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偽「憲法大綱」
中國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偽「憲法大綱」開宗明義地宣揚自己的政治主張是「有系統地限制資本主義的發展....以轉變到無產階級專政」。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所建立的是工人和農民的民主專政的國家,蘇維埃全部政權是屬於工人、農民、紅軍戰士及一切勞苦民眾」,「軍閥、官僚、地主、豪紳、僧侶....是沒有選派代表參加政權和政治上自由的權利的」。在這個政權的武裝力量上規定「惟手執武器參加階級鬥爭的權利,只能屬於工農勞苦大眾」。在「公民」選舉權上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在選舉時給予無產階級以特別的權利,增多無產階級代表比例名額。一切剝削者的政治自由,在蘇維埃政權下都絕對禁止」。它的民族政策是「中國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由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中國區域內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在宗教政策方面規定「一切宗教,不能得到蘇維埃國家的任何保護和供給費用。一切蘇維埃公民有反宗教宣傳之自由」。在「外交」政策上則宣稱「中國蘇維埃政權宣告....無產階級專政的國家──蘇聯是客觀存在的鞏固聯盟」。
這個偽「憲法大綱」是在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和《天壇憲法》基礎上的嚴重倒退。由孫中山先生親自主持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貫穿著民主精神,規定「中華民國為永遠之民主國」,設立有上下兩院的國會並充分保障人權。一九一三年由袁世凱頒布的《天壇憲法》也規定「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中華民國人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並保障國民的言論、出版、結社、請願、營業和遷徙自由。即使是被人指為一黨獨裁、於一九三一年五月五日制定「訓政時期約法」也明確了委託國民黨代管政權是臨時的,最終目的是回歸憲政,而實際上國民政府也於一九三六年公布了「五五憲草」,規劃回歸憲政,還政於民。可見不管是孫中山時代、還是袁世凱、蔣介石時代,追求民主始終是時代主流。即使某些政治家們打著民主的旗幟,心懷不可告人的目的,但他們也不敢公然主張實行階級專政。即使前進的道路曲折迂迴,中國社會一直在民主政治的路程上艱難跋涉,沒有一個政治集團公然宣稱進行專政統治。
偽「憲法大綱」在中國有史以來第一次以最高「法律」形式規定一個可以階級凌駕於其它階級之上,規定只有他才能手執利刃實行階級專政並剝奪其它社會階層的一切政治權利;在「選舉」權上第一次給一個階級以特別的權利,肆意破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會公理;它剝奪所有人的自由經營權利,排斥、拒絕一切宗教,公然踐踏公認的基本人權;它的所謂民族政策無疑為國家分裂打開了綠燈;它的「外交」政策顯然是一紙投靠赤俄的賣身契,是自甘做赤俄兒皇帝的政治宣言。這個偽「憲法大綱」與《臨時約法》、《天壇憲法》比較,不管是政治、經濟還是文化和保障公民權利上都出現嚴重倒退,而且公然主張建立一個恐怖的獨裁專制政權,從世界政治史和中國政治史上衡量,都稱得上是一部臭名昭著的惡法。
二、 赤俄領導的中共「革命」及賣國行徑
中共是在赤俄領導的共產國際幫助下成立的,一九二零年俄共遠東局派維經斯基來華,會見李大釗、陳獨秀,籌備建立中國共產黨。中共「一大」綱領提出了「聯合共產國際」,「二大」提出中共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完全交出了革命領導權。共產國際不僅直接向中共下達行動指令,而且干預、參與了中共黨內的反陳獨秀、李立三、羅章龍的路線鬥爭。共產國際為中共培訓幹部、提供經費,派出以德國人李德為首的軍事顧問指揮作戰。在共產國際東方部副部長米夫塞的過問下,王明被安排進中央委員會,後又擠進了中央政治局。中共在以赤俄為首的共產國際領導下,以推翻國民政府為目標,成為中國政局的動亂源。實際上,中共不但是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偽「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也成了赤俄的「兒皇帝」,它唯蘇俄馬首是瞻,幾乎一切政令都以共產國際的指示為準。
一九七九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僅供黨內傳閱的《王明言論輯》記載:早在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共產國際執委會的中國問題委員會上,斯大林就對中國同志說:「沒有無產階級的領導,便不會有革命的勝利」。一九二七年共產國際在《中國革命問題的宣傳大綱》中要中共注意革命過程中的困難,逃陣和變節。一九二八年共產國際執委會第九次擴大會議通過所謂《對於中國問題的決議案》,指出「黨應準備應付新的廣大的革命浪濤的高漲;黨對這新高漲的革命浪濤必須的任務,便是組織,實現群眾的武裝暴動,因革命的任務,只有用武裝暴動和推翻現存政權的方法才能解決」,慫恿中共舉行武裝暴動,並指責中共「一部分在農民區作指導工作的同志,迷戀著零碎的必遭失敗的游擊戰爭,而不注意把運動準備擴大到廣大的範圍」。指示中國共產黨「必須堅決的反對一切在城市和鄉村中沒有準備的暴動」,「黨應明瞭自身主要的任務,在準備城市與鄉村或鄰近各省共同聯絡出動,並在一廣大範圍中組織與準備這個動作(暴動)。因此,便須與過去重視散漫不相聯絡的必致失敗之游擊鬥爭的傾向奮鬥(這種危險已見於湖北、湖南及其他等地)」。由此可見,當時人們對中共引狼入室,賣國求榮的指責並不是沒有根據。
在武裝暴動上,共產國際指示中共「在現在當革命失敗的時候,我們必要在農村中重新建立自己的組織,重新創造自己之政治影響的基礎,在動員農村廣大的群眾,特別是貧民....採取堅決的勇敢的鬥爭」(一九二九年《紅旗》第六十期)。指示中共組織雇農工會和貧農團。在蘇維埃區域實行軍事紀律。要爭取一省,幾省的首先勝利,然後爭取全國的勝利。
在蘇維埃政權建設上,共產國際《關於中國問題的政治決議》指出:必須在最有保障的區域裡建立起蘇維埃中央政府和真正能夠為這一政府的支柱,建立起工鞏固的蘇維埃革命根據地。國際指示中共「黨團必須是蘇維埃的提案與決議的首創者及召集報告會與其他各種會議的發起人。」
關於土地問題共產國際幾次指示「蘇維埃區域之中,黨的注意的中心,應當是土地問題的解決....同時,黨要宣傳國有土地的中心口號」。共產國際執委會政治書記給中共發出《關於農民問題的信》指導對於富農的工作。
在經濟方面,國際指出在蘇維埃區域要有一定的經濟政策。「實行向富農及一切剝削者征發,限制或調節一部分為境內廣大人民自己所要求或軍事上的必要的物品(如烯料、鹽、煤油等)底價格。「有些地方限制一切商業自由,限制一切物價,甚至實行強迫挨戶征發」。
關於國統區的鬥爭,國際決議:「黨應當聯繫政治的經濟的鬥爭,盡量去發展政治罷工,定出準備各地的或者幾個主要工業城市的同盟罷工方針。組織政治罷工的時候,除反對軍閥和國民黨的口號之我,必須提出接近一般工人群眾生活的....經濟要求,....同時,應當盡量去鞏固赤色工會,堅強工人自衛的團體」。國際指出在國民黨統治區裡農民運動的策略是:應當是發動和領導抗捐、抗稅、抗債....等各式的鬥爭引導農民群眾走向游擊戰爭和地方起義。
關於民族問題,以蘇俄為首的國際再三指出:「中國境內有千百萬回民,還有千百萬的藏、蒙、苗、瑤、滿以及安南、朝鮮等等少數民族,對這些民族的工作與反帝運動及土地革命有極大意義和作用」。企圖挑起民族矛盾,從中漁利。
在黨的建設上,國際指出:首先就要使黨數量發展,黨報和數量與質量加多和提高。
由些可見,中共作為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完全沒有所謂革命的自主權,它的一切行動都服從共產國際的指示、命令和精神,中共在實質已成為赤俄顛覆中國政府的工具。
對此,中共並不諱言。它公開地說「由國際負責幫助成立臨時的中央領導機關。實行在國際直接領導之下,號召各級黨部完全遵照國際決議及指示執行實際工作。中國共產黨的一切黨員....像一個人一樣,一致起來實行共產國際的路線(《中共黨史教學參考資料》人民出版社)。「我們黨在中央領導之下,不怕這一切困難和複雜性,堅定不移地執行自己的總政治路線──列寧主義的共產國際的路線」。
中共四中全會更是提出:「對共產國際路線百分之百的忠實這個口號,是使黨更加布爾塞維克化和蘇維埃革命更加勝利的唯一道路和保證」(《共產國際》中文第一期第五卷)。中共領導人在分析中國革命的優越條件時興致勃勃地說:「中國共產黨有以斯大林為領導的列寧主義共產國際的直接領導」(王明《中國革命危機的加深和中國共產黨的任務》)。就連偽「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後來的清剿中土崩瓦解,不得不倉皇逃竄前,也需向共產國際請示,共產國際復電同意後才狼狽出逃。
一九二九年七月十日,東北中東路理事長兼全路鐵路總辦呂榮寰根據國民政府的指令,以武力接收中俄共管的中東鐵路。八月,中蘇邊境戰爭爆發。蔣介石政府以耙恢露醞狻焙耪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