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自已迷失在東京

發表:2002-06-26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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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當我作為出國潮中最早的一批淘金者,躊躇滿志地奔向美麗的櫻花國度日本時,就把幸福的賭注押在了這個國家。可誰能想到,10年過去了,我卻把自己徹徹底底地丟失在東京的街頭,除了擁有滿身心的痛苦之外別無所有……
  
  1987年7月,我找親戚朋友借了一筆錢,在妻子憂傷的淚眼中,踏上了飛往東京的班機,成為東京國際學院的一名自費留學生。
  
  一到日本,我就發現自己在國內的想法太幼稚了。是的,日本是個富有的國度,但餡餅一樣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得靠命去拼,特別是對象我這樣的窮學生。我開始了一邊上課,一邊打工的週而復始的生活。先是送報紙。每天早晨天不亮就得起來,到報館取來報紙,騎著自行車在清晨的街上穿行,挨家挨戶地送報紙。當我把自己所承接的報紙送完時,已到了上課時間。來不及沖洗一下被汗濕透了的身體,我就匆匆忙忙跑進來上課,有些日本女生竟掩住鼻孔,這使我的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但為了掙錢,我忍住了,就當沒看見一樣。下午,學院的課程一結束,我就馬上回到住處,換好衣服,到建築工地當苦力,一干要干到夜裡11點多鐘。就這樣拚命地幹著,兩年後,我好不容易掙到了自己在學院裡的學習、生活的費用,並且償還了出國時的借款。
  
  拿到了畢業證書,就這麼回去,我實在不甘心。何況我手頭的餘錢已不多,根本夠不上一個大款的級別。 因此,我計畫著再苦幹兩年掙一筆錢,然後回國開自己的公司。
  
  我冒險留了下來,成了日本的一個「黑戶」。為了多掙些錢,我給自己找了三份工作。每天從早晨6點干到晚上1點,省吃儉用,瘦得只剩下皮包骨頭。而我的留守妻子在國內更是過著一種牽腸挂肚、擔驚受怕的生活,她原以為我學完兩年後就會回國,可現在聽說又要等兩年,就受不了,強烈要求我在日本給她找個擔保人,她也來日本留學。這樣她可以邊照顧我的生活邊在外打工幫我掙錢,好早日回國。飽嘗相思之苦的我經不住她的淚眼,答應了。
  
  1990年8月,妻子也來到日本,我們在日本的家庭生活開始了。為了減輕我的壓力,妻子白天去學校上課,晚上則去一家日本人出資的中國餐館打工。她打的是鐘點工,每晚8點準時上班,10點30分才能下班,在兩個半小時內,她要一刻不停地站著洗出250只碗,而且每隻碗都要擦乾,不留一點水跡。幾天下來,她的手和肩膀都腫了,疼痛難忍。我心疼不己,卻又沒有辦法不讓她去受這份罪。
  
  1991年冬天,妻子在東京一家產院裡生下了一個男孩。由於產前過於勞累,體質太弱,妻子身體虛脫了。 在產院住了1個月後,醫生仍不讓她出院。龐大的住院開支把我的積蓄花光了,到她出院時,我已背上一大筆債。但我心裏是喜悅的,畢竟我做了父親,一切辛勞都是值得的。
  
  我們回到了租住的房裡,準備開始新的生活。哪知第二天,房主就來電話要收房租了,這時我才想起因妻子住院已經兩個月沒交房租了。可是,我兩手空空,到哪兒去弄17萬日元的房租呢?
  
  那天,東京下著大雪,我們正在為房租著急時,房東的兒子來了,他是代表他父親來收錢的。看著我們一臉為難的樣子,這個留著刀削一樣短髮的小平頭輕蔑地瞅著我說:「你們中國人不好好在中國呆著,到我們日本來幹什麼?我們日本是富裕,但這富裕是我們自己的,你們來了還不是照樣窮。」停了停,這傢伙從衣袋中掏出一沓錢伸到我眼前說:「你們中國人不是願意給恩人下跪嗎?現在我來做一次你們的恩人,你給我下一次跪,就可以把這17萬拿去,交給我爸爸。不然,你們馬上就得搬家!」說著,他把一疊日元扔到我面前。如此污辱人,我的臉都氣青了,恨不得衝上去給他一耳光。但看看外面飄著的雪,看看妻懷裡的孩子,我不爭氣的眼淚流了出來。如果不是因為孩子,我會立刻拉上妻子走出這間房子。冰天雪地的,離開這間房子,孩子怎麼辦?我的心劇烈地顫抖起來,終於慢慢地跪了下去。當那個小平頭得意地揚長而去後,我再也忍不住了,發出狼一樣的嚎叫。我知道,我的尊嚴連同我的精神在那一刻已經崩潰了。從此我像變了一個人,開始不擇手段地搞錢了。
  
  為了掙更多的錢,我不僅忙著打工,還忙著給剛從中國來日本的人找工作,收取一定的介紹費。我還在中國人和日本人中間牽線,讓中國人和日本人辦假結婚。每辦成一個,都能收好大一筆佣金。總之,只要有錢可圖,我都去幹,哪管什麼良心。
  
  在妻子眼裡,我越來越陌生了。她不知道我每天都在忙些什麼,可每當我拿回一大筆錢,她就憂慮不安,總是追問這些錢是怎麼來的。每次,我都用一種粗暴的語氣呵斥她。慢慢地,她也不再問了,但心中的憂慮一天比一天深。終於有一天,傷心不已的妻子提出想回國,她說她帶著孩子,身體也不好,不能出去打工幫我。事實上,我內心深處是不希望妻子和兒子走的,有他們在,我心中多少有些安慰和溫暖。可我知道,她是忍受不了在東京生活的這份沈重和我的變化才想回國的,而我也不想讓她在跟前看著我自己作賤自己,便忍痛答應了。妻子回國時,我只對她說了一句話:「等我掙夠了錢再回去,我們就會有另一種生活了。」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這份承諾什麼時候才能實現。
  
  妻子走了,孤獨的日子又開始週而復始地輪迴,我像一頭餓紅了眼的狼在東京街頭瘋狂地尋找著鈔票。除了錢,我的生活沒有溫情,沒有寄託。終於有一天,我覺得自己已疲倦到極點,強烈的思鄉情緒像濃酒一樣緊緊纏繞著我,我想回國。那時我手裡已有了100多萬日元,當時約合人民幣10萬元,雖不是很多,但回國開一家公司是夠了。可就在這時,一個純真的日本女孩像小鹿一樣撞到了我的懷裡,擋住了我回鄉的路。
  
  她叫小林美苗,是東京一所大學的學生。我們是在中國留學生聚會上認識的。小林美苗的母親是個日本遺孤,在中國生活了四十多年,直到小林美苗14歲時,母親才帶著丈夫和她尋親回到了日本。儘管小林美苗在日本生活已有8年,但她一直對自己的出生地--中國懷有深厚的感情,所以經常參加中國留學生的聚會。而我為了排遣孤獨,偶爾也來參加幾次,但從來都是保持沉默,坐坐就走。
  
  大概是我的冷漠引起了小林美苗的注意,她總是找機會同我搭話。日子久了,我看出這個女孩對我有好感,一個念頭便在心裏滋生了。這些年來,我一直忙著賺錢,可依然是日本的一個「黑戶」,隨時都有被遣送回國的危險。如果和一個日本女人組成家庭,就會獲得長期居留權,我決定利用這個找上門來的日本女孩。
  
  在一次聚會上,我和小林美苗單獨坐在一起聊天。她試探性地問我:「你為什麼不回你的家,找個女孩子結婚呢?像你這種年齡在中國早就應該結婚啦!對嗎?」我嘆了口氣,故意說:「這些年,我始終不要命地奔忙,把找女朋友都耽擱了,要是能在日本找個女朋友我就不回家了。可是誰肯嫁給我呢?」我的話剛說完,小林美苗的臉就紅了。突然,她緊緊地盯著我的眼睛,鼓足了勇氣說:「有個人願意,你願意嗎?」一切都照我的意願在發展,我情不自禁地摟住了眼前這個純真嬌美的日本女孩。
  
  在得到正式答覆後,小林美苗馬上回到川崎市的父母家,談了她和我相愛的事,但遭到父母的強烈反對。她的父母一直希望女兒能嫁給一個家境殷實的日本人,這樣既可以使小林美苗平靜安穩地度過一生,也可以使他們在日本有一門近親,心理上有些依靠。很快,他們就對女兒實行了強制措施,把她關在家裡,不許外出一步。小林美苗的媽媽還不時在女兒面前痛哭,苦苦相勸,小林美苗一下子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遇到如此阻力,我原以為這場戀愛會就此結束。本來對小林美苗我就是有些利用的因素在裡面,沒付出多少感情,因此心中並不十分難過,依然按原來的步調繼續我的生活。可沒想到,小林美苗卻是動了真情,就在我和她分別後的第15天,她竟然離家出走私奔到我的住處。那晚,當滿臉淚痕的小林美苗一頭撞進我的住處時,猝不及防的我驚呆了。她一把抱住我,哽嚥著說:「我背叛了我的父母,現在,我只屬於你了。」
  
  我沒想到這個日本女孩的感情是那麼強烈、迅猛。看著她一臉的堅定,我的心因激動而狂跳不停。一個如花似玉的日本女孩竟然會為我一個落魂的打工仔、日本的「黑戶」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這讓我那早已被擊得粉碎的自尊心在一瞬間拼接了起來,我緊緊地抱住了小林美苗。
  
  當晚,我便和小林美苗住在了一起。為了怕她父母到學校找她,小林美苗停止了上課,一門心思在家裡照顧我。在此期間,小林美苗打電話告訴她媽媽,她已和我住在了一起,希望家裡人同意她的婚事,可她媽媽只是哭,沒有放鬆半點口氣。
  
  就這樣,和小林美苗的父母僵持了近兩個月,愛女心切的小林父母終於同意讓我們結婚,並願意出席我們的婚禮。可是,我的心裏卻痛苦不堪,因為我要愛她就得拋棄國內的妻子和兒子。我和妻子是同學,感情深厚,她為了幫我也曾來到日本,我們可以說是患難與共了。要我拋棄她,我心裏感到一種撕心裂肺的痛。小林美苗為了我,不惜同家裡決裂,我又怎能不接受她的感情呢?在痛苦中,我終於還是選擇了小林美苗。為了使自己的心能平衡,在給妻子寄去離婚協議書的同時,我把幾年來所有的積蓄委託父母給妻子買了一幢小樓,讓她和兒子住,以減輕我的罪過。辦完這一切,我如釋重負,我對自己說,讓以前那一段生活翻過去吧,讓我在日本同一個日本好女孩重新開始吧。
  
  1992年10月,我和小林美苗在東京舉行了婚禮,開始了新的生活。新婚是幸福的,我們在東京租了一間很小的房子。我改邪歸正,放棄了所有不正當的掙錢業務,每天出去打些零工,大都是給人送飯之類的工作,雖然辛苦, 月收入也只有20萬日元左右,但我心裏是踏實甜蜜的。
  
  1994年春天,我和小林美苗的女兒降生了。有了女兒,我身上的壓力加重了,工作量也加大了,漸漸地我們有了一點積蓄。在女兒兩歲時,我同一個日本建築社的人合夥在東京開了一家中國餐館,起名為森林中華料理店。兩人合開一段時間後,日本人覺得開飯店同搞房屋建築比起來掙錢少,就撤走了投入的1000萬元股份,這對我來說無異於釜底抽薪。我四方奔走,好不容易貸了一筆款,才使料理店正常運轉起來。為了幫我,小林美苗不得不到店裡做我的助手,我只好把女兒送回國內我父母處。
  
  到了1996年5月,森林中華料理店經過我們夫妻倆一年的辛苦經營,生意相當不錯,每月可以掙到300-400萬日元,在東京也小有名氣了。我鬆了一口氣,想著該好好休息一段時間了,便計畫著和小林美苗一起出去度假。 但小林美苗思女心切,非要去中國看女兒,她還計畫在中國住兩個月,一來好好陪陪女兒,二來想和公婆在一起多呆些日子。她做我們家的兒媳已經4年了,還沒見過公婆呢。可我不願回國,我怕遇見前妻,勾起傷心事。我極力說服小林美苗別去中國,但她去意已定。沒辦法,我只好藉口店裡忙,讓她一個人去了。
  
  沒想到小林美苗這次中國之行對我來說是一次致命的打擊。她在我們家翻到一張我父母珍藏的全家福,那上面有前妻和兒子。在她的逼問下,我的父母只好向她合盤托出我和前妻的過去。深受打擊的小林美苗還專門找前妻證實了一切,據說,兩個女人交談了一夜,哭了一夜。我不知道我生命中的兩個女人在一起談了些什麼,但小林美苗回到日本後像變了個人似的。她不再是那個滿身洋溢著溫馨惹人疼愛的小美人,而成了一頭時時準備發怒的小母獅。她總是質問我,為什麼要拋棄那麼好的妻子和兒子?她還責罵我是騙子,是負心郎。有一次,我實在忍無可忍,狠狠地揍了她一頓。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我心裏尚存的那一絲絲溫情,就這樣在打打鬧鬧中飄飛得一絲不剩了。不久,小林美苗走了。
  
  如同那年冬天我跪倒在那個小平頭面前一樣,今天的我再次傷痕纍纍。
  
  1997年元月19日,在東京一家法院,我和美苗平靜地辦理了離婚手續。儘管我獲得了大部分財產和對女兒的監護權,但不知為什麼,我的心裏沉甸甸的。從法院出來,小林美苗淚眼婆娑地請求我把女兒接回日本,讓她能有機會見女兒。我搖搖頭語氣堅決地說:「我在日本已是一個錯誤,我永遠不會讓女兒來日本,她應該生活在中國。」 小林美苗哀怨地看了我一眼,傷心地離去了。
  
  3個月後,我聽說小林美苗為了能經常見到女兒,也為了離開日本這個傷心之地,又回到她的出生地--中國定居了。我曾經愛過的兩個女人都選擇了她們的根之所在地中國。如今,只剩下我一個人孤獨地守著那個料理店。我宛如一葉浮萍,無根無基,既融入不了日本,又找不到回中國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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