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香港輿論和國際輿論的強烈批評,政府高官特別是保安局長葉劉淑儀、律政司長梁愛詩以及本港極左派人士使出渾身解數,為惡法的制定「保駕護航」。終於北京「峰層」也按捺不住了,赤膊上陣,打壓香港輿論。不久前主管港臺和外交事務的中共副總理錢其琛在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便惡狠狠地說:心裏有鬼才擔心二十三條。錢其琛此言一出,又引起香港輿論大嘩,各界紛紛指責錢其琛千預香港內部事務,恐嚇對二十三條自行立法提出批評的香港人。
一九八二年中英談判時北京提出九七年收回香港主權治權,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人就知道自己的劫數到了。香港人表面上雖然不關心政治,甚至對政治相當冷漠,自喻為經濟動物、金錢動物,但實際上香港人是很明白中共的政治本性和政治把戲的,因此他們對中共提出的甚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根本不信,他們明白這一切不過是中共為了穩住局面、讓香港為大陸繼續生金蛋的策略運用而已。從八二年開始成千上萬有能力的香港人用腳對中共的鼓吹和承諾作出回應,他們移民他國,避秦唯恐不及,為的是繼續過上人的尊嚴和權利不受踐踏和損害的自由生活。他們明白,中共收回香港之後,所謂五十年不變的保證是絕對靠不住的,香港的人權、自由和法治一定會被中共或中共扶持的港人傀儡政府侵蝕摧毀。回歸後,這一天的到來只是遲早之事。
對九七回歸之後的香港,中共在經濟上注重所謂兩制,也即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因為只有這樣香港才能為中共在金錢上物質上創造巨大的價值;而在政治上中共則注重一國,也即香港的回歸和實施港人治港不能威脅和影響中共的一黨專政,中共一向把她的一黨專政視為「國家」或「中央政府」,因此,在制定基本法的時候,就把大陸社會主義憲法中的所謂「顛覆罪」的概念和條文引入到了基本法中。而中共的所謂「顛覆罪」完全是扼殺人權和自由的武器和工具。中共可以運用這一武器和工具隨意打壓迫害批評她的人或持不同政見者。說白了,所謂「顛覆罪」就是中共要實施的無產階級專政在法律上的包裝,中共以此迫害人民、鎮壓異己、大施淫威早已是世所共見,罄竹難書!
正因為如此,基本法在制定過程中港人就對引入「顛覆罪」這一條表示了強烈的反對。在基本法的制定和所謂諮詢過程中,大陸發生了波瀾壯闊的八九民主運動,中國人民的政治訴求是民主、自由、人權、法治,這是中國未來能夠走向光明的唯一希望,也是香港九七年回歸中國之後能夠真正保持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的唯一希望。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於是乎,香港幾百萬市民全情投入到支持和聲援八九民運的偉大洪流中去,為香港回歸前的歷史也為中國民主運動的歷史寫下了光輝的一頁。然而八九民運被血腥鎮壓了,香港人在電視面前親眼目睹了中共的暴政暴行,極為憤怒,對九七後香港的命運極為憂慮,絕不看好,香港出現了規模空前的移民潮和資金外流潮。
長期以來,中共就把英國統治下的香港視為反共地區,把香港人視為異類,在政治上和思想文化上對香港採取嚴加防範和鬥爭策略。八九民運之後,中共把香港定性為「反共前哨陣地」、「反共基地」、「反共橋頭堡」等等。看到八九民運中香港人的政治表現和發揮的作用,中共對九七年收回香港後不能不充滿了極大的恐懼,因此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中為防範和鎮壓香港人,一口氣預設了七款大罪:叛國罪、分裂罪、煽動叛亂罪、顛覆政府罪、竊取國家機密罪、外國政治組織在香港從事政治活動罪和香港政治組織與外國政治組織建立聯繫罪。
當時中共在制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時預設了這麼多罪項,不謹引起了港人的恐慌和反對,而且引起了英方的質疑和不安,美國為首的西方世界也對此深表關注。時「六四」事件發生不久,中共為急於擺脫國際上的孤立困境,改善與西方世界的關係,也為了安撫港人、緩解移民潮和資金外流潮,保證香港平穩過渡,政權順利交接,不得不在二十三條問題上作了「技術」上的調整,由香港回歸後的特區政府根據二十三條的框架「自行立法」。中共很清楚,九七後香港已是囊中物,跳不出自己的五指山,特區政府必是自己的傀儡,不敢違旨抗命,因此讓特區政府「自行立法」和北京立法不會有甚麼差別。而且在包裝形式上更具欺騙性,用中共的話說就是「真正體現了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九七回歸後香港經濟出現了前所未見的大災情,特區政府疲於應付、焦頭爛額,對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之事無暇顧及,而且董特首似乎也知道這是一件必遭民眾強烈反對的留下歷史罵名的臭事,因此能拖就拖。與此同時老董也清楚,他作為北京欽點的首任行政長官主持特區政府的工作猶如「空降部隊」,在政府架構中毫無根基,用錢其琛的話說就是「孤家一人」。豈止是孤家一人?以政務司為首的陳方安生還統領看一幫「港英余孳」整天和他唱反調,香港民間主流傳媒也站在陳太一邊「大肆攻擊董特首」,立法會中民主派也時常與民間及政務內的反董勢力遙相呼應,行政會議中也盤據看不少「前朝舊臣」。在這種孤身作戰的情況下,特區政府要想在回歸之後立即為二十三條自行立法,可以說是難於登天。
北京方面當然也知道這個情況,於是要耐心等待,創造條件。其佈署有三:一是擠走陳方安生及其在政府內的勢力;二是推行「高官問責制」,建立行政長官的私人治港班底;三是欽點董建華連任第二屆特首,並徹底更換行政會議成員。現在我們可以清楚看到為甚麼北京要力撐民望極低、能力不高且自己也有倦勤之意的董建華出任第二屆特首了,因為只有老董連任,北京才放心二十三條中自行立法能夠按部署完成;現在我們也清楚了為甚麼董建華要在「高官問責制」中委任梁愛詩和葉劉淑儀繼續擔任律政司和保安局局長了,因為這兩位驃悍的女將在回歸後的表現,特別是「維護中央政府」方面的表現極為忠黨愛國,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之事只有交給她們去辦才能放心。
然而無論北京和特區政府怎樣部署及如何放心,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之事一出籠就遭到香港社會普遍的強烈反對,惡評如潮。無論特區政府如何辯說,都無法改變一個事實:所謂顛覆罪、叛亂罪、分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等等都和中共的一黨專政相關,而中共對這些所謂罪行有自己的看法,是和香港奉行的人權、民主、自由、法治這些普世價償觀念格格不入甚至完全對立的。例如香港人和傳媒時常猛烈批評中共的一黨專政,呼籲實行民主選舉、多黨制,主張共產黨幹得不好就應該下臺,這在普世價觀念來看是天經地義的,人民有權公開地自由地表達這些意見,但在中共眼裡就是「顛覆中央政府」,就是「煽動叛亂」,就要治罪;又例如香港傳媒經常報導中共的權力鬥爭、人事變動,揭露各種黑暗腐敗的內幕真相,這在普世價值觀念來看也是天經地義的,因為人民有知情權,傳媒有自由報導權和這方面的社會責任,但在中共眼裡這就是「竊取國家機密」,就要治罪;又例如每年「六四」香港人都要公開舉行紀念活動,遊行集會,喊出「結束一黨專政」、「創建民主中國」、「追究屠城責任」的口號,這在中共看來恐怕又有「顛覆中央政府」、「煽動叛亂」之嫌,要治罪了。
面對香港人的反對和擔憂,特區政府的高官只會一味敷衍,從董特首到保安局局長都信誓旦旦地說,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之後,港人現有的自由、人權一點也不會受到損害,二十三條的法律只是「擺岷度」,不會輕易用得到。這樣的屁話當然騙不了人。誰都知道,只要惡法一立,中共就完全可以用自己出面或自己不出面的形式,在香港狀告某傳媒、某團體、某個人或是「竊取國家機密」,或是要「顛覆中央政府」,或是要「煽動叛亂」,等等。有人狀告,特區司法部門就要處理,就算罪告不成或罪名不成立,也會給香港社會、香港人造成極大的震動和心理上的巨大威脅,看你們今後誰還敢「亂說亂動」,如此這般!香港現在享有的人權自由豈不是受到極大的損害?香港人豈不是和大陸人一樣在一黨專政的淫威之下噤若寒蟬?一國兩制、香港人原有的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豈不是名存實亡?
惡法之立,問題的嚴重性和可怕性是彰彰明甚的,絕不像特區政府高官敷衍港人、一味遮掩的那麼簡單。陳方安生說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問題涉及到「一國兩制的核心」,天主教香港區樞記也說二十三條立法之舉等於在政治上接通了兩制的橋樑,也即是說中共的一黨專政和社會主義那一套可以長驅直入資本主義的香港了。因此我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惡法之立等於宣判了一國兩制的死刑,宣判了香港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死刑。
生死攸關,香港人當然要堅決反對,對此中共領導人是極不高興極不耐煩的。前不久中共副總理錢其琛公開跳出來打壓香港民意和輿情,惡狠狠地指責對二十三條立法提出反對和批評者是「心中有鬼」。其實全世界的人包括錢其琛大人都非常清楚,若說有鬼,不是港人心中無端冒出來的,而是中共一黨專政幾十年製造了無數的冤魂怨鬼,這些冤魂怨鬼走進了港人的心中,也深藏在中國大陸人民的、心中,他們的存在是對中共暴政的控訴,他們讓香港人和大陸人民深感恐懼和不安。因此,若說「心中有鬼」,也是中共造鬼,港人受害!香港只有真正實施一國兩制,中國只有真正實現政治民主,中共製造出來的、心中之鬼才會被清除。若說心中有鬼,真正應該受責和反省的是中共自己!錢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