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胡平兄已經提出了這個問題,並甚為感謝他的褒獎。上週寫作〈什麼時候不是『槍指揮黨』〉的時候,原擬這週再來討論的;只是胡平兄大作在前,這裡或有重複,敬請胡平兄與讀者諸君見諒。我的答案,是著眼三個層面,那就是:第一,意識形態與暴力之間的關係;第二,組織與個人的關係;還有第三,那就是最高權力與一般權力的分別。
先說意識形態與暴力的關係。誰都知道,中共是一個以意識形態立黨的政黨。從世界範圍講,先有馬克思主義,後有共產黨;就中國歷史看,誠如毛澤東所說,『十月革命一聲炮響,給我們送來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然後那些『覺悟的』知識份子才組織了中國共產黨。問題是,單靠這套舶來品的意識形態,中共並不能在當時正當軍閥混戰的中國闖出天下。很快,毛澤東發現了一個『真理』:『槍桿子裡面出政權』。對於這個認識,毛坦白承認,是從軍閥那裡學來。毛批評黨內同志說:軍閥還知道不能當一個空頭省主席而放棄軍隊呢,怎麼我們共產黨員就是不懂!毛明白了:如果不能掌握軍隊,憑你有什麼頭銜,都是說話沒人聽的。於是,以一介書生,他拉著隊伍上了井岡山,從此不僅開闢了共產黨革命的嶄新階段,也奠定了自己在中共領導層的突出地位。
不過,毛澤東不是軍閥;他比軍閥高明。高明就高明在他有一套意識形態,有共產黨這樣一個組織;他也善於把意識形態與組織因素貫徹到軍隊之中去。去井岡山的路上,他就搞了『三灣改編』,實行了所謂『支部建在連上』的政治指導員制度,以保證黨對軍隊的控制和領導。所謂『黨指揮槍』,也是在這個時期提出來的。不過,這裡的『黨』,應該讀作『毛』。
為什麼呢?這就來到了另一層關係:組織與個人。黨是一個組織,而且是一個嚴密的組織;那麼,問題是:這個組織的權力屬於誰?毛澤東發現:那個掌握了槍桿子的領袖,可以用『槍指揮黨』。不過,並不能因此放棄『黨』的功能--否則還不是與軍閥一樣水平?槍桿子本身也不是好玩的,所以,反過來,還要強調『黨指揮槍』,才能保證槍在你的手中,才能保證用『槍指揮黨』的是你老兄而不是另外一位同志。於是乎,黨也好,槍也好,其實都是聽一個人指揮,而這個人就是掌握了『槍』又代表『黨』的偉大領袖(或『總設計師』,或『領導核心』)。
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就涉及到了最高權力和一般權力的分別:最高權力者,信奉的是『槍指揮黨』;在最高權力的爭奪中,決定的因素是槍桿子。而一旦掌握了最高權力,成了『黨』的化身,那就要從上到下地強調『黨指揮槍』了。當一個省長,好好經營與中南海的關係就可以了,哪裡有什麼『槍指揮黨』的問題?不過,最高領導人不會犯糊塗:既然昨天我可以『槍指揮黨』,今天說不定哪個傢伙也要走這條路上來;所以,『黨指揮槍』的原則不可動搖,那表示:我現在代表黨來掌控槍桿子,你們休想以『槍指揮黨』的方式從我手中拿去這最高權力。
一句話,『槍指揮黨』,造就某人代表黨的地位,說的是:要掌黨權,必固軍權;而『黨指揮槍』,則保證這一地位不被別人(在戰爭年代,尤其是軍人)挑戰,說的是要固軍權,必有能夠代表黨的資格。換句話說,在中共政治中(也許是在所有政治中),權力的本質是『槍指揮黨』,也就是暴力;而權力的鞏固則需要進一步依賴組織與意識形態,也就是『黨指揮槍』。不懂得前一點,那個政治水平還不如個軍閥;而只懂得前一點,則不過與軍閥比肩。許多人相信『黨指揮槍』是中共的原則和制度,是因為只看到了一個方面;可是,十六大的權力再分配,涉及最高權力,分析的時候那就不可忽略『槍指揮黨』這個『潛原則』或『深層制度』的決定性作用了。江澤民比那些幼稚的觀察家更懂得這一點。他知道:一手以槍玩黨,一手以黨玩槍,就可以使一個本來既沒有槍桿也沒有黨位的人高居於黨與槍之上。能玩到這一步,江澤民確實是不愧和毛澤東、鄧小平並列了--我承認,這才稱得上是『高舉鄧小平的旗幟』。
據(新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