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消息,就在死刑執行前4分鐘,10點24分,負責監督死刑執行的法官任天民的手機響了。電話另一端的聲音非常嚴肅:「您負責董偉的案子嗎?」任天民的回答是肯定的。「他已經被槍決了嗎?」還沒有。不過,這時候陝西省延安市寶塔區看守所的犯人董偉已經被拉到了刑場上。執行槍決的警察已經帶上了面罩。電話裡又響起了那個嚴肅的聲音:「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我在北京,請將死刑執行推遲到下午。」法官任天民一生中還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不過,他聽從了命令。
時間回溯到2001年5月1日。27歲的董偉在一座迪斯科舞廳前與宋陽發生毆鬥。董偉進行自衛,用磚頭擊傷宋陽,並隨即逃跑。宋陽後來不治死亡。
7個月後,陝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董偉一案開庭審理。兩個小時之後法官就做出判決:董偉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
董偉家人找到律師朱佔平。這名律師要求對董偉案複審,並認為其罪名應是過失殺人。在律師看來,死刑判決是錯誤的。但4個月後,陝西省高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董偉的律師於是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他在北京得知,死刑將於一天後執行。於是,朱佔平律師開始了與時間的賽跑。
就在本文開始提到的4月29日9點50分,朱佔平闖入最高法院李武清副庭長的辦公室,當時距死刑執行還有不到40分鐘。最高法院前一天剛剛搬家,李法官坐在紙箱,書籍和電腦的中間。不過,李法官還是找到了有關的卷宗。他研讀之後決定:律師的申訴是正確的,董偉不能被判處死刑。在死刑的槍聲鳴放前4分鐘,李武清撥通了死刑執行法官任天民的手機,並阻止了槍決的執行。李武清決定,再對此案進行複審。
這一槍下留人的傳奇故事在中國的網站和媒體引發一場有關死刑的激烈辯論。一夜之間,人權組織大赦國際的有關數字甚至都可以被引證。一些人問:「中國的死刑判決太多嗎?」
不過,就在複審過程中,中國又發起一場「嚴打」的運動。省政府得到執行死刑槍決的「配額」。陝西省接到的數字是71個。上面沒有說哪些案例應當判處死刑,而只是規定了數字。董偉便成了這71人當中的一個。
去年秋季的一天,董偉第二次站到了刑場上。警察帶上面罩,瞄準董偉的後腦杓,並扣動了扳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