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以下簡稱記):你是什麼時候開始在收容站工作的?
郭先禮(以下簡稱郭):我1984年從海南調到了漣源市收容遣送站,那時的收容遣送站,真正是大家都歡迎,用一句不恰當的話來說,有點路不拾遺的精神。當時上面的規定也好,政策很好,外流人員收容進來,我們不打他,不罵他,做他們的思想工作,讓他們回家種菜養豬。他們吃的都是當地糧食部門提供的,我們收一個人以後,就(在表格上)打個飯圈,以後憑飯圈到糧食部門領糧食。假如這個月吃了200斤糧食,我們就可以領200斤糧食回來,不要錢的。
記:送他們回去不要錢嗎?
郭:我們有出差補助,送一個人經常派兩個工作人員陪同,送到當地鄉政府。我們給外流人員買車票,不要他出錢,然後回財政報銷,完全由政府出錢。這樣送人的效果非常好,他們很受感動,一般都不出來了。
1996年與火車站口頭協議
記:後來你一直在收容所嗎?
郭:1984年我在收容站工作了兩三個月後,就借調到民政局去了。一直到1994年7月,我才又回到收容遣送站。
記:那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出現亂收容的情況的?
郭:1994年、1995年都沒發生那種事,一直到了1996年,我們那個站長,心血來潮,說外面搞得很活躍啊,能夠從收容上搞來很多錢,得去學習學習。你站長說要搞,我也只能同意啊,就跟他一起去了。
記:去了哪些地方學習?
郭:我們就在婁底地區學習了一段,學習完後我們就自己搞。我們的工作是兩套,向政府匯報的是一套,自己做的又是一套。
記:實際上你們是怎樣操作的呢?
郭:1996年的時候,我們跟火車站有個口頭協議,站長對火車站方面的人講,你們抓一個人,就給你們50塊錢,這是回扣。對於車站聯防隊,就是實際抓人的人,抓一個給他們5塊錢。這個都已經兌現了,當時我是出納,管錢,這些事情賬本上都有記錄。
於是,他們就抓人送到我們這裡來,我們自己也去接。接來人以後,先是搜身,搜完身以後就放在我們的監房裡。過一會,就把他們叫出來問材料,問完以後就打一個電報,根據他們的家庭情況,打一個電報回家,「速帶800塊到我們漣源接人」。
記:發電報有用嗎?
郭:這個是很黑的,一說「速帶」,人家農村人就著急了,他不知道什麼回事,以為自己的親友小孩在哪裡犯法,給抓起來了。你也知道農村的經濟情況是比較緊張的,讓他們一下子拿出一千塊兩千塊也拿不出來。有的人家自己沒錢,就會去向親友借。
被收容的都是什麼人?
郭:農民多數是不知道啥叫收容遣送的。他們來接人,看見我們這住的像是牢房,加上我們打了電報到村裡,村裡人就會傳,某某人的小孩子被抓起來了,還要幾百塊錢去贖他呢。他可能是在外面犯了什麼罪,要是不犯罪為什麼會被抓起來呢,不犯罪為什麼要拿錢去贖呢?農民普遍都是這種想法,那個人回去後就會受到歧視了。農民很樸素,歧視坐過牢的人,其實那些被我們收容的只是看起來像坐牢。
記:那些被抓的農民又是什麼反應呢?
郭:被抓的農民也想不通,他們在外面打工,又沒犯法,我們把他抓回去,打一頓,還要了他幾百塊錢,他心裏當然不舒服。被抓以後,有的人會產生對社會的報復情緒,有的家庭本來很幸福的,也搞得不和睦了。
記:當時抓的主要是些什麼人?
郭:在我們漣源來說,主要是農民,都是在外面打工的農民。
記:用什麼理由抓他們呢?
郭:沒什麼理由,就是說你是「三無」人員。反正你在我們火車站經過,我看你好像是扒車的,沒買票,就把你抓了去。那些聯防隊的,反正抓一個人自己就能賺5塊錢。我們收容所要人,他們又不白抓,一個人5塊,十個人就50塊了。
記:最多的時候一天能抓多少人?
郭:抓人最多的是「雙搶」(搶種搶收)季節,一天送來收容站的有五六十個。
不聽話的農民就打一頓
郭:會挨打的。看得我都怕,打得太厲害了,打得我心裏都發毛了。他們進了站就讓他們把東西放下,稍微慢一點,就揪住頭髮,一腳把人絆倒,然後搜身。那些抓來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些無辜的人,被抓進站後,他們不服,和收容站講理、吵架,但他是被收容的人,我是收容站的工作人員,我本身就是要搞你們的錢,你還跟我講道理,哪裡有道理講?你不聽話,收容站的人就會暗示監房裡的其他人把你打一頓。
記:什麼人被關進來都要打嗎?
郭:沒有區別,有錢的沒錢的都要挨打。有些被收容的不是農民,是外地的鄉鎮幹部,照打,進了這個門都一樣的。我們抓的人中大學生也有,多了。有時我們把(大學生被收容的)例子講給領導聽,他們也笑哈哈的。
記:笑什麼呢?
郭:笑大學生也會被抓啊。大學生怎麼樣呢,我們一樣讓他們拿錢來把自己贖出去。當地有的領導的親戚在外面被收容了,他還要找我們去說情,幫忙打個電話去,講一講能不能少收點錢啊。他們都是這種思想的,以為被抓了就是要拿錢去贖的。
記:這麼說收容站與收容站之間是有聯繫的。
郭:當然有聯繫,各地收容站是有聯繫的,反正都是一個系統的嘛。就像走親戚,和你們記者一樣,你們廣州的記者要是到了長沙就也找當地的記者同行一樣。
記:最多時收容站能關多少人?
郭:最多可以關到800人,滿員了,就得放一些人出來。
記:一般要關多長時間?
郭:關多長時間就要看你的經濟狀況了。收容來以後,如果能在你身上搜出超過300塊錢,我們就放人,不管你了,開張票給你,寫上伙食費,你就不用進我們那個房了。沒錢,就打電報,有電話就讓你打電話讓家裡拿錢來。如果錢來得快,三五天,就能走了。沒錢的人家要到處借錢,那就十多天半個月了。反正你的錢不來,我就不放人。最長的被關了兩三個月的都有。
記:如果實在是沒錢呢?
郭:那就讓他們給站裡搞勞動。在我們站裡挑土,搞建設,做磚哪,種菜啊……有人監視,沒有任何報酬的。
為什麼會有外省人送來?
郭:1996年開始亂搞收容遣送,慢慢的我覺得不對頭了,因為我也是農民的兒子,國家按財政政策發了工資給我們,為什麼還要從農民身上搞錢來給我們多花呢?農民是我們的衣食父母,歷來受到黨和政府的保護,我們為什麼要想盡辦法從他們身上搞錢呢?那些邊遠山區的農民,像貴州、湘西地區的,很苦的,他們一年到頭很難賺到錢,就只有去外面打稻穀,這是農村裡最艱苦的勞動。他們在外面打稻穀,一畝才四五十塊收入,賺到了錢從我們這裡過,就被抓了去。我慢慢地覺得這個做法不對頭,就開始向政府和各級部門反映。這次如果不是「孫志剛事件」,收容站這種做法還要搞更長的時間,農民還要遭殃。
記:那你們收來的錢怎麼用呢?
郭:這筆錢我們都是自己花,除了發工資外,站長可以自由支配,請領導吃吃飯嘛。去年《三湘都市報》也寫了文章揭露的,結果沒什麼用。有錢能使鬼推磨,漣源這個地方很窮的,有幾個省級貧困縣,很多地方都發不出工資,我們收容站能發得出獎金,人家就都看得起這個單位。
記:根據你的瞭解,是不是很多收容站都有這種情況?
郭:在內地,也只有膽大的敢搞到這種程度。在我們婁底地區,一共有5個收容遣送站,有兩個沒有搞。
記:為什麼有的人明明不是湖南人也要送到你們這裡呢?
郭:這就是奧妙了。我們搞收容遣送就是要搞錢,但是在我們漣源地區,沒有那麼多人,沒有人就沒有錢,怎麼辦?就想辦法,比如到外省接人,從這一站到另一站,這可能也是賣來賣去。
記:你從什麼時候開始向上面反映這些情況的?
郭:我從1997年就開始反映了。2000年我們站因為不按政策收人,強迫人勞動,打死了一個人,站長把責任全部推到我身上,我只好內退了。「林茂正事件」以後,他們把全部罪都推到我身上,因為我妨礙他們抓錢了。
記:那你害怕過嗎,有沒有人向你施加壓力?
郭:有風險、有壓力的,我現在工資被停了,什麼都沒有,他們(亂搞收容的人)恨不得我死了才好。但是我已經56歲了,講句毛澤東講過的話:為人民死了,死了也光榮。只要能把這些敲詐農民的人繩之於法,我死也瞑目!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