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公務員打擊最大的是董建華一意孤行,推行高官問責制。
讓我們先來看看高官問責制到底是什麼?董建華於前年十月的《施政報告》中,已曾宣稱要推行這個行政結構改革,但卻一直諱莫如深。直至今年二月七日,董建華到立法會回答質詢,重申此項改革要在七月一日(即他的第二屆任期開始之日)推行。隨即立法會舉行連串冗長的會議,討論實施的方案,但出席的政府官員在回答議員的查問時,對有關內容仍然說得不清不楚,可見構思還是不成熟的,但卻堅持於七月一日開始實施而不改。
這項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在原來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之下的十三個決策局,改為十一個,並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如決策失誤,須負上政治責任而辭職。這十一個高官一律以合約聘用,任期不超過任用其為部長的行政長官的任期,可由公務員或在公務員以外物色。未被任用為部長的原來決策局局長,改為該部的常務秘書長,須聽命於局長而負責政策的執行。
輿論的批評如下:一、董建華是由小圈子選舉產生,他不必向選民問責,由其任用的部長卻要向市民問責,這只是一句空話。二、他大權獨攬,把本來是公務員之首的政務司司長駕空了,直接管轄全體公務員。三、他藉此清洗港英留下來的高官,引進親中共和財團分子,使特區政府更為聽從北京和財團的意旨。四、由於決策者是這樣的一群,缺乏立場中立的傳統公務員制衡,決策的傾斜和失誤會更為嚴重。
對高級公務員士氣的影響
董建華提出這樣的改革,理據是:一、過去由於負責決策的局長是長俸制的公務員,即使犯了錯誤,也不可撤職。二、他要物色理念相同的人組成內閣,這樣才能提高效率,改善施政(一位身為人大代表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北京寵臣,說得更露骨:高級公務員中有一些壞人。這對現任高級公務員的士氣打擊很大。)
首先,把過去幾年的決策失誤,完全歸咎於他們,是公道的嗎?那些重大的失誤有:八萬五的建屋計畫,使地產市場一蹶不振;不檢控胡仙;邀請人大釋法,破壞了香港的司法獨立,頒授紫荊金章給六七年暴動頭子楊光,社會嘩然;不通過正常的投標,把數碼港私相授受:一口氣提出要把香港建成十多個中心,結果一事無成;教育改革越改越亂,教師怨氣衝天;福利機構一筆過撥款,工作人員逆來順受,敢怒而不敢一言;等等。這種種,有哪些不是董建華親自拍板或經其首肯的呢?現在,言下之意卻要高官「損鐘」,他們能服氣嗎?
其次,倘非得到董建華的青睞,現任的高官將不能高升為部長,有礙仕途,而且還要聽命和受管轄於董任用的親信之下。這樣,即使不萌去意,也會採取「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鐘」的心態。
再其次,負責全體公務員的升遷和賞罰的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改為十一個向董建華負責的部長之一。這樣,董建華便可以直接插手公務員事務,實無立場中立可言,升遷和賞罰的程序和規例都會受到破壞,助長了看風駛舵和趨炎附勢的風氣。
最後,從公務員以外物色而來的部長,不熟悉政府的運作,倘是親中共或財團分子,不是那一套左傾思維,就是商業思維,與原來公務員的思維相左,難於合作。
政府內部火頭處處
五年來,董建華政府民望低沉,作為他的下屬的整體公務員的心情和士氣也不會好的,現在再受到高官問責制和減薪的衝擊,上、中、下層都同時受到觸動,正面臨分崩離析的局面。
另外,上月廉政專員公署和警隊發生了公開「罵戰」,更屬不尋常的事件。看來,政府內部有處處火頭之勢。
特區政府不是單由董建華和他的幾個親信組成,上、中、下層的公務員才是主體。在他連任五年的交接之際,公務員隊伍中出現了這樣的情況,未來五年的香港,實難使人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