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昌縣公安局1998年度被授予「全國優秀公安局」稱號。在獲得上述榮譽之前及以後,公安局的一批領導和民警一直為徐捷黑惡勢力團夥「保駕護航」。徐氏黑惡勢力團夥從形成到發展經歷了十年時間,在縣公安局「評優」的前六年即1993年到1998年期間,就已是罪惡纍纍,並先後致死二人,致傷多人。在一個黑惡勢力無比猖狂、人民頻頻遭殃的地方,負責保一方平安的公安局卻在1998年被表彰為「全國優秀公安局」,真是莫名其妙。
更嚴重的是,這股黑惡勢力一直得到了公安局一批領導和民警的保護。他們得了黑惡集團的賄賂,於是包庇縱容,使黑惡勢力在這五六年中不斷「坐大」。例如,林業公安分局埔上派出所所長李益雙,幾年內先後30多次收受犯罪嫌疑人紅包,總額達11萬元。除了用金錢開路以外,徐捷團夥還使用美色來擊垮李建等人的意志。據介紹,徐捷曾2次安排李建和一批公安干警到福州某高級酒店集體嫖娼。縣公安局原副局長裴浙閩原來工作相當不錯,但他未能闖過女色這一關。順昌縣一個有名的交際花主動投懷送抱,成為他的情婦。在黑惡勢力團夥的金錢、美色利誘下,先後有兩名副局長、四名派出所長、一名中隊長敗下陣來。
這些公安局的局長、所長、隊長收了黑惡勢力的錢,於是像狗一樣為他們效命。「有的放棄履行職責,對徐捷團夥聚眾賭博等犯罪行為熟視無睹;有的對群眾的報案不辦理,受理的案件不作為;有的為黑幫分子通風報信、出面說情、開脫罪責;有的甚至淪為黑惡勢力的幫凶,為黑惡勢力使喚和左右」。加之上面又有縣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李建也為黑幫所收買,順昌的治安就不用說了。然而,奇怪的是,這樣一個許多幹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公安局竟然成了「全國優秀公安局」,天下還有比這更荒唐的事嗎?
如果一個「優秀公安局」在成了先進之後,驕傲起來,淪為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這個問題當然也發人深思。如果一個本來幾乎爛掉了的公安局,居然被評為「全國優秀公安局」,則其在政治上的危害一定要大得多,它在更深的層次上影響了國家機器的形象,動搖了人民的信念;而在實踐上,保護傘上又塗了油彩,更好地保護了黑惡勢力,打掉它也就更加困難。
「全國優秀公安局」是怎麼評選出來的,我們無法知道。但可以肯定一條,這些評選沒有經過廣大人民群眾的真正的民主推選。試想,如果由順昌的群眾投票,則公安局不僅當不了先進,恐怕人們早就要求嚴懲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了。就是當面不敢說,也會人民來信滿天飛的。「強盜成模範」,既助長了強盜的氣焰,又褻瀆了模範的聲譽,這樣的教訓是值得我們認真記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