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男子私辦報紙年銷150萬份判刑6年

發表:2003-01-04 17:54
手機版 简体 打賞 0個留言 列印 特大

重慶報刊網/《檢察日報》

僅憑一部電腦,就辦起一間報館,出版兩份報紙,一年多時間內銷售一百五十萬份,賺了十多萬元。重慶男子張偉如此成功的「創業」,在傳媒仍受嚴格管制的大陸,卻被法庭裁定非法經營罪成,判監六年兼罰款十萬元。

《時事資訊》、《熱點紀要》兩份報紙曾在重慶、成都等城市熱賣一時,報上的政治、軍事新聞遠比官辦報紙吸引讀者。不過,讀者或許未曾想到,出版這兩份報紙的「報館」,職員只得兩人。其中,家住重慶市渝北區的男子張偉,是「報館」的負責人,他負責從網際網路上下載文章和圖片,並編輯成報紙,再交由印刷廠老闆左上文在四川省射洪縣印刷。

張偉還與另一職員、身兼會計的歐燕負責報紙在重慶、成都等地的銷售。去年七月十九日,他們在重慶菜園壩接收由射洪縣印刷廠運來的《時事資訊》時,被接到線報的重慶市新聞出版局官員和公安當場拘捕,九千七百多份報紙被沒收。左上文隨後也被拘捕。

用網上圖文編輯成報紙

重慶市新聞出版局將此案當作打擊非法出版物的重大戰績廣為宣傳,指摘張偉等人從網上下載圖文,非法出版《時事資訊》、《熱點紀要》兩份報紙,以政治小道消息、聳人聽聞的軍事報導等文章,混淆視聽,誤導讀者,民憤極大。新聞出版局經艱苦努力,終於追查到線索,然後順籐摸瓜,在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下,一舉破獲此案,並將案件移交司法機關。

非法經營一年賺逾十萬

重慶市渝中區法院審訊後在上月二十五日作出判決,指張偉、左上文、歐燕目無國法,為牟取非法利益,未經任何部門批准下,非法經營報紙出版、印刷、發行,在二○○一年四月至二○○二年七月期間,一共製作非法報紙一百五十萬份,擾亂了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判處張偉有期徒刑六年、罰款十萬元人民幣,判處左上文有期徒刑五年,罰款五萬元,判處歐燕有期徒刑二年。

(1/4/2003 4:7)

重慶報刊網/《檢察日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榮譽會員

看完這篇文章您覺得

評論


加入看中國會員
捐助

看中國版權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