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7-30 21:04:00作者:
美國總統布希週二(7月30日)簽署了一項新的法律。
新法旨在對付美國近來大量曝光的公司財務醜聞。
這項新的法律將對欺詐股東的公司高層領導實行更嚴格的懲罰措施,並加強對會計公司的控制。
新法還將增加對美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的撥款,並成立一個新的委員會監督會計行業。
在新的法律下,對郵電欺詐行為(wire and mail fraud)的最高監禁將提高到20年。而對新的一項罪名"證券交易欺詐罪"的最高監禁年限則達25年。
布希對參加在白宮舉行的簽字儀式的各界要人說,美國在9.11之後沒有允許恐慌損害美國的經濟,現在也不會允許欺詐行為損害美國經濟。
布希還說,新的法律向那些試圖從事非法公司活動的人傳達了一個信息,那就是如果這樣做,他們將受到"驅逐和懲罰"。
布希說:"沒有一個公司的董事會能凌駕於美國的法律之上"。
這項新法案是由民主黨人提出的,國會並加快了司法程序,於上週三(7月24日)通過了這項法案。
布希最初擔心新法案過於嚴厲,但是由於美國公司頻頻爆出財務醜聞,造成股市動盪,布希在本月初改變初衷,支持制定嚴法,打擊財務醜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