西儒約翰遜之言:「愛國主義是流氓的最後庇護所。」流氓的本質特徵就是無恥,就是沒有底線,就是不擇手段。與今日中國足壇的「流氓足球」的能量相比,「足球流氓」現在還是小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