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個有些零亂的家,在一片有些老舊的樓群裡,不足50平米的兩居室,小小的客廳,四壁有5扇門,中間的餐桌上還放著沒收拾的碗筷,餐桌角落上的玻璃花瓶裡,康乃馨已經凋謝,瓶子裡的水有些渾濁,隱隱有不太好聞的味道。
韓湘帶著我走進她所謂的「大房間」,安排我坐在正對著電視機的長沙發裡之前,順手把搭在沙發扶手上的一條睡袍團成一團扔到另一隻單人沙發上。當她自己在那只沙發裡落座時,又順手把那睡袍塞到了靠墊後面。這一次我看清楚了,睡袍是男人的。
其實,這就是一對普通男女居住的普通的家,有煙火氣息,也有因為平時忙碌而來不及打理的那種散漫的亂,其中比較特別的地方,就是從每個角落隱約透出來的因為懶得對付而被忽略的塵土味道。我有點不明白,看上去挺乾淨、幹練的韓湘怎麼會對此視而不見。也許這就是人在同一種生活環境裡「泡」久了而生出的厭倦和攜帶或者說習慣?
韓湘稱她的伴侶為「老馬」。她用最簡單的語言概括他們的關係:兩個人曾經是彼此的外遇,奮力掙脫了過去的家庭,終於走到一起,卻結不成婚了。為什麼呢?--誰都怕對方再有外遇,舊戲重演。
有好多事情,就是這樣,人在其中的時候,覺得那是世界上最壯麗的浪漫,走出來了,浪漫被平淡所代替,新大陸發現過了,剩下的就是把新大陸建設成跟舊大陸沒什麼區別的一個小窩,人的腦子就開始亂、開始活分,什麼憂慮呀、懷疑呀、恐懼呀,就都來了。
我不敢說我和老馬的結合是驚天地、泣鬼神,但是,我們的確經過了一個艱苦卓絕的過程。這個過程長達6年,6年前我才31歲,老馬比我大5歲,36,也是男人一生中非常好的年紀。我們是在職業培訓的時候認識的,他是我們單位從大學請來的老師,那時候已經是副教授了。
我們的相識叫做一見鍾情嗎?我不知道。兩個人互相表達喜歡這種意思的時候,都忍不住跟對方說是第一次見面就「有感覺」,特別是後來我們分頭回家鬧離婚的時候,更是用這個來互相鼓勵,說彼此看第一眼已經知道了這個人就是自己在這個世界上千辛萬苦尋覓的另一半,老馬還在公園的長椅上抱著我叫「我的肋骨」。可是現在想起來,不能說一點兒溫暖的感覺都沒有,但是溫暖的同時還是有些將信將疑,忍不住就要想,這兩個人是不是就是因為互相暫時得不到才那麼迫不及待並且好話說盡的?這麼一想,多好的過去也顯得有點兒沒勁了。
現在回想起來,自己也不知道我們都是從哪兒來的那麼大力量和勇氣,敢回家承認自己有外遇,並且能放棄自己的孩子,像舊社會那些挑戰封建禮教的激進青年一樣,不管不顧地在一起。反正當時就是瘋狂了。老馬的前妻也是教師,是一個特別敬業的人,老馬說她「敬業敬到了恨不能連做飯的時間都省下來給學生,生米也能吃下去到肚子裡做成熟飯」,我沒見過他前妻,兩個人拚命要在一起、正昏頭的時候,他跟我這麼說,我的感覺就是心疼他,這麼好的男人,正是在各個方面需要女人的支持和鼓勵的時候,身邊的女人卻不能讓他獲得最基本的照顧,於是,我更加義無反顧地表示我要用後半生來彌補生活所虧欠他的一切,我要傾盡所有地對他好。這樣的話一說出來,兩個人的反應可想而知,我們激動地抱在一起,渾身顫抖,一邊互相親吻一邊哆哆嗦嗦地憧憬未來。我的前夫是外科醫生,工作特別忙,平時回到家裡,不是很疲憊早早睡覺了,就是坐在燈下看書,和我之間很少有什麼交流,說起來真是無奈,我和前夫之間連架都很少吵,唯一能讓我們稍稍有些爭執的就是孩子,而且,最後的結果都是沒爭幾句,他煩了、妥協了,因為要看書或者要睡覺了。當我把這些情況告訴老馬時,他立即把我抱住,說這麼一個風情萬種的女人竟然在家裡得不到寵愛和縱容,竟然會被冷落,她的內心世界該是多麼荒涼啊,他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好好地呵護我,讓我永遠過六.一兒童節。接下來,兩個人還是激動地擁抱在一起,渾身顫抖,一邊親吻一邊哆哆嗦嗦地憧憬未來。然後,整理好心情,彼此給對方打足了氣,各自回家爭取離婚去。
人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動物?可能誰也說不清楚。但是有一點,我是親身體會的。6年前我們開始在一起的時候,那種渴望對方的感覺是那麼強烈,跟現在完全不同。現在,我們已經真正在一起了,每天晚上閉眼睛之前看見的是當年朝思暮想的對方,早晨睜開眼睛看見的是當年恨不能要是離不成婚就抱緊了一起跳河的那個人,卻什麼也不渴求了,偶爾還會有陌生的、不踏實的感覺。我們還會緊緊地擁抱對方,哆哆嗦嗦地,但是,不再是憧憬未來,而是為兩個人的今後擔憂。分頭鬧離婚的時候從來不擔心會失去對方,現在,兩個隨時可以結婚的人,已經從內容上結婚僅僅缺少一個形式的人,卻開始不分時間、場合地互相追問:「你還會不會像當年對待我那樣去對待別人?你還會不會有外遇?你還會不會為了別人跟我鬧離婚?」很多事情告訴我們,那段曾經令我們引以為自豪的、衝破家庭、投入對方懷抱的回憶已經從美好的童話故事變成了兩個人互相折磨的依據。
很多很多事情,都是這樣的。
我還記得,當年我們沒有條件在一起,畢竟都是有家庭、有孩子的人,不可能像年輕人談戀愛那樣想怎麼樣就怎麼樣,我們的時間都是「偷」來的。那時候,我經常會在中午不吃飯,坐三站地鐵,走十分鐘路,去學校看他。他也是為了能跟我見面,再也不回家吃中午飯、午睡,而是留在辦公室等我。很多個中午,我們就靠吃漢堡包、喝茶水、彼此看著過來的。中午,他的辦公室沒有別人,儘管是這樣,他也還是不敢鎖門。偶爾我們互相抱抱對方,迅速地親一下,馬上分開,還要豎著耳朵聽著樓道裡的聲音,稍稍有一點兒動靜,嚇得心恨不能要跳出嗓子眼,趕緊老老實實面對面、隔著一張大寫字臺坐好了,生怕讓別人一推門發現了什麼。說起來夠累得吧?可是兩個人都高興,一點兒不覺得疲倦,第二天還想去、還想見,見不到,電話也能打一中午。有時候,我晚上早下班半個小時,藉口要接孩子,他呢,跟家裡說要到圖書館查資料,我們約好了在地鐵站口集合,見到了,趁人不注意拉拉手,然後特別滿足地走一小段路,匯報一下各自家裡的情況,就分頭回家做飯去了。雖然兩個人都要撒謊、躲閃、疲於奔命地打時間差,但是心情特別好,心里特別堅定地要實現一起生活這個願望,就很充實。
可是,兩個人終於都離婚了,終於可以在一起,不用過「偷情」的日子了,麻煩也來了。一開始,新鮮勁兒沒過,還好,慢慢建立了習慣,懷疑也一起出現了。有時候,他也會告訴我,中午不回家吃飯,下午接著上課,我腦子裡就會有一閃念,不會又是有什麼人要在中午跟他相會吧?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種病態,反正我就是忍不住不這樣想。結果,就幹出了偷襲他的事。我假裝沒事人一樣對他不回家的要求表示理解,但是到了中午,我就跑到他的辦公室給他一個突然襲擊,看見他確實是一個人趴在寫字檯上打瞌睡才算放心。別人看見我帶著「麥當勞」去找他,還說我們倆真是感情好,但只有我心裏明白,哪裡是什麼感情好,分明就是正在悄悄滋生的不信任。在他面前,我不承認這一點,只是說想給他一個驚喜,讓他回憶起當年我們是多麼不容易。說是這麼說,誰心裏都很清楚究竟是什麼心理在作怪。
其實,他的心態跟我沒什麼兩樣。如果我下班回家晚了,他也會旁敲側擊地問我幹什麼去了,是不是路上塞車,還是遇見了什麼熟人。兩個人面對面吃晚飯,有一搭無一搭地說話,卻好像各自心裏都有心事,那種感覺特別不好。他還帶領我一起回憶當年我們怎樣利用下班的時間見面,他甚至說:「那時候練就的一身本領,一輩子都受用。」這叫什麼話?我就生氣,給他解釋,說要不然我們乾脆約好了,下班還是一起走。可是,這畢竟是不現實的,他的職業決定了他不用坐班,我可以早晚要打卡的,怎麼走也走不到一起啊。兩個人為了這個也生悶氣。
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我們的錢。從決定了各自回家鬧離婚,我們就不約而同地開始跟自己過去的伴侶留一些心眼,比如,私自存一些錢。離婚是我們沒理,我們是背叛別人的一方,也是不要孩子的一方,是自私的一方,有什麼理由要求多分財產呢?我們都是主動提出什麼也不要、淨身出戶的人。我們都不是壞人,多少都對家人有一些負罪感,願意從財產上給對方一些補償。所以,我們都一樣,除了把一些家人不知道的收入隱瞞起來之外,共同的財產什麼也沒要。離婚以後,我們的一切都是重新置辦的,包括現在這套小房子。我們倆的這種做法,在最初是誰也不瞞誰的。照理說,就算是做壞事吧,這兩個人也算是同謀。可是,經過了4年的時間,我們終於都離婚了,兩個人卻開始為錢鬧彆扭了。
人就是這麼敏感,一點兒小事也由不得不胡思亂想。有一次,他帶我去商場,說要給我買一枚鑽戒。買的過程中都沒有什麼,買完了,回家路上,我忽然問他,錢是哪兒來的,我們的錢不是都放在一起了嗎?他怎麼會還有私房錢呢?他當時特別窘迫,憋了半天才揭示出來,說那是他平時替別人編教材掙的錢,每次都不是很多,用心存起來,存了差不多半年了,才夠買一個鑽戒。真奇怪,當時他說完這些話我一點兒也不感動,也沒有歉疚,我說原來是這樣啊,真好,我還以為你老毛病犯了,跟當年對付前妻一樣又私設小金庫了呢。這下他可生氣了,馬上開始質問我,平時給他買衣服、給家裡買零碎東西的錢是哪裡來的。我說是一些小筆的「灰色收入」,他也嘲笑我,說原來不是小金庫。我也很氣憤,這不是廢話嗎?小金庫本來就是私人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