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這種黨內專制體制,每一屆代表大會都是由前一屆中央越俎代庖,烹製好了新一屆中央的候選名單交給代表們來畫圈。但至少在表面上,還把這種名單叫作「建議」,至於新一屆代表和委員們願不願意接受,還不能強迫。因為這不光有關代表和委員個人的人格尊嚴,而且還要顧及黨章的規定。既然叫「選 舉」,總得尊重選舉人的意願。
但是江核心這一次真的「與時俱進」,來一個「創新」:誰不和他這一屆黨中央「保持一致」,就要「及時、果斷做出組織處理」,「該下的下,該撤的撤」。
新一屆黨代表大會一開會,老一屆中央就得交權。老一屆中央必須向大會報告工作,請求審議。大會可以批准這個報告,也可以推翻這個報告,自己另行作出政治決議。至於新一屆中央都由什麼人來組成,那更是代表大會份內的事情。大會代表有權決定,要選誰就選誰。
但是江核心一意孤行,非把自己炮製的「三個代表」強加給十六大不可,非把自己提的名單叫十六大一定選上不可,而且還規定得票率要達到百分之多少。這已經是對十六大權力的公然侵犯!是對黨章的肆意踐踏。然而這還都不稀奇,最稀奇的是這個第五十五號政治局常委的決議,對於不按江核心這個十五屆「中央的部署」去開好十六大的人,居然要進行手術處理:「該下的下」,「該撤的撤」,這不是自有共產黨以來曠古未有的奇聞嗎?
上一屆的黨中央對下一屆的黨代大會和黨中央控制到這個程度,以致於到了事先動用組織手段來清洗異己,那還要召開十六大做什麼?那不純粹是脫了褲子放屁嗎?
這是江澤民在北戴河會議上慘遭挫敗之後,老羞成怒的結果,所以才氣急敗壞出此下策。但是北戴河會議實際上是十六大的預演。江澤民在北戴河聽到的是四面楚歌,難道過了三個月,到十六大的時候,那四面楚歌就能變成山呼萬歲嗎?
背景資料: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原來企圖通過北戴河會議統一思想,但事與願違,分歧並未消除,而且暴露得更明顯了:
(一)對十六屆政治局委員和常委人選爭持不下。
(二)各地方和中央部委對中央委員名額,爭議很大。
(三)對政治體制改革、機制改革方向的爭議,涉及到已發下的十六大工作報告第五稿的主題。
(四)對三個代表思想理論的認識─暴露出較嚴重的問題,多數地方都是搞形式。
(五)關於江澤民退留的爭議照舊,並且加深了黨內軍內的矛盾。
基於上述五個大問題未能解決,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十六大推遲到十一月召開的第五十五號決議。該決議稱:這是為了「更廣泛更深入地」吸取黨內外意見,為了使十六大成為「劃時代」的會議。該決議強調:十六大和十六屆一中全會,要「確保」黨的有關決議、黨的工作報告、組織人事安排等議程,得到基本一致的支持,並要求:把工作要點深入到部委、地方,落實到每一個團(組),落實到每一個准中央委員、候補中央委員、十六大代表個人身上。該決議又要求:政治局常委、委員,省、部主要領導,要有針對性地下去做工作,做不通的,牴觸性大的,會給十六大造成干擾的,會給本地區、部門造成消極、損害影響的,要及時、果斷做出組織處理:該下的下,該撤的撤,該暫停的暫停。一切工作和目的,為了黨的十六大圓滿完成各項議程,「確保」和黨中央的部署「高度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