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鎔基說,去年美國亞洲華爾街日報評出的「中國十大富豪」,排名在前的有不少還是政協委員,我請稅務部門調查了一下,看看他們交沒交個人所得稅,結果都沒有交。原因是他們把個人收入都合到工廠裡了,公司是自己的,個人用的工資都在工廠稅前列支了。
朱鎔基強調說,「我看個人所得稅還是應該交,我的工資超過八百元的都交了,為什麼越富的人越不交稅呢?這是不正常的。」
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胡鞍鋼認為,二○○○年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為五百一十一億元人民幣,只佔GDP的百分之零點六,遠低於低收入國家,顯示中共的稅收系統對個人徵稅的效率較低,大部分高收入者應交的個人所得稅並沒有足額收到。他建議中共加大對不交稅者的懲罰力度。
中共國家計委經濟研究所所長陳東琪也發表文章指出,目前中國大陸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有「劫貧幫富」的嫌疑,既影響社會安定,也減少財政收入。他建議實行結構性調節稅收政策,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大幅提高對高收入者的課稅率。
中共稅務部門官員則指出,一些公司的老闆把個人收入應納稅部分列入公司的開支,不合財會制度。中共將採取措施,加大對富裕階層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力度。據統計,去年中國大陸七兆元的存款總量中,人數不足百分之二十的富人佔百分之八十的比例,但他們所交的個人所得稅卻不及總量的百分之十。大陸個人所得稅納稅主體仍然是薪水階層。
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已確定九類高收入個人是:規模較大的私營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體工商大戶;企業承包、承租人員和供銷人員;建築工程承包人;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董事會成員;演員、時裝模特兒、足球教練員和運動員;文藝、體育和經濟活動的經紀人;獨資或合夥執業律師;醫生、導遊、美容美發師、廚師、股評人、樂手或樂師、音響師、裝飾裝修設計師等具有專業特長的自由職業者。
而在北京,北京市確定該市重點納稅人的界限是:年收入十萬元以上、有多處取得收入的或需要二次申報的人員及外籍人員為重點納稅人。據調查,目前北京市大約有三萬人的年收入在十萬元以上,也就是說,在北京,至少有三萬人的納稅情況將被重點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