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焦點訪談》報導了「學生停課撿棉花」的問題後,11月中旬,敦煌市以市委宣傳部和市文化局聯合署名的形式,下發了《關於加強駐敦記者站和來敦記者
新聞採訪活動管理的意見》,並在《敦煌報》頭版刊登,電視臺也多次播出。根據文件精神,凡涉及全局及副科級以上的批評報導,要徵求當地宣傳部門的意見,並與當事人和有關領導通氣。
這則文件精神說穿了就是一句話:只許報喜不許報憂。記者來了,只要你是來宣傳該地的政績,歡迎;如若來揭短,那對不起,請走人。「聰明」的敦煌人將其他地方的行政領導想做而不敢做的事用文件的形式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