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8-17 21:51:00作者:
中國南昌市人大常委會修訂條例,首次禁止撲克、麻將和「膀爺」(赤膊者)上路,對市民一些不良行為進行限制。
修正之後的條例禁止市民在主、次幹道兩側人行道進行麻將、撲克、棋類等有礙市容的活動,違犯者將被處以10元(約2.1新元)以上20元(約4.2新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要求市民在主、次幹道,賓館,影(劇)院等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衣冠整齊,不得打赤膊。
條例沒有對打赤膊等行為提出相應的處罰條款。當局解釋說,南昌有「火爐」之稱,存在對打赤膊行為難以處罰或處罰面太廣的問題,因此寄望市民能自覺執行這一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