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9日凌晨1點,妻子懷孕9個多月去浙江新昌縣計畫生育指導站分娩,到計畫生育指導站後,一護士給妻檢查了身體,檢查結果為「子宮已開,胎兒頭部已顯露。」建議立即分娩,我將妻抱入產房,留下母親和岳母在照料產婦。
護士要求我出示准生證明,妻無准生證明,護士立即報知計畫生育部門。5分鐘後有兩男一女來到產房門口,未出示他們的證件,也沒說他們是誰,來做什麼事的。問了我的姓名和住址,便說快叫部長來,隨即打了電話。1點20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一起進來,和先來的三個人聚在一起並把護士叫來商量。
凌晨1點40,突然有一群約20來個不明來歷的人衝進產房,將母親和岳母扭著骼膊拖出產房,並將岳母的頭向氧氣瓶猛撞。並有3個人扭住我的骼膊把我按住。隨後,產房門就關上了。
約十來分鐘後,趁他們稍有鬆懈,母親和我掙脫出來衝進產房,見一護士正在拔出刺進嬰兒後腦上的剪刀,傷口很深,剪刀上粘滿了鮮血直至沒柄,嬰兒腦漿迸出。母親一聲慘叫,癱倒在產床邊。那些人也一起衝進產房,將產床團團圍住,看了看後走了。
約凌晨3點半,新昌城東派出所兩民警前來警告我,叫我不要亂來。
後來我問醫生那些人的來歷,醫生告知那群人是新昌城關計生辦的。我問醫生:「你們將嬰兒用剪刀刺死,新昌城關計生辦的的執法人員有沒有書面文件或法律依據。」醫生答:「是口頭上指示的,沒有其他依據。」並說:「我們也是沒有辦法的,我們是新昌城關計生辦的下屬機構,只有聽新昌城關計生辦的。」醫生還說:「這種事(指將剪刀刺入嬰兒腦部導致嬰兒死亡)經常有,又不止你們一個。」
以上陳述均為事實,並有證據,若有虛假願負法律責任。
求助問題:
1)浙江新昌縣城關計生辦的執法人員無任何書面材料和法律依據指使醫護人員殘殺嬰兒的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或謀殺罪?
2)醫護人員殘殺嬰兒的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或謀殺罪?
3)浙江新昌縣城關計生辦的執法人員明知計畫生育法規定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預征社會撫養費。卻沒這樣做,並口頭指使醫護人員殘殺嬰兒是否瀆職?
4)浙江新昌縣城關計生辦的執法人員在執法前,執法過程中和執法後從未出示任何證件。浙江新昌縣城關計生辦的執法人員本身執法過程是否合法?
5)浙江新昌縣城關計生辦的執法人員粗暴執法,對母親和岳母使用暴力強行扭著拖出產房。造成母親和岳母多處扭挫傷和撞傷。這樣的行為是否合法?
6)浙江新昌縣城關計生辦的執法人員衝進產房有20來人圍在產婦邊上,對產婦圍觀,當時產婦下身一絲不掛。他們是否侵犯了妻子的隱私權?
7)浙江新昌縣城關計生辦的執法人員在對嬰兒要實行刺死的情況沒有告知我們,是否侵犯了我們的知情權?
孩子已經被他們殘忍的殺害了,無論結果如何,孩子不可能復生。但這種暴行還在繼續。為了千萬個即將出生的孩子免遭這種暴行,為了千萬個家庭不再悲痛。我希望我的孩子是最後一個遭受這種暴行的人。我要控告他們!
乞求天下所有的父母和即將做父母的人們幫幫我!乞求天下所有善良的有正義的人支持我!悲劇不要在我們的子孫中再重演了!
浙江省新昌縣廣播轉播臺職工:董鐵鋒
聯繫電話:0575-6233977 689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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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註:
本文在刊出不久,又有讀者來函,委託本站為國內新發生的另外兩起草菅人命案曝光,並呼籲讀者簽名支持,協助追查法辦凶手。本站在此懇請熱心網友在國內外論壇張貼這些報導,使冤案早日大白,凶手早日歸案,以慰冤魂。本站將跟蹤報導,歡迎網友繼續提供寶貴信息。下面是本站記者尚來對兩案的整理報導:
*湖南青年女音樂教師黃靜命案:
大陸網友徐建新在網上發布「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呼籲書」,徵求籤名,請求調查湖南湘潭市臨豐小學青年女教師黃靜離奇死亡,公安機關至今不予立案之事。
黃靜於2003年2月24日早晨死於她的宿舍中,屍體佈滿傷痕,湘潭市公安局法檢醫院法醫吳建群未做檢查記錄,得出「心臟缺氧瘁死」結論。宋任宇(平政路派出所所長)、袁革林(平政路派出所副所長)、何永奇(雨湖公安分局刑偵隊長)等也堅持「自然死亡」結論,不予立案, 有網友推斷其中恐怕有不可告人之事。有關黃靜的詳細情況,可在http://cn.netor.com/m/box200304/m26078.asp?BoardID=26078# 查詢。
徐建新EMAIL: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安徽是合肥市三里街原省石油公司直屬醫院朱宗霞命案:
安徽合肥三里街原省石油公司直屬醫院朱宗霞於5月20日中午12時被合肥三里街派出所警察從五樓推下身亡,身體有傷痕。三里街派出所副所長蘇紅對朱宗霞之死有直接責任。
消息說,朱宗霞51歲,4月2日因發送法輪功材料給民眾看,被三里街派出所抓去,拘留十五天。5月20日上午數名警察又將朱宗霞抓到三里街派出所,逼她交代其他法輪功修煉者,遭拒絕後歐打朱,中午12時朱被人從五樓推下身亡。朱宗霞5月21日被送進合肥殯儀館(0551-5134107),5月25日被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