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1-16 22:53:00作者:黃廣明
01-16-2003訊, 在湖北省潛江市,當一個叫姚立法的人當選為該市人大代表之後,在當地製造了一種「鯰魚效應」,攪活了潛江的「民主空氣」,受到基層群眾的擁戴。姚立法的所作所為,為基層人大代表正確履行職責提供了鏡鑒。
血色「12.3」
手掌劈頭蓋腦地扇來,臉頰頓時腫起;一隻拳頭直奔眼前,正中眉骨和鼻樑,姚立法「兩眼一黑」,接著,鼻子像漏斗一般,血流不止……
事隔3天見到姚立法時,他還在打吊針。
姚立法今年44歲,湖北省潛江市人大代表,以仗義執言、為民請命聞名當地。
姚立法有點理虧。那天是2002年12月3日,他未經同意拿了市民政局的一份文件。
姚立法被痛「扁」一頓後,副局長拋下一句話,「姚立法,你老把記者叫來曝我們的光,今天我也讓你曝曝光。」
事隔六天,當地某報頭版顯要位置刊發一篇消息---《市民政局發生一起偷竊村委會換屆選舉公文事件》。
「偷竊」這樣一份公文,對姚立法自己並沒有什麼好處,但是,這對他瞭解潛江市正在舉行的第五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卻有益。在他看來,公開向民政局索要這份文件幾乎是不可能的--他曾以工作失職為由在人代會上建議罷免前任民政局長,還曾自費普查出該市選舉產生的村委會主任大批被鄉鎮非法撤換(見本報2002年9月報導),讓潛江市民政局大失顏面。
姚立法是12月3日上午去民政局的,無意中他瞥見了桌上的那份公文。當天他本來是去民政局是論理的,事情恰好也與村委會換屆選舉有關---
2002年11月初,在第五屆村委會換屆選舉一個月前,姚立法牽頭自費編印了一本12頁的小冊子---《誰當村官村民說了算》,以問答形式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湖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
11月下旬,就在姚立法等人起早摸黑地將首批印好的1.5萬冊資料免費送到農家時,市新聞出版局突然認定小冊子是「擅自編印的非法出版物」,責令姚將已散發的小冊子迅速收回,交新聞出版部門統一銷毀,並處以罰款8000元。
……
鼻血還在汩汩湧出,姚立法只好用紙巾塞住鼻孔。12月3日中午被打之後,他隨即被派出所帶走訊問「偷竊」公文一事。不一會兒,地上就鋪滿了一層浸滿血漬的紙。
一直到下6點,他才交待完畢。姚立法頭重腳輕地回到家裡。像往常一樣,一群農民早已等候在家裡。自從姚立法當選人大代表以來,姚家成了一個編外信訪辦,許多農民有問題不找相關部門,卻先找姚立法。
姚立法耐心地解答他們的問題,其間還有接不完的電話。家裡平時電話就多,村委會選舉期間農民諮詢投訴的電話就更多。
對這一切,姚立法的妻子、中學教師姚曉萍早就習以為常,一般情況下,她不打斷丈夫與來訪者的談話,但這次她忍不住了。接近晚上10點,姚立法的鼻血還在流,而最後一撥農民還有問不完的問題,姚曉萍提醒姚立法說,「你該去醫院了,晚上10點醫院就關門。」
農民們這才離去。姚立法在一位鄰居的攙扶下來到醫院,掛號,拍片,結果查出鼻樑骨折。
敷完藥,打完針,已是晚上11點多鐘,姚立法卻沒有直接回家。他摸黑騎車來到十幾里外的竹根灘鎮董灘村--在家的時候董灘村民打來電話,說這幾天天氣不好,鎮裡要求馬上選舉,而競選材料又沒發到村民手上,想請姚立法商量對策。
董灘是姚立法十分牽掛的一個村,2001年5月,在他與退休教師嚴清金投入了無數個日夜的幫助下,村民們罷免了原來非法產生的、經常為收款對村民拳腳相加的村委會,選舉產生了群眾信得過的新村官,一時轟動省內外……
姚立法離開董灘村時,已是凌晨2點多,回到家時,接近凌晨4點。那幾天,正是初冬第一場冷空氣南下,江漢平原下著陰冷的雨。
在妻子姚曉萍看來,丈夫熱衷於「民主」已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太痴迷了」,「太執著了」,「太憨了」,她一連說道。
12年四次競選人大代表終獲成功
1987年,29歲的姚立法還是潛江教育局勤工儉學辦公室的一名普通職員。大家對這位同事的印象是「與人為善」又「嫉惡如仇」,「做事嚴謹」、「敢作敢為」,口頭禪是「我不跟個人搞,只對事情搞」。教育局一位退休幹部回憶,一次「勤辦」領導要組織相關單位交幾千元錢,到深圳「考察學習」,姚立法得知後,馬上給市長寫信稱,「一個單位賬戶上只剩下幾分錢,領導還要遊山玩水,您說這樣的事該不該查?」
結果市長過問,「勤辦」「考察學習」計畫泡湯。
這樣一個人,仕途上的發展可想而知。就在1987年,潛江舉行第一屆人大代表的選舉,教育局的一些年輕人聯名推選姚立法。不料單位領導對這些年輕人說,「你們不要搞自由主義,姚立法的先進性在哪裡?」要他們撤回對姚的提名。
1990年,潛江市舉行第二屆人大代表選舉。這次姚立法主動參與競選。為了讓更多選民認識自己,他油印了2000份個人簡歷散發。他自我介紹道:
本人臉不厚、心不黑、口不甜、骨不軟;犯上不作亂、崇洋不媚外;不請不送、不吹不拍、不淫不貪、不卑不亢。
請朋友們都投我一票,若我當選市人大代表的話,我保證做到:在任期內奔走於本選區選民和市人大、市政府之間,理直氣壯,原原本本地反映選民們的呼聲、意見,監督市政府及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行政。
市政府得知後,專門派人找姚談話,要求他不要再競選,不要再散發材料。
結果,姚立法沒有出現在正式候選人名單中。
1993年,潛江市舉行第三屆人大代表選舉。姚立法總結,前兩次他本來有很大希望當選,而之所以未當選,是因為選民普遍不瞭解法律,同時也無法監督有關方面在選舉中的非法之處。接下來,他在選舉中連寫三封《致選民朋友的信》,除了推介自己外,主要是向選民介紹代表選舉的法律和實施細則,指出選舉過程中的非法之處。
姚立法公開競選、散發材料的事傳到市裡一位主要領導那裡,在一次會議上,這位領導憂心忡忡地將姚的競選材料念了一通,說這種風氣「很危險」,決不能任其發展下去。
這次,姚立法仍未被確定為正式候選人,但他在另選人中得票第一,598票,超過參選總人數的30%。這是一個重大突破,雖然他仍未當選,但從理論上說,只要他的得票超越某些正式候選人,他仍可能以另選人身份當選。
對姚立法競選三次未當選一事,已退休的潛江市教育局副局長左義凱說,「姚立法競選人大代表是符合法律的,也是正常的,但在特定的環境下被視為不正常。」在姚1990年和1993年兩次競選時,左都具體負責教育選區代表的選舉工作,他坦言曾勸姚立法放棄競選,「上面對我有壓力,人大代表人選,一般上面都有個內定意見。」
姚立法沒有死心。又過了5年,1998年底,潛江市舉行第四屆人大代表選舉,這一次,姚立法幾乎到了狂熱的地步。短短一個月內,姚立法共發出了13封《致選民朋友的信》,推介自己,宣傳法律。
針對許多選民把人大代表選舉不當一回事的現實,姚立法在《致選民的第五封信》中提醒他們思考幾個問題---
人大代表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官嗎?
爭當人大代表的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嗎?
從您個人利益出發,你準備選誰當人大代表?
您投贊成票的人若當選,他在選舉市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時與您的意志會一致嗎?
潛江的發展與市府要員們的品德和才能有關嗎?
潛江的發展與我們大家投好神聖的一票有關嗎?
這些宣傳資料,從編印、散發和張貼全部是姚立法一手操辦。姚所在的教育選區包括了市教委機關、潛江師範、潛江廣播電視大學、潛江中學等16個單位,他常常是晚上吃完飯出發,往每家每戶的門縫下遞競選材料,全部發完的時候,已是天色微明,他才拖著沈重的步伐回家。由於有關方面的指使,姚立法到許多單位宣傳時都吃了閉門羹。一所中學的副校長將他攔在門外,厲聲說,「我們不會投你的票的,你不要來發傳單!我們這裡的優秀教師多得很,輪不到你這個扛液化氣的!」
姚立法只好晚上偷偷翻牆進入散發資料。
姚立法什麼時候成了「扛液化氣的」呢?原來,1995年年底,已經被某些人評價為「譁眾取寵」、「官迷心竅」甚至「神經病」的姚立法與教委協商停薪留職5年,最後他只好靠做小生意謀生,開了一家代灌液化氣的小店。
姚立法痴心競選的舉動感動了許多人。
他仍然沒有成為正式候選人。但到了11月28日正式選舉的這天,一個爆炸性的結果出來了:姚立法得1706票,列總票數第二。姚將另兩名正式候選人擠出局,而成為教育選區僅有的兩名人大代表之一。
由另選人當選人大代表,這在潛江是第一例,在全國也屈指可數。「我的當選,並不是我個人有多麼成功,而是大家個人意志不受外界左右的體現。」姚立法對這場遲來的勝利總結道,「只有當越來越多的人參加競選,我們的社會才會更有活力與希望。」
「姚代表」放炮
人大代表這個職務,在當前看起來毫不起眼,特別是一個市級的人大代表。但姚立法當選人大代表之後,立刻製造了一種「鯰魚效應」,攪活了潛江的政治空氣。
1999年初,潛江市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頭一次參加人大會議的姚立法就來了個「下馬威」。在審議會議選舉辦法時,姚立法走上主席臺發表反對意見,指出辦法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選舉工作問題的答覆意見精神相悖,限制了人大代表推選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法院院長和檢察長候選人的權利,給設法干預選舉以理由和可乘之機。
姚立法話音未落,會場掌聲雷動。
2000年2月,潛江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召開。22日下午,大會審議本次會議選舉辦法,姚立法經許可後上臺指出,選舉辦法中的第二條「法院院長的人選,由主席團提名或代表10人以上書面聯合提名」,而第五條又規定「選舉法院院長實行等額選舉」,「請問除了主席團提名外,同時代表10人書面聯合提名,如何進行等額選舉?」
姚立法的發言再次贏得代表們的一片掌聲,但與上次的意見一樣,不了了之。
正值本次會議期間,姚立法獲悉湖北省準備將天門、潛江、仙桃等三市合併成立地級市「江漢市」,姚立法起草「潛江人民堅決反對成立江漢市的議案」,指出成立「江漢市」對發展經濟沒有半點好處,只能安排一批省級機關精簡下來的幹部;同時建設「江漢市」要佔用大量農田,需要十幾億甚至幾十億巨資,每年還要消耗上億元的政府日常支出,這些都要由3個小市承擔,為害實在太多。
隨後,姚立法發動代表166人(總數318人)簽名,傳真至國務院。最終,成立「江漢市」的研究被終止,姚立法在傳達民意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2001年2月22日,潛江市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會議對《關於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表決時,姚立法舉手投下了全場惟一的反對票,這是潛江人大會議上出現的第一張反對票。
2002年2月,潛江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會議共收到議案建議160多條,其中姚立法一個人就提了58條,涉及許多政府部門。
看到姚的建議案如此之多,人大有關部門負責人提醒姚立法,「議案的質量要高一點,要為政府分憂解難,不要增加政府麻煩,要管大事不要管小事。專門回覆你的建議,誰還有精力搞工作。」
姚立法說,「代表建議無大小之分。你認為是小事,可對底層老百姓來說是天大的事,就像最低生活保障120元錢,對有錢人來說不值一談,可對低保對象來說就是活命錢。」
在會議上,姚立法總是最不顧情面、最慷慨激昂、最踴躍發言、提交建議最多的一個。
一位市人大代表說,姚立法的出現,改變了潛江人大會議歷史上總是一團和氣、全票通過的局面。政治空氣開始變得活躍起來。而潛江市的頭頭腦腦們也開始由不適應變得習慣接受監督,「儘管大多數監督都無法落實到位。」
「有爭議的人物」
人大全會一年只有一次,一次只開幾天。一名普通人大代表的工作分為會上會下。
姚立法家的電話,可能是潛江最繁忙也是最公開的私人電話,為了方便群眾反映問題,他乾脆就將電話號碼寫在了大門上。在姚立法不在家時,妻子姚曉萍記錄的來電內容,已經有四個厚厚的筆記本。
「找姚立法反映的都是一些難點問題,釘子問題,有的幾十年都沒解決,姚立法怎麼可能一朝一夕解決。」姚曉萍說,「可他就是犟,認準的事,幾頭牛都拉不回來。」
當選人大代表四年來,姚立法反映問題的各種調查報告、議案建議,編寫的普法宣傳資料足有兩尺多厚---
1998年12月12日,姚經調查核實,發現潛江市教師應領而實際未領補貼部分的總金額達一億多元,並組織近4000名教師簽名上書至市政府;
1999年4月5日,姚走訪選民後得知並追查出市教委、市實驗小學的某些領導從1998年長江特大洪水師生捐款中截留兩萬餘元,在姚追查曝光之後,才匯往他處;
2000年8月1日,組織多位市人大代表視察,發現市政府向潛江250輛出租車車主非法收取了幾百萬元的「出租車有償使用費」;
2001年8月31日,致信中央、省主要領導,反映潛江市政府頂風開展教育亂集資,加重農民負擔,拖欠教師工資,造成大量中、小學生輟學;2002年10月,調查潛江市龍灣鎮稅費改革情況,反映龍灣鎮尋湖村八組先天性右腿殘疾農民李明學因野蠻徵稅而不能保住一家五口人十五袋口糧時,服毒自殺一事;
……
姚立法心思縝密,愛用數據說話,這些調查報告和議案建議大都是他起早摸黑、奔走城鄉之作。
每年,姚立法為民眾反映問題花去的車船費、資料費、電話費、郵寄費和招待費達五六千元。一次,三撥農民20多人到他家裡反映問題,姚立法招待他們吃便飯。他還自費到山東、安徽等地考察村民自治情況。
但姚立法一家人卻過著十分儉樸的生活,住所沒有裝修,傢俱大都是20年前結婚時添置的,他自己基本上菸酒不沾。他坦言,現在經濟上還能勉強支撐下去,是因為停薪留職期間做生意小有積蓄。
在潛江,記者廣泛接觸了當地群眾,無論在大街小巷,還是在田間地頭,他們都親切地稱姚立法為「姚代表」,談起「姚代表」的事總是津津樂道,讚不絕口。打的司機不肯收錢,進到村子,一大群人立刻便招呼著簇擁過來……
「他是個有爭議的人物」,談到姚立法,潛江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曹參第一句話就說。
曹參說,姚立法的責任感和參政議政的意識可嘉,但他「履行代表職責的方式有問題」,「特別是在最近一兩年」。曹參說,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應由人大常委會組織安排,但姚立法經常單打獨鬥,另外人大代表的監督是事後監督,姚立法經常事中監督。「人大代表不應該只講權利,還要講義務。」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大副主任則說姚「政治上不成熟」,太偏激。
姚立法當選人大代表四年,潛江官場多次傳出「姚立法被抓了」的消息。他在鄉村宣傳政策法律時,經常受到一些人的圍攻。
姚立法曾申請做專職人大代表,但遭到拒絕。現在,他在人大代表這一職務上的作為都是利用業餘時間。
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實踐
姚立法早就有一個想法,即嚴格依照中國的法律,民主究竟能推行到什麼程度?
他說,我最厭惡口惠而實不至,假如法律制定得很好又不實際執行,我就是要「挑釁」你。他把「挑釁」一詞說得特別重。
對姚立法這樣無職無權的人來說,他「挑釁」的武器只有法律。
姚立法對《憲法》、《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政府組織法》等等十分熟稔,如數家珍。對他來說,法律是一介平民一切權利的惟一來源。他常說的一句話是,「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同時,他經常遭遇的一句話是「你姚立法就會鑽法律的空子」。
姚立法1958年出生於潛江農村。他原名姚立發,1970年代初,正在搞「批林批孔」、「儒法兩條路線鬥爭」,其父為了緊跟潮流,改其名為「立法」。1973年,15歲的姚立法初中畢業,當時上高中實行「推薦制度」,儘管他成績不錯,卻因家庭成份問題未獲推薦。他心裏不服,便寫信要求讀高中,倔犟地從區一級寫到省裡,一直到中央。結果當然是杳無音訊。
此後他做過農民,當過林場工人。1978年恢復高考,初中畢業的姚立法考入潛江師範。畢業在當地教了兩年書後,1982年隨湖北省教師援藏隊赴西藏教書。姚立法說青藏高原兩年的生活對他影響很大,那裡高寒缺氧,乾燥,光照強,風沙大,在這個地球上最接近上蒼的地方,藏民們雖然生活清苦,但卻有著誠摯的信仰,讓他深受感染。
從青藏高原返回潛江後,姚立法被安排在教委機關上班。隨後幾年,年輕而且激情四射的姚立法都在籌備一項行動:隻身經「絲綢之路」徒步環球考查旅行,結果他首先便卡在了第一關---他一次又一次地跑到省城辦理護照,工作人員總是推托和未置可否,事情最後黃了。
「這件事給我的印象是,一些政府部門辦事太不公開,從此我對政治領域的不透明十分反感。」
姚立法說,「一切社會不公和醜惡現象,歸根結底是民意沒有得到充分表達和尊重。」
有時候,姚立法的這種願望顯得很急切。「民主啟蒙在中國搞了100多年,這個任務到現在還沒有完成。」談到令人痛恨的現象,姚立法偶爾會帶出「狗日的」、「王八蛋」。在大多數時候,他語速很快但平和,面帶微笑,哪怕談到對他十分不公的事。
無論是在機關辦公室還是在田間地頭,姚立法與眾人經常出現如下對話---
「現在投票也沒用,都是假的。」「你也不參與,我也不參與,那當然是假的了。」姚立法總會立即反駁:「大家都來參與,讓它想假也假不成。較多人選出的人,總比指定的人強。」
在姚立法的影響下,一批為人正直、深孚眾望的人站了出來,從競選村官到人大代表,他們看到了競選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面的作用。
「今後幾年,潛江的政治空氣會更加活躍。」姚立法面帶微笑地說。
姚立法有一個幸福的家。在家中堆滿資料的客廳中,掛著他與兒子的親密合影,兒子在北京一所著名高校學法律。他讀此專業也是受了父親的影響。不久前,兒子打電話回來,表示將參加學校所在地區的人大代表競選,要父親將有關法律資料寄給他。
姚立法為這事高興了好幾天。兒子這時並不知道,他的父親因為被打還處在病痛之中。
後續2002年12月底召開的潛江市人大第五次會議中,姚立法競選新一屆湖北省人大代表失敗,但在潛江市省人大代表另選人中,他得票第一。
摘自南方週末
血色「12.3」
手掌劈頭蓋腦地扇來,臉頰頓時腫起;一隻拳頭直奔眼前,正中眉骨和鼻樑,姚立法「兩眼一黑」,接著,鼻子像漏斗一般,血流不止……
事隔3天見到姚立法時,他還在打吊針。
姚立法今年44歲,湖北省潛江市人大代表,以仗義執言、為民請命聞名當地。
姚立法有點理虧。那天是2002年12月3日,他未經同意拿了市民政局的一份文件。
姚立法被痛「扁」一頓後,副局長拋下一句話,「姚立法,你老把記者叫來曝我們的光,今天我也讓你曝曝光。」
事隔六天,當地某報頭版顯要位置刊發一篇消息---《市民政局發生一起偷竊村委會換屆選舉公文事件》。
「偷竊」這樣一份公文,對姚立法自己並沒有什麼好處,但是,這對他瞭解潛江市正在舉行的第五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卻有益。在他看來,公開向民政局索要這份文件幾乎是不可能的--他曾以工作失職為由在人代會上建議罷免前任民政局長,還曾自費普查出該市選舉產生的村委會主任大批被鄉鎮非法撤換(見本報2002年9月報導),讓潛江市民政局大失顏面。
姚立法是12月3日上午去民政局的,無意中他瞥見了桌上的那份公文。當天他本來是去民政局是論理的,事情恰好也與村委會換屆選舉有關---
2002年11月初,在第五屆村委會換屆選舉一個月前,姚立法牽頭自費編印了一本12頁的小冊子---《誰當村官村民說了算》,以問答形式宣傳《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湖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
11月下旬,就在姚立法等人起早摸黑地將首批印好的1.5萬冊資料免費送到農家時,市新聞出版局突然認定小冊子是「擅自編印的非法出版物」,責令姚將已散發的小冊子迅速收回,交新聞出版部門統一銷毀,並處以罰款8000元。
……
鼻血還在汩汩湧出,姚立法只好用紙巾塞住鼻孔。12月3日中午被打之後,他隨即被派出所帶走訊問「偷竊」公文一事。不一會兒,地上就鋪滿了一層浸滿血漬的紙。
一直到下6點,他才交待完畢。姚立法頭重腳輕地回到家裡。像往常一樣,一群農民早已等候在家裡。自從姚立法當選人大代表以來,姚家成了一個編外信訪辦,許多農民有問題不找相關部門,卻先找姚立法。
姚立法耐心地解答他們的問題,其間還有接不完的電話。家裡平時電話就多,村委會選舉期間農民諮詢投訴的電話就更多。
對這一切,姚立法的妻子、中學教師姚曉萍早就習以為常,一般情況下,她不打斷丈夫與來訪者的談話,但這次她忍不住了。接近晚上10點,姚立法的鼻血還在流,而最後一撥農民還有問不完的問題,姚曉萍提醒姚立法說,「你該去醫院了,晚上10點醫院就關門。」
農民們這才離去。姚立法在一位鄰居的攙扶下來到醫院,掛號,拍片,結果查出鼻樑骨折。
敷完藥,打完針,已是晚上11點多鐘,姚立法卻沒有直接回家。他摸黑騎車來到十幾里外的竹根灘鎮董灘村--在家的時候董灘村民打來電話,說這幾天天氣不好,鎮裡要求馬上選舉,而競選材料又沒發到村民手上,想請姚立法商量對策。
董灘是姚立法十分牽掛的一個村,2001年5月,在他與退休教師嚴清金投入了無數個日夜的幫助下,村民們罷免了原來非法產生的、經常為收款對村民拳腳相加的村委會,選舉產生了群眾信得過的新村官,一時轟動省內外……
姚立法離開董灘村時,已是凌晨2點多,回到家時,接近凌晨4點。那幾天,正是初冬第一場冷空氣南下,江漢平原下著陰冷的雨。
在妻子姚曉萍看來,丈夫熱衷於「民主」已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太痴迷了」,「太執著了」,「太憨了」,她一連說道。
12年四次競選人大代表終獲成功
1987年,29歲的姚立法還是潛江教育局勤工儉學辦公室的一名普通職員。大家對這位同事的印象是「與人為善」又「嫉惡如仇」,「做事嚴謹」、「敢作敢為」,口頭禪是「我不跟個人搞,只對事情搞」。教育局一位退休幹部回憶,一次「勤辦」領導要組織相關單位交幾千元錢,到深圳「考察學習」,姚立法得知後,馬上給市長寫信稱,「一個單位賬戶上只剩下幾分錢,領導還要遊山玩水,您說這樣的事該不該查?」
結果市長過問,「勤辦」「考察學習」計畫泡湯。
這樣一個人,仕途上的發展可想而知。就在1987年,潛江舉行第一屆人大代表的選舉,教育局的一些年輕人聯名推選姚立法。不料單位領導對這些年輕人說,「你們不要搞自由主義,姚立法的先進性在哪裡?」要他們撤回對姚的提名。
1990年,潛江市舉行第二屆人大代表選舉。這次姚立法主動參與競選。為了讓更多選民認識自己,他油印了2000份個人簡歷散發。他自我介紹道:
本人臉不厚、心不黑、口不甜、骨不軟;犯上不作亂、崇洋不媚外;不請不送、不吹不拍、不淫不貪、不卑不亢。
請朋友們都投我一票,若我當選市人大代表的話,我保證做到:在任期內奔走於本選區選民和市人大、市政府之間,理直氣壯,原原本本地反映選民們的呼聲、意見,監督市政府及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行政。
市政府得知後,專門派人找姚談話,要求他不要再競選,不要再散發材料。
結果,姚立法沒有出現在正式候選人名單中。
1993年,潛江市舉行第三屆人大代表選舉。姚立法總結,前兩次他本來有很大希望當選,而之所以未當選,是因為選民普遍不瞭解法律,同時也無法監督有關方面在選舉中的非法之處。接下來,他在選舉中連寫三封《致選民朋友的信》,除了推介自己外,主要是向選民介紹代表選舉的法律和實施細則,指出選舉過程中的非法之處。
姚立法公開競選、散發材料的事傳到市裡一位主要領導那裡,在一次會議上,這位領導憂心忡忡地將姚的競選材料念了一通,說這種風氣「很危險」,決不能任其發展下去。
這次,姚立法仍未被確定為正式候選人,但他在另選人中得票第一,598票,超過參選總人數的30%。這是一個重大突破,雖然他仍未當選,但從理論上說,只要他的得票超越某些正式候選人,他仍可能以另選人身份當選。
對姚立法競選三次未當選一事,已退休的潛江市教育局副局長左義凱說,「姚立法競選人大代表是符合法律的,也是正常的,但在特定的環境下被視為不正常。」在姚1990年和1993年兩次競選時,左都具體負責教育選區代表的選舉工作,他坦言曾勸姚立法放棄競選,「上面對我有壓力,人大代表人選,一般上面都有個內定意見。」
姚立法沒有死心。又過了5年,1998年底,潛江市舉行第四屆人大代表選舉,這一次,姚立法幾乎到了狂熱的地步。短短一個月內,姚立法共發出了13封《致選民朋友的信》,推介自己,宣傳法律。
針對許多選民把人大代表選舉不當一回事的現實,姚立法在《致選民的第五封信》中提醒他們思考幾個問題---
人大代表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官嗎?
爭當人大代表的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嗎?
從您個人利益出發,你準備選誰當人大代表?
您投贊成票的人若當選,他在選舉市長、法院院長、檢察院檢察長時與您的意志會一致嗎?
潛江的發展與市府要員們的品德和才能有關嗎?
潛江的發展與我們大家投好神聖的一票有關嗎?
這些宣傳資料,從編印、散發和張貼全部是姚立法一手操辦。姚所在的教育選區包括了市教委機關、潛江師範、潛江廣播電視大學、潛江中學等16個單位,他常常是晚上吃完飯出發,往每家每戶的門縫下遞競選材料,全部發完的時候,已是天色微明,他才拖著沈重的步伐回家。由於有關方面的指使,姚立法到許多單位宣傳時都吃了閉門羹。一所中學的副校長將他攔在門外,厲聲說,「我們不會投你的票的,你不要來發傳單!我們這裡的優秀教師多得很,輪不到你這個扛液化氣的!」
姚立法只好晚上偷偷翻牆進入散發資料。
姚立法什麼時候成了「扛液化氣的」呢?原來,1995年年底,已經被某些人評價為「譁眾取寵」、「官迷心竅」甚至「神經病」的姚立法與教委協商停薪留職5年,最後他只好靠做小生意謀生,開了一家代灌液化氣的小店。
姚立法痴心競選的舉動感動了許多人。
他仍然沒有成為正式候選人。但到了11月28日正式選舉的這天,一個爆炸性的結果出來了:姚立法得1706票,列總票數第二。姚將另兩名正式候選人擠出局,而成為教育選區僅有的兩名人大代表之一。
由另選人當選人大代表,這在潛江是第一例,在全國也屈指可數。「我的當選,並不是我個人有多麼成功,而是大家個人意志不受外界左右的體現。」姚立法對這場遲來的勝利總結道,「只有當越來越多的人參加競選,我們的社會才會更有活力與希望。」
「姚代表」放炮
人大代表這個職務,在當前看起來毫不起眼,特別是一個市級的人大代表。但姚立法當選人大代表之後,立刻製造了一種「鯰魚效應」,攪活了潛江的政治空氣。
1999年初,潛江市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召開,頭一次參加人大會議的姚立法就來了個「下馬威」。在審議會議選舉辦法時,姚立法走上主席臺發表反對意見,指出辦法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選舉工作問題的答覆意見精神相悖,限制了人大代表推選人大常委會主任、市長、法院院長和檢察長候選人的權利,給設法干預選舉以理由和可乘之機。
姚立法話音未落,會場掌聲雷動。
2000年2月,潛江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召開。22日下午,大會審議本次會議選舉辦法,姚立法經許可後上臺指出,選舉辦法中的第二條「法院院長的人選,由主席團提名或代表10人以上書面聯合提名」,而第五條又規定「選舉法院院長實行等額選舉」,「請問除了主席團提名外,同時代表10人書面聯合提名,如何進行等額選舉?」
姚立法的發言再次贏得代表們的一片掌聲,但與上次的意見一樣,不了了之。
正值本次會議期間,姚立法獲悉湖北省準備將天門、潛江、仙桃等三市合併成立地級市「江漢市」,姚立法起草「潛江人民堅決反對成立江漢市的議案」,指出成立「江漢市」對發展經濟沒有半點好處,只能安排一批省級機關精簡下來的幹部;同時建設「江漢市」要佔用大量農田,需要十幾億甚至幾十億巨資,每年還要消耗上億元的政府日常支出,這些都要由3個小市承擔,為害實在太多。
隨後,姚立法發動代表166人(總數318人)簽名,傳真至國務院。最終,成立「江漢市」的研究被終止,姚立法在傳達民意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2001年2月22日,潛江市四屆人大三次會議召開,會議對《關於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表決時,姚立法舉手投下了全場惟一的反對票,這是潛江人大會議上出現的第一張反對票。
2002年2月,潛江四屆人大四次會議召開。會議共收到議案建議160多條,其中姚立法一個人就提了58條,涉及許多政府部門。
看到姚的建議案如此之多,人大有關部門負責人提醒姚立法,「議案的質量要高一點,要為政府分憂解難,不要增加政府麻煩,要管大事不要管小事。專門回覆你的建議,誰還有精力搞工作。」
姚立法說,「代表建議無大小之分。你認為是小事,可對底層老百姓來說是天大的事,就像最低生活保障120元錢,對有錢人來說不值一談,可對低保對象來說就是活命錢。」
在會議上,姚立法總是最不顧情面、最慷慨激昂、最踴躍發言、提交建議最多的一個。
一位市人大代表說,姚立法的出現,改變了潛江人大會議歷史上總是一團和氣、全票通過的局面。政治空氣開始變得活躍起來。而潛江市的頭頭腦腦們也開始由不適應變得習慣接受監督,「儘管大多數監督都無法落實到位。」
「有爭議的人物」
人大全會一年只有一次,一次只開幾天。一名普通人大代表的工作分為會上會下。
姚立法家的電話,可能是潛江最繁忙也是最公開的私人電話,為了方便群眾反映問題,他乾脆就將電話號碼寫在了大門上。在姚立法不在家時,妻子姚曉萍記錄的來電內容,已經有四個厚厚的筆記本。
「找姚立法反映的都是一些難點問題,釘子問題,有的幾十年都沒解決,姚立法怎麼可能一朝一夕解決。」姚曉萍說,「可他就是犟,認準的事,幾頭牛都拉不回來。」
當選人大代表四年來,姚立法反映問題的各種調查報告、議案建議,編寫的普法宣傳資料足有兩尺多厚---
1998年12月12日,姚經調查核實,發現潛江市教師應領而實際未領補貼部分的總金額達一億多元,並組織近4000名教師簽名上書至市政府;
1999年4月5日,姚走訪選民後得知並追查出市教委、市實驗小學的某些領導從1998年長江特大洪水師生捐款中截留兩萬餘元,在姚追查曝光之後,才匯往他處;
2000年8月1日,組織多位市人大代表視察,發現市政府向潛江250輛出租車車主非法收取了幾百萬元的「出租車有償使用費」;
2001年8月31日,致信中央、省主要領導,反映潛江市政府頂風開展教育亂集資,加重農民負擔,拖欠教師工資,造成大量中、小學生輟學;2002年10月,調查潛江市龍灣鎮稅費改革情況,反映龍灣鎮尋湖村八組先天性右腿殘疾農民李明學因野蠻徵稅而不能保住一家五口人十五袋口糧時,服毒自殺一事;
……
姚立法心思縝密,愛用數據說話,這些調查報告和議案建議大都是他起早摸黑、奔走城鄉之作。
每年,姚立法為民眾反映問題花去的車船費、資料費、電話費、郵寄費和招待費達五六千元。一次,三撥農民20多人到他家裡反映問題,姚立法招待他們吃便飯。他還自費到山東、安徽等地考察村民自治情況。
但姚立法一家人卻過著十分儉樸的生活,住所沒有裝修,傢俱大都是20年前結婚時添置的,他自己基本上菸酒不沾。他坦言,現在經濟上還能勉強支撐下去,是因為停薪留職期間做生意小有積蓄。
在潛江,記者廣泛接觸了當地群眾,無論在大街小巷,還是在田間地頭,他們都親切地稱姚立法為「姚代表」,談起「姚代表」的事總是津津樂道,讚不絕口。打的司機不肯收錢,進到村子,一大群人立刻便招呼著簇擁過來……
「他是個有爭議的人物」,談到姚立法,潛江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曹參第一句話就說。
曹參說,姚立法的責任感和參政議政的意識可嘉,但他「履行代表職責的方式有問題」,「特別是在最近一兩年」。曹參說,人大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應由人大常委會組織安排,但姚立法經常單打獨鬥,另外人大代表的監督是事後監督,姚立法經常事中監督。「人大代表不應該只講權利,還要講義務。」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大副主任則說姚「政治上不成熟」,太偏激。
姚立法當選人大代表四年,潛江官場多次傳出「姚立法被抓了」的消息。他在鄉村宣傳政策法律時,經常受到一些人的圍攻。
姚立法曾申請做專職人大代表,但遭到拒絕。現在,他在人大代表這一職務上的作為都是利用業餘時間。
一個理想主義者的實踐
姚立法早就有一個想法,即嚴格依照中國的法律,民主究竟能推行到什麼程度?
他說,我最厭惡口惠而實不至,假如法律制定得很好又不實際執行,我就是要「挑釁」你。他把「挑釁」一詞說得特別重。
對姚立法這樣無職無權的人來說,他「挑釁」的武器只有法律。
姚立法對《憲法》、《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政府組織法》等等十分熟稔,如數家珍。對他來說,法律是一介平民一切權利的惟一來源。他常說的一句話是,「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同時,他經常遭遇的一句話是「你姚立法就會鑽法律的空子」。
姚立法1958年出生於潛江農村。他原名姚立發,1970年代初,正在搞「批林批孔」、「儒法兩條路線鬥爭」,其父為了緊跟潮流,改其名為「立法」。1973年,15歲的姚立法初中畢業,當時上高中實行「推薦制度」,儘管他成績不錯,卻因家庭成份問題未獲推薦。他心裏不服,便寫信要求讀高中,倔犟地從區一級寫到省裡,一直到中央。結果當然是杳無音訊。
此後他做過農民,當過林場工人。1978年恢復高考,初中畢業的姚立法考入潛江師範。畢業在當地教了兩年書後,1982年隨湖北省教師援藏隊赴西藏教書。姚立法說青藏高原兩年的生活對他影響很大,那裡高寒缺氧,乾燥,光照強,風沙大,在這個地球上最接近上蒼的地方,藏民們雖然生活清苦,但卻有著誠摯的信仰,讓他深受感染。
從青藏高原返回潛江後,姚立法被安排在教委機關上班。隨後幾年,年輕而且激情四射的姚立法都在籌備一項行動:隻身經「絲綢之路」徒步環球考查旅行,結果他首先便卡在了第一關---他一次又一次地跑到省城辦理護照,工作人員總是推托和未置可否,事情最後黃了。
「這件事給我的印象是,一些政府部門辦事太不公開,從此我對政治領域的不透明十分反感。」
姚立法說,「一切社會不公和醜惡現象,歸根結底是民意沒有得到充分表達和尊重。」
有時候,姚立法的這種願望顯得很急切。「民主啟蒙在中國搞了100多年,這個任務到現在還沒有完成。」談到令人痛恨的現象,姚立法偶爾會帶出「狗日的」、「王八蛋」。在大多數時候,他語速很快但平和,面帶微笑,哪怕談到對他十分不公的事。
無論是在機關辦公室還是在田間地頭,姚立法與眾人經常出現如下對話---
「現在投票也沒用,都是假的。」「你也不參與,我也不參與,那當然是假的了。」姚立法總會立即反駁:「大家都來參與,讓它想假也假不成。較多人選出的人,總比指定的人強。」
在姚立法的影響下,一批為人正直、深孚眾望的人站了出來,從競選村官到人大代表,他們看到了競選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面的作用。
「今後幾年,潛江的政治空氣會更加活躍。」姚立法面帶微笑地說。
姚立法有一個幸福的家。在家中堆滿資料的客廳中,掛著他與兒子的親密合影,兒子在北京一所著名高校學法律。他讀此專業也是受了父親的影響。不久前,兒子打電話回來,表示將參加學校所在地區的人大代表競選,要父親將有關法律資料寄給他。
姚立法為這事高興了好幾天。兒子這時並不知道,他的父親因為被打還處在病痛之中。
後續2002年12月底召開的潛江市人大第五次會議中,姚立法競選新一屆湖北省人大代表失敗,但在潛江市省人大代表另選人中,他得票第一。
摘自南方週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