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4-15 17:19:00作者:
一些自命不凡的人,自命偉大或自命清高的人,交友也很難。他們心比天高,對別人非常嚴酷,有一種以我畫線的味道。
我卻認為對於知己不必要求得那麼苛刻,非得莫逆、默契、心相印、心重疊不可。人與人不可能是完全一致的,朋友之間沒有永遠的與絕對的相互保持一致的義務,永遠的與絕對的一致,夫妻父子之間也難以做到。而且各人的處境不同,不可能事事一致。
對於一個人一件事一個觀點的看法與做法也許你的某個朋友與你不一致,但是還有別的大量的人大量的事大量的觀點呢,也許在更廣闊得多的領域你們有著合作至少是交流的可能,為什麼要採取一種極端的態度,把自己的圈子搞得愈來愈小呢?再說那種要求別人是朋友就得永遠忠於自己,只能從一而終的做法,是不是暴露了某些黑手黨的習氣,而太缺乏現代的民主的理性的客觀的與容忍的人生態度了呢?
再想一想,你的朋友都是忠於你的人,那是朋友還是你經營的小集團呢?你的朋友都是永遠同意你、贊成你、歌頌你、緊跟你的人,你在他們中間聽到的只有是是是、好好好、對對對,英明呀正確呀太棒啦妙極啦的一套,你什麼時候能聽到逆耳的忠言,能聽到不愉快的真實,能得知自己的失誤與外界對自己的不良反應,能得到全面的與客觀的信息反饋呢?那不是自己把自己封閉起來了嗎?這樣的人自己被自己鬧昏了頭,弄假成真,真以為自己是真理的化身正確的代表歷史的中流砥柱了,這不跟吃錯了藥一樣難辦嗎?
友誼不是絕對的,友誼不承擔法律義務也不受法律保護,真正的友誼不需要也不喜歡指天發誓、結拜金蘭,更不需要推出一個首領大家為他賣命,更可厭的是搞那套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利益共同體。君子之交淡如水,古人的這一總結很有深刻意義。我的外祖母不識字,不知所據何來,她每逢講到「淡如水」時還要補充一句「小人之交甜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