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母木棒暴打4小時 臺州一8歲女孩被父母打死

發表:2003-06-01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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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一」兒童節到來之際,浙江省臺州市發生一起惡性家庭悲劇,一位8歲女孩竟被自己父母用木棒暴打三、四個小時致死,據其母親交代,打她的理由是小孩不聽話。

  這位被父母活活打死的小女孩名叫汪欣欣,1995年5月16日出生。現就讀於臺州市椒江區洪家中心校二(一)班。


  警方: 母親用木棒暴打三、四個小時致小孩死亡


  5月30日下午7點鐘左右,租住在椒江區洪家街道後潘街的汪正戶(臨海市更樓鄉人)抱著汪欣欣急速趕到附近的洪家中心醫院。


  當時值班的護士王琴是這樣描述的:「昨天下午7點10分,小女孩的父親將其抱到醫院時,呼吸、心跳已停止,經我們全力搶救仍無法挽回小女孩的生命,我們就立即向『110』報了警。這時,只見小女孩的父親自言自語地說『我叫她不要打,她不聽』」。王琴護士還說:「等『110』趕到時,小女孩的父親竟忘了抬孩子上車,只見他臉色驚慌,很緊張。」


  接著,警車迅速將小女孩送到臺州市中心醫院。


  當時值班的胸外科副主任醫師謝凱是這樣描述的:「7點35分,洪家派出所民警送小女孩來時,其心跳已停止,瞳空放大。檢查發現,小女孩的頭頸、軀幹、四肢廣泛性軟組織挫傷,全身佈滿斑片狀,青紫色於血斑,組織腫脹明顯,無彈性。從全身傷痕來看,平時肯定經常遭打,是典型的虐待。」


  目前,因涉嫌故意傷害罪的小女孩母親趙紅(28歲,山東淄博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臺州市公安局椒江區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王冰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從目前我們掌握的情況看,這個案件屬涉嫌故意傷害罪,事發下午,其母親連續三、四個小時用木棒打,致使小女孩死亡,打的位置分別在大腿、屁股,一般人都認為,打這個位置是不會死亡,實際上會造成大面積於血,也會致死亡的,目前法醫的結論還沒有出來。」


  母親:小孩不聽、作業不做、中午三、四次不回家後我打她


  臺州市公安局椒江區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王冰說:「我問趙紅為什麼要下如此大的狠心打孩子時,她說小孩不聽,作業不做,錯的地方又不訂正,成績又差,老師說,本身是插班生,你成績差,會影響全班成績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小女孩已三、四個中午沒回家吃飯了。」據瞭解,趙紅也向警方承認以前常打小孩,但都是為了她的學習成績。


  事發的第二天,記者來到了汪欣欣就讀的洪家中心校,班主任徐虹老師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她對汪欣欣的評價是:「汪欣欣在學校裡比較孤獨,性格很內向,成績一般,老師的話也聽,心情不是很好,一般都是同學找她玩的,很少主動找別人玩」。徐老師還說,今年四月份,學校舉行廣播操比賽,汪欣欣沒穿校服,我們就借來校服給她換,結果發現她腿上都是傷疤,我問她,她不說,我說是不是你母親打的,她點了下頭,但不說打她的原因。」


  事發當天,也就是星期五下午。徐老師說:「我上第一節課時,發現汪欣欣沒來,就問同學們,聽說是她父親中午接她回家的,我就放心了,到了上第二節課時,發現她仍沒來,我就打電話給她父親,他說,汪欣欣下午不用來了,我說明天星期六了,她書包還在學校裡,他說我下午放學後來拿。」但在採訪中,徐老師否認這幾天汪欣欣沒有不做作業的情況,還說,她母親常叫她做學校沒佈置的作業。


  另據瞭解,汪欣欣的父親汪正戶是一位油漆工,母親現一直在家,鄰居們說,租住在這兩年多了,我們也不認識,她母親很少出去,洗衣、做飯都是她父親干的。事發當天,汪欣欣的父親一直在家,當時小孩的哭聲,他們也聽到,小孩哭著說:「媽,好呀,不要打我!」 鄰居們說,由於她正常打小孩,我們也沒想到她母親往死裡打,加上又是一家,我們也沒想到要報警。


  目前,警方考慮到汪正戶要料理小孩的後事,暫沒有對他採取相應的措施。他也聲稱自己參與打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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