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聽到:殺!殺光他們!為「六四」平反,「血債要用血來還!」,可是,中國的惡吏這麼多,我們該怎麼處置?
中國不是伊拉克,「伊拉克人是幸運的,伊拉克的惡人充其量只有一副牌這麼多,而該死的人只有薩達姆本人加兩個惡少。」,中國的惡吏卻不下萬人,所以一場血雨腥風即將到來!
翻一翻我們的《三國演義》,到處是「啖其肉而滅其族」的字句,一個王朝的終結,不可避免的就是大肆的殺戮。為什麼中國能夠成為一個版圖廣大的統一的專制國家,究其原因,就是殺戮,看中國歷史上的戰爭,哪一次不是伏屍百萬?歐洲國家,從羅馬帝國到拿破崙時代,戰爭的規模都遠不及中國歷代,所以他們那裡始終不能實現統一,德國企圖不惜戰爭的規模要稱霸歐洲,卻挑起了世界大戰,因為挑起這樣大規模的戰爭,被公認為野蠻血腥,所以必然群起而滅之。中國第一個不惜大規模殺戮而成就「大業」的就是秦始皇,所以被稱為「暴秦」,但是在統治者嘗到血腥的滋味後,漸漸地將殺戮當做規則,殺伐征戰成為一種「武功」,形成這樣的觀念:為了成就統一的強權,殺戮個人生命是值得的。蒙古和滿清都曾經以極野蠻的方式征服中國,而中國人卻
以為這樣的方式有效,將他們視作為中國歷史的一部分。近代日本企圖也以殺伐征戰的方式「統一」中國,無奈世界形勢已經不允許日本這樣做,野蠻的殺戮必須上國際法庭接受審判。如果不是這樣,真不知道日本「統一」中國以後,還會不會創造又一個讓國人引以為豪的「康干盛世」了?而現在日本「大業」未成,軍國思想不滅,中國人也咬牙切齒,欲「啖其肉而滅其族」,這樣的情感,其實完全是中國的國內歷史情感,看來這樣的歷史情感將會導致「中國歷史」的進一步發展。
所以我們在朝鮮戰爭上死幾十萬人,尤以為自己得勝,而美國卻將之看作災難。不同的戰爭價值觀,戲劇性地在現代世界相遇。
我們當然看不懂為什麼美國這樣痛恨拉登,卻只盯著他本人,卻不殺他的妻子、親戚?美國口口聲聲要殺伊拉克的那些政要,打入巴格達後卻把他們的住處保護起來,那些投降的政要,都沒有獲死,除了薩達姆本人加兩個惡少,沒有人會獲死,即使是薩達姆的其他妻子、親戚。
所以我們應該這樣做:把這些中國的惡吏全放了,大赦天下!
這樣我們就矛盾起來,血腥暴力成就「中華帝國」,如果我們放棄血腥暴力,我們還能夠「大一統」嗎?想要實現民主,難道也要用野蠻的方式?看來,問題的終究是選擇什麼樣的價值觀。如果中國分崩離隙,各地自治,然後根據經濟的需要和文化的認同再逐漸重新組合,可能會有一個變小了的中國,可能會有幾個中國,也可能因為生命力的強大組成一個空前強大的「亞洲聯邦」,所有的事都不可預料,卻永不信靠武力,大家有這樣的信心嗎?
筆者不否認國家利益,不否認軍事力量是對外關係的保障,如果有人問:如果中國勢弱,美國來脅迫怎麼辦?大家可以看看,美國目前擁有的武裝力量豈是一般國家可以比的?但是美國把他的武裝力量用在哪裡?是法國,還是澳大利亞?美國雖然可以作「世界警察」,但也只能抓抓小偷而已,如果沒有劣跡,怕警察幹什麼?中國把自己武裝起來,難道為了爭當警察嗎?中國用這麼多的銀子搞軍隊,還要提防俄羅斯、日本、印度、甚至幾個中亞小國,跟他們結交,其實是怕他們打劫,當然更要防美國,實在太累了!何不利用這個「世界警察」,少用些銀兩,卻保自家太平?那些歐洲國家,以及美國的其他「盟國」不都這樣悶聲大發財的嗎?軍隊只是用來作最後的棋子的,考慮到傷亡,現代社會的文明國家誰也不願意讓軍隊大批地去送死。這些富裕國家自己都已經成了水晶玻璃瓶,根本不願意蒙受戰爭,美國對付北韓遲遲不敢動,不是怕戰不勝,投鼠忌器也!所以一百萬軍隊和一萬軍隊,效用是一樣的。就是美國這個「世界警察」,等小偷抓光了,也會自己裁員的。
有了原子彈,還怕什麼呢?中共大搞「國防」,防什麼?防老百姓而已。如果緊抱軍事強權的思想,老民傷財,結果又是以「暴力革命」被推翻,被「啖其肉而滅其族」,實在是悲哀的事-宣揚以人性為根本,放棄人身迫害,開放信仰自由,或許將來正可以救中共自己於野蠻的殺戮?
(大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