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北京警方端掉了一個吸毒賣毒的胡同,事後,一位領導面對記者侃侃而談,表示下一步要籌措大筆資金在這條胡同內安裝幾十個攝像頭,「日夜監控,從而使增光路更加透明。」這種看似科學的想法,立即得到了不少人的質疑:這種舉措是否影響了群眾的正常生活,這種守株待兔的做法究竟能夠對犯罪份子產生多大威懾,犯罪份子會不會因為安裝了攝像頭從而到更加隱蔽的地方採取更為隱秘的方式進行交易?這種看似簡單有效的所謂「創意」,不過是一場「政治秀」而已。
政府官員如此,犯罪份子也有自己的「創意」:據報導,湖北省天門市委書記張二江,面對省紀委辦案人員審查時竟聲稱,處理他將是「湖北經濟的重大損失」,「不讓我回去,天門160萬人民怎麼辦」。有一回接受訊問時,他竟然冒出一句話來:「交待完就可以回天門了吧。在電視上露露臉,在市委大樓裡轉一轉,繼續干。離了我,天門非亂不可!」
無獨有偶,瀋陽慕馬案主角之一的馬向東,被收審在江蘇期間,仍然自稱「回顧從政十幾年來,我是清官,不是貪官。捫心自問,我對得起黨和人民,對得起生我養我的土地」。他甚至聲稱,「如果不讓我為人民服務,這是人民的損失」。
貪官落網後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責,往往想盡一切辦法洗脫自己的罪名。主動坦白者有之,舉報他人者有之。然而像這種打著「為人民著想」、「為人民服務」的旗號進行偽裝的貪官,還真不是非常多見。從刊物上看到這兩個貪官的醜惡嘴臉,心裏有種噁心想吐的感覺。
號稱「達州第一貪」的達州市原民政局局長胡叢楊的也有自己的創意,他「把行賄叫作『投入』,把受賄叫作『產出』」,簡直令人嗔目結舌。胡某人竟然將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了權錢交易的砝碼,這種交易觀想必在不少貪官的眼裡都有,也可稱之為一種「創意」。
而「浙江第一貪」溫州市鹿城區公安分局原局長王天義則頗有自己的生財之道,在索賄方面有自己的「心得」:據報導,他屬下有一民警工作有誤,「王局」表示要嚴肅查處。民警找到姚某(一中間人)謀劃,姚大人倒也古道熱腸,成人之美,從「王局」處拿來一幅標價2萬多元的收藏畫,「賣」給民警,再以送禮方式還原到「王局」手中。這種手法,可謂獨步官場,不能說不是一種「創意」。
--貪官也有治貪的「高招」:有「河北第一秘」之稱的巨貪李真在獄中曾提出了這樣一個建議:如果可能的話,讓領導幹部都到監獄呆上一段時間,嚐嚐失去自由的滋味,腐敗現象可能就會少多了。
這種提法,讓人感到啼笑皆非。在貪官的眼裡,世上是不會有清正廉潔自律的好幹部的,所以他出了這種主意。雖然荒誕,卻也是一種心裏話、一種「創意」,不能說一點道理都沒有。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以上隨便找幾個例子羅列一下,無非想為大家茶餘飯後增加一點談資,而這些事例再一次告訴我們,這些人之所以違法犯罪,實際上有著與眾不同的邏輯思維方式,這種種方式,首先暴露的是他們絕對貪婪、自私的心理。不僅如此,還有一點點僥倖心理和作秀姿態。想某些人欺上瞞下,洋洋自得,好不風光,而一旦敗露,東窗事發,其面目又何其可憎。
止增笑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