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海港協會九月二十五號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了暫緩中環填海第三期工程的訴訟。特區政府房屋和規劃地政事務局長孫明揚於九月二十七號發表聲明,從九月二十八號起暫停中環填海的所有海事工程,靜待十月六號對有關訴訟的裁決。孫明揚表示,如果政府勝訴,將立即復工。
*保護海港協會敗訴*
十月六號下午,香港高等法院判決保護海港協會敗訴,即可以繼續進行填海前期挖掘污泥和打樁的工程。判決指出,目前中環填海三期工程只是初步施工階段,因此在司法覆核這項工程是否符合法律的判決之前,可以繼續施工。如果政府在終審法院司法覆核訴訟中敗訴,對海港所造成的損害並非不可挽回。
*繼續抗爭等候覆核*
香港保護海港協會會長徐填慎在判決之後召開記者會,對判決表示失望。他說,敗訴並不表示他們沒有法理依據。他呼籲特區政府繼續暫停填海工程,等候司法覆核的結果,否則市民就會被迫採取進一步的抗爭行動。徐填慎說,經過該協會幾個星期努力工作,得知全香港的聲音都反對填海,其中包括立法會、環保人士、區議會,而贊成填海的剩下政府自己。
徐填慎說:「結論很簡單,我們告訴一個很明確的信息給孫局長聽,代表市民的心聲和要求,不可以恢復填海。如果恢復填海,就是逼著市民做出強烈的反應。這種反應是什麼呢?到時候再研究。」
*填海導致嚴重污染*
香港環保組織「綠色和平」總幹事廖洪濤在接受本臺記者訪問的時候表示,高等法院判決保護海港協會敗訴,讓特區政府繼續進行中環三期填海工程,將對香港海洋保護造成惡劣的影響。他說:「政府一定會利用這一段時間,一直到上訴庭結束之前,大規模的填海,造成很多不可挽回的損失。這樣的話,對公眾關於保護海港的訴求的一個極大的蔑視。」
廖洪濤指出,根據特區政府環保署的評估報告,在這項填海工程前期挖掘海底污泥的前期工程中,將在海底挖掘六十多萬平方米污泥。這些污泥污染嚴重,含有重金屬以及對人體和環境有害的極毒物質,污泥挖掘出來後傾倒在其他海域,將對香港整個海洋環境造成非常大的破壞。廖洪濤說:「這個時刻,沒有解決這些污染問題之前,作這些填海事,完全是對環境、香港整個公眾健康的一個不負責的作法。」
廖洪濤表示,「綠色和平」將密切注意事態的發展,並採取適當立場和適當方法來表達他們的訴求。「綠色和平」成員於十月四號乘坐橡皮艇,在填海工程的樁柱上繫上黃色的「保護海港,防止污染」的橫額以示抗議。
*當局陳述填海理由*
同時,特區政府也提出中環填海三期工程的依據。特區地政規劃局長孫明揚表示,他們是根據保護海港條例的三項原則進行填海的。第一,有迫切性,具有充分理由和即時需要,也就是需要土地來興建沿海公路,解決中區交通堵塞問題。第二,沒有其他可行的選擇,因為該區大廈林立,地底有地鐵和其他基建措施,所以公路不可能在現有土地上興建。第三,對海港的損害減少到最低的程度。另外,暫停施工違反工程合約,要做出重大賠償,每天約一百萬港元。他認為,繼續施工符合公眾利益,停止施工則有損公眾利益。
判決之後,孫明揚對香港記者表示,他會詳細研究判決內容,然後向香港行政會議匯報,做出妥善安排。他說:「在香港的形勢之下,香港所有市民的意見都會審慎的予以考慮。」
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