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9-12 07:29:00作者:
昨天,美國一位12歲女孩的母親因從英特網下載童謠而道歉,並且支付2,000美元罰款。
紐約的布倫娜-拉哈娜因非法拷貝來自一個網站的音樂,有可能受到每首歌高達95,000英鎊罰款。這是美國影音產業協會試圖嚴厲取締在因特網交換音樂發起的261件訴訟案第一件。
女孩的母親薩露亞-托倫斯,在陳述中說:「我們現在知道分享網上音樂是違法的。布倫娜將再也不會去做這種事情。」布倫娜也說:「我為我已經做的一切感到抱歉。我不想傷害我所愛的藝術家。」
美國影音產業協會說,女孩的計算機提供了有超過1,000個受版權保護歌曲的音樂分享服務。協會的發言人說:「我們正在試圖傳遞一個強烈的信息,受版權保護的音樂的非法分配是沒有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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