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09-27 23:19:00作者:
(中央社記者陳毓平吉隆坡二十七日專電)加拿大突然宣布,由九月二十五日開始,馬來西亞公民入境加國前,必須先申請簽證。這完全與大英共和聯邦國家協約背道而馳。在該協約內,鼓勵五十四個共和聯邦國家的人民互相自由往返,因此豁免入境簽證需求。
加國突然採取這項新措施的理由,據解釋是,鑒於大馬國民登記局與移民廳的工作系統出了問題,以致國民身份證與護照流於被濫用的程度,很易被非法外勞,尤其是回教徒趁機利用。為防患於未然,因此採取入境簽證措施,可以預作過濾程序,不讓恐怖份子有機會潛入加境。
無獨有偶,美國華府司法部最近被曝光的一份文件內,早已作出規定,由十月一日開始,對那些曾經到過馬來西亞、印尼、巴基斯坦、沙烏地阿拉伯等十五個國家的外國旅客,在入境美國時,都必須向海關人員詳述清楚為何要到上述十五個國家的理由;如果陳述不夠詳盡或者理由不被認同,移民廳官員可以要求這位旅客留下手指印、拍下照片,並且受追蹤旅途上的行動。
其實早在年初,當布希總統形容北韓,伊拉克與利比亞為「邪惡軸心」陣線時,美國似乎已將一些回教國家視為涉及恐怖主義活動的國家。那麼對來自這些國家的旅客,就必須嚴密監視與檢查。現在又把馬來西亞、印尼也加入名單內,讓這兩國旅客受到「特別關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