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1-13 00:01:00作者:
原湖南建材工業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湖南雪峰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廳級)王德元先後被評為「湖南省優秀企業家」、「全國優秀經營管理者」、「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全國勞模」等,並享受「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特殊津貼,1994年被提升為副廳級幹部,並連續當選湖南省第七、八屆人大代表。然而,這位在仕途上紅極一時,在榮譽上登峰造極的名人卻一步步走向墮落的深淵---
全國勞模蛻變成超級巨貪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對原湖南建材工業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湖南雪峰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廳級)王德元及其兒子王軍受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一案作出二審判決:被告人王德元犯受賄罪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數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軍犯受賄罪和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公司老總被逮捕
2000年春節,雪峰集團已連續3個月未發工資,職工們焦急萬分。
4月初,當公司領導班子有關成員到長沙請他回廠「統一思想,共度難關」時,他託辭去了深圳。在深圳,他幾經斡旋,「籌」到200萬元,一回到長沙,他便對這筆錢作出了「分配」:50萬元用於長沙雪峰大廈衛生間改造;50萬元用於了結與懷化某公司的一場官司;50萬元付給王軍(王德元之子,在押)的公司;另外50萬元作生產經營流動資金。職工沒錢過年,王德元卻把錢這樣「分配」,雪峰的職工聞出其中必有貓膩。春節剛過,便有幾位職工進省城、上北京控告王德元的貪污受賄行為。
2000年4月30日,湖南省紀委對其實行「兩規」。此後不久,湖南省檢察院、婁底市檢察院成立王德元貪污受賄案調查小組,經過3個多月的調查,發現了王德元大量確鑿的犯罪事實。很快王德元被正式逮捕。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