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30日,我應明的邀請和他一起驅車來到天河我的工作地,雖然中午是我請的客,但我覺得受益非淺,因為,我在短短的陪他考察天河林場一欲拍賣的山林經營權的幾小時裡,我洞察了國有資產流失的許多秘密,而更重要的是,林場所以要拍賣掉一些山林的經營權,是因為要籌集職工買斷工齡所需要的資金。
天河林場東坑分場有一處偏僻的山林,總計面積1967畝,據林場自己的測算有杉木8100餘方,但為了能讓競拍者覺得這是一場有利可圖的投資,實際是按照7400立方作為基數的,以一立方220餘元的價格,整個1967畝林地的採伐僅總底價定為163萬元,林場劉場長告訴我們,由於為避免可能引起的「不穩定」,山林經營權的轉讓不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而是在一些來考察洽談的熟人中選擇,然後「議標」「拍賣」,由於我的朋友是縣林業局局長介紹來的,加上我的朋友對森林並不陌生,因此,他估計,如果山林採伐經營權一經買下不被盜伐的話,三年的純利60萬元應該沒有問題,但他嘆道,投入163萬元三年才有60萬利潤真是不合算,只是現在能獲高利的投資項目實在難找,對於這次投資的機會,他說要是林場能一年就給完採伐指標就好了,因為,雖然現有的木材只有八千餘方,但三年下來,一些小的林木又會長成,這樣就增加了很多的收入。
在場長的辦公室,我的朋友又詢問起山林附近的治安問題,因為那塊山林地處偏僻,對偷盜的打擊估計會成問題,關於這點,場長的回答很值得回味:「放心,你是私人,林業公安分局會全力以赴通過打擊偷盜來保證你的利益。」「話雖這麼說,公安分局還不是只是為了增加自己的罰沒收入,又不會將我的損失陪給我,到時我損失的還不是要我自己承擔,當然,林木有些盜伐也是正常的,只是不要超過我的承受力就行。」我的朋友在路上就和我們提過山林附近的民風問題,他說這很關鍵。
在林場,雖然我的朋友擺出了很多的困難,但其實他就怕買不到,因為他知道,這麼有利可圖的買賣不可能會沒有人知悉,事實上,我們在林場時就遇到了據說也是一官員介紹來的買主,另外,場長還證實已經來過的有六、七人,根據場長提供的兩人,其實是我朋友的朋友,我估計到時即使真的拍賣也會有默契,我過去也曾經陪同過友人參加一些競標會,內中的不規範實則防不勝防。
前幾天在另一家林場,我得知他們也將一萬五千餘畝的林木採伐權出售給了我區引進的一家專門加工林產品的私有企業,那天,正好是林場的工人們來場裡召開關於買斷工齡的動員會,我當場看到幾個老工人在那裡流眼淚,他們說,幹了幾十年,一直有組織的依靠,現在說沒就沒了,雖然可以用買斷工齡得來的錢交納社保金,但畢竟以後就成了沒有任何集體依靠的人,對於在集體生活慣了的他們來說,這種失落的心情我確實能夠理解。
時下刮起的買斷風不知怎麼樣吹起的,沒有統一的文件,也沒有統一的標準,人們所得買斷工齡的多少全賴於單位可籌措資金的多少,無論破產企業還是經營正常的企業都在「與時俱進」的進行著,我雖然無法既時判斷買斷工齡在我們國家今天的現狀是不是一定必要,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在這股買斷工齡的風潮中,許多本可產生效益的國家資產正在以驚人的速度流失,比如我這次親眼見證的,既然那塊林地在幾年之內就能產生這麼大的利益,為什麼硬要一賣了之呢?為什麼不試著讓本林場的工人們去集體承包?難道真要將國企的這些工人們推出了大門才心安嗎?可是,這些走出國企大門的人難道走得出國家的大門嗎?當他們將買斷工齡的所得花費一盡的時候,社保就一定能滿足他們未來的實際和心理預期需要嗎?如果不能--這是肯定的,國家就並沒有甩掉包袱,而且,隨著買斷工齡的人越來越多,社會的擇業壓力將越來越大,這些長期的弊端與買斷工齡時的國家短利相比到底孰輕孰重呢?不知道國家對這些權衡過沒有。
(《中國》總第17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