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李真為反腐「獻策」 欲死裡求生

發表:2003-10-2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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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真曾任原河北省省長、省委書記程維高的秘書,因貪污受賄被判處死刑。其審訊期間,根據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上書專案組,為反腐「獻策」,他建議國家應制定一條「寬嚴並舉」的法律政策,對於有悔意的貪官,應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據成都晚報10月28日報導,41歲的李真曾任原河北省省長、省委書記程維高的秘書,1998年任河北省國稅務局黨組書記。被捕前曾被列為國家稅務總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雙料後備領導幹部。他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超過千萬元。10月被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另外,李真一案還牽涉出經濟犯罪案件47案47人,其中涉及廳級幹部8人,處級幹部14人。

報導說,李真在被捕受審期間,在坦白交待自己犯罪行經的同時,還根據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過程,致信專案組,在信中對反腐鬥爭提出了一些「建議」。

李真說,「當前官場上突出的弊害是吏治腐敗和結黨營私,兩者相輔相成,互為滲透,不僅在黨內產生了極壞的影響,而且也嚴重地敗壞了社會風氣,如不斷然採取有效措施嚴加整治,無疑會成為我們黨在前進道路上的極大危險和嚴重障礙。這種敗壞風氣的嚴重狀況,不談不等於沒有。」

李真說,「實事求是地講,如果嚴格按國家法紀條款來衡量,目前在我國逾越原則發生腐敗問題的官員已絕不是少數,腐敗現象已帶有相當的普遍性,只是在程度上和性質上有所不同。但任何腐敗現象都是在潛移默化中逐步加深的,可當前受到法律懲處的人數卻是其中一個很小的比例。」

他認為,「對超越法律的腐敗官員全部徹底地嚴肅懲治,從法律意義上講是天經地義,但根據目前的辦案線索、辦案證據和辦案手段是不可能全然查證的。」因此他建議,國家應制定一條「寬嚴並舉」的法律政策,「對一小撮認罪態度不好,犯罪性質惡劣的要堅決從嚴、從重懲治,但對大部分確已真誠悔罪徹底交代問題的腐敗官員可記錄在案,給他們一次悔過自新、戴罪立功的寬容機會。」因為被寬恕的貪官將以感恩戴德的心態,爭取戴罪立功。

對於李真的建議,有網友道破其萬言書的目的:「我看李真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之一是為了保一條狗命,他所說的辦法在中國是行不通的。他反映中國的腐敗現象是真實的,中國的出路在於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建立法制國家,讓人民參與政治監督,讓廣大人民有說話的地方,這才是唯一正確的道路。」

也有網友直斥其幼稚,「越坦白死得越快,揭發了不該揭發的人,你還有命嗎?」

有的則對其建議嗤之以鼻,「如果我是貪官,那我就放心了,反正就算抓住了也死不了,還有一次悔過的機會。」

有的認為其可以原諒,因為「中國是無官不貪,為了作官,無所不能, 歸根到底,體制有問題,社會主義沒有優越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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