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官方的治國功勞薄上,我們很容易看到這樣的數字化成績: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GDP從1978年的3624億元增加到2001年的95933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年均增長9.4%,超出世界同期年均增長率6.1個百分點,2002年GDP首次突破10萬億元大關,國家財政收入已達1.5萬億元,近些年來國家每年財政收入增長都在2000億元以上。這麼大的數字、這麼大的成績、這麼多的錢,農民怎麼就無緣分享?原來,問題出在國家財政支出的「缺位」和「越位」上。
長期以來,各類政黨組織由國家財政無條件供養的傳統做法,就是典型的國家財政支出「越位」。對此,政治學家沒有人提出來,財政學家沒有人提出來,經濟學家沒有人提出來,三農問題專家沒有人提出來,黨建理論專家沒有人提出來,倒是什麼都沒「學」的筆者卻要在此追問一二。
為什麼國家財政不能為政黨組織買單?這需要我們大眾化地瞭解一下什麼是國家財政和什麼是政黨。
財政學教科書會告訴你「財政是一個古老的歷史範疇,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伴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有了國家,就有了國家財政。財政之所以與國家不可分割,是因為一旦在人類社會中產生了國家,也就產生了公共權力,而要確保公共權力的正常運作,國家就會憑藉公共權力強制、無償地徵稅以獲得國家財政收入。有了財政收入就有財政支出。中國傳統的國家財政在支出上,只負責統治階級的窮奢極欲、大興土木、耀武揚威,根本不管納稅人的死活。近代以來,西方民主國家實現了國家財政支出的「革命性變化」,國家除了吃納稅人的錢外,還要用納稅人的錢為納稅人提供最大的公共服務。
總之,國家財政支出的目的就是滿足國家執行其職能的需要,離不開國家職能界限的國家財政支出的範圍,主要應該是為立法機構、行政機構、司法機構和軍事機構等國家機構的正常運轉提供經費,為科教文衛事業提供經費,為公共工程建設提供經費,為實現社會公平和增進公民福利提供經費。
政黨是近代以來出現的政治組織。不管政治學家如何給政黨下定義,不管將世界上的政黨劃分為多少類型,我們可以作出的一個基本判斷是,政黨,不管是否執政,它本身只是一種政治團體,而不是國家機構。因而從學理上說,國家財政沒有任何依據應該供養各個政黨。
但在中國大陸,執政的中共和八個民主黨派,以及共青團、婦聯、工會、工商聯等群團組織,統統由國家財政全包了下來。這種做法,完全混淆了國家機構與社會團體的本質區別,強化了官本位思想,遏制了公民社會的發育,大大增加了民眾的負擔,這是中國大陸財政體制和政治體制安排上的重大弊端。毛澤東曾以勝利者的口吻說過這樣的話:我們願意用錢把民主黨派養起來(大意)。當年我看到這話時未予深究,現在想來,毛澤東說這話時,到底是執政黨用錢把民主黨派養起來還是國家用錢把民主黨派養起來?如果是執政黨,毛有這個能力嗎?如果是國家,毛有這個權力嗎?事實上顯然是各民主黨派與執政的中共一樣都在旱澇保收地吃財政飯。
在蘇聯模式的嚴重影響下,中國大陸以黨代政、黨政不分的觀念、做法和體制根深蒂固,執政的中共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與國家政權機構相重疊的黨組織系統,繼承了中國歷史上由國民黨率先開創的「黨政雙重衙門體制」。這就使國人承受著雙倍的「官僚負擔」。在中共建黨82週年之際,官方公布的中共黨員人數已達6695萬人。這麼多的執政黨黨員,除了在國家機構中任職應該享受國家財政供養的國家公職人員外,還有多少黨務幹部是由國家財政供養的?現在中國大陸的官民比例已高達1:28的驚人程度,在這個自古未有、舉世罕見的官民比例中,納稅人除負擔國家機構的合法負擔外,還有「中國特色」地額外負擔起供養執政黨、各民主黨派和其他社會團體的責任。
人們肯定不知道中國大陸納稅人每年要花多少錢來為執政黨、各民主黨派和其他社會團體買單,這個具體數字應該由統計學家和經濟學家來回答,但筆者估計每年沒有幾千個億是拿不下來的。
200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