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報30日報導,35 歲的張英紅任職於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當代黨建》雜誌社,碩士學歷,專注研究中國民主政治,在網上發表不少政論文章。這篇名為「政法委妨礙司法獨立」的文章是他迄今最大膽的言論,引起北大校園網一片喝采,有表示敬重,也有表示擔心,也有指他「已經離監獄不遠」。張英紅昨日對明報說,文章只是他「有感而發」,是他思考的結果,陳述的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實,他沒有感到任何壓力。
文章稱,中共「十六大」表明要「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前提就是確保司法獨立,對中國來說這是知易行難的大問題;「在那個被鄧小平稱作『法西斯專政』的黑暗時代,公民生命和社會正義不保,這決不是沒有人民法院,而是沒有司法獨立」,所以連劉少奇都不能獲得司法保障。
與中共新黨章相悖
文章指出,在妨礙司法獨立的諸項因素中,「政法委」是不容忽視的關鍵點。中共的政法委專管公、檢、法,實際上司法部門的日常工作都在政法委的嚴格管理控制之下。這種奇特的制度安排,充分顯露了執政黨和國家在整個司法制度安排上的不合理,使各級法院在「服從憲法」還是「服從政法委」之間「兩難」,大多時候只有「交械」(繳械),不折不扣地淪為無可匹敵的政法委的「俘虜」。
張英紅在文章中說,由政法委管司法,與中共執政黨的理念、憲法規定相悖。無論是1982 年中共「十二大」承認「黨不是權力組織」,還是去年「十六大」通過的新《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必須保證國家立法、司法、行政機關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工作」,都否認了政法委管司法的正當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文章稱,要使中國司法制度「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就不能迴避政法委直接管司法的現實弊端;因此必須衝破一切妨礙司法獨立的思想觀念,改變一切束縛司法獨立的做法和規定,革除一切影響司法獨立的體制弊端。
挑戰黨的領導
明報並刊發秦勝評論文章:挑戰黨大於一切。
文章認為,「堅持黨的領導」,「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是中共的一貫方針,要胡錦濤、溫家寶放棄這一「堅持」,等於要共產黨放棄執政地位,胡、溫又怎敢做?
在「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問題上,中共在理論上承認是「法大」,並表示中共也要遵守憲法。但在國家憲法中,又有要堅持中共執政地位的條文,所以,說來說去還是「黨大」,還是中共的執政地位不可挑戰,不能動搖。如今海內外對胡錦濤、溫家寶推動中國的政治改革寄予厚望,但胡錦濤、溫家寶究竟能在政治改革方面走多遠,則必須有清醒認識。不可忘記的是,胡錦濤、溫家寶再開明,再開放,都是中共長期培養的體制內人物,絕不可能推動任何以動搖中共的執政地位為目標的政治改革。這就是海內外不能迴避的中國的政治現實。
當然,中國的經濟發展到今天的程度,社會進步到今天的程度,中共的許多「堅持」都已不能適應,好像鄧小平提出的「堅持無產階級專政」這一條,就已成為荒唐事。因為現在中共主張的是全民向有產階級發展,重點培育中產階級,無產階級漸已成為歷史。因此,中共既然提出要與時俱進,胡錦濤、溫家寶還是必須在政治改革方面有所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