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曾於2002年7月以420票對0票全票通過了一項名為188號的決議案。該決議案指出:對法輪功的迫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同時也違反了國際人權宣言;中國國家控制的媒體所製造的謊言是為了挑起公眾的仇恨與歧視。國會188號決議案認為:美國政府應該調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江氏集團)政府及其外交官對修煉法輪功的美國公民和居民及支持法輪功的美國官員進行騷擾的非法行為;對那些在美國國土上進行非法活動的這類政府代表和機構必須採取包括訴諸於移民法等在內的適當行動。
美國國會議員羅斯-伊莉娜於2003年10月16日在美國國會第108屆大會上又提出了304號決議案。該議案意在進一步表達美國國會關於中國在美國和中國對法輪功的壓制所持的意見,認為中國政府應該停止利用外交使節在美國散佈歪曲法輪功本質的謊言、釋放所有在押的包括法輪功修煉者在內的良心犯。議案認為,美國應該更加密切查找確定那些在中國有暴力迫害法輪功行為的中國官員,應該對關於中國領事官員在美國試圖恫嚇或以不當方式影響法輪功修煉者或選舉產生的地方官員、以及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的舉報進行調查,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議案中特別沿引了兩次針對法輪功修煉者的暴力事件作為高度關注的事例,其一是2001年9月7日五名法輪功修煉者在芝加哥中國領事館外面行使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權的時候遭到人身攻擊,為此肇事者鄭繼明和翁育軍(音)被庫克縣刑事法庭判決毆打罪名成立,此兩名凶手均系與中國領事館關係密切的芝加哥美籍華人組織-美中福建同鄉會的成員;其二則為今年6月 23日晚在紐約唐人街發生了以親共僑領梁冠軍、花俊雄為首的一些暴徒圍毆法輪功學員一案。
對於梁冠軍、花俊雄為首的暴徒圍毆多名法輪功學員一案,只要稍加留意,人們不難發現此次法輪功學員被毆事件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孤立事件。圍毆案第二天中國領館人員在媒體上還公開支持梁的暴力行為。法輪功信息中心發言人周世雨曾在該事件發生後表示,「自1999年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受迫害以來,梁冠軍等人在江澤民政府的授意下,一直不斷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挑釁、製造事端,煽動華人對法輪功的仇恨情緒。6月23日的暴行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縮影。」儘管美國各級政府和立法機構已反覆表達對法輪功的支持,並呼籲中國江氏集團停止對法輪功學員迫害,明確表明保護在美法輪功學員的權益,但無奈梁冠軍等在中領館的支持和誘惑下,竟然無視所在國的法律和政府立場,鋌而走險,頂風作案,一再煽動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製造事端。直至在光天化日之下指揮並親自動手圍毆法輪功學員。
此案發生已時隔五個月,儘管涉嫌攻擊罪而曾被逮捕的梁冠軍仍在被深入調查之中,但旅居海外的各界華裔人士、美國聯邦和大紐約地區民選地方官員紛紛對這一暴力事件作出了強烈反應。
魏京生基金會、中國和平、中國自民黨、中國民主黨、中國大赦等十多個華裔團體給美國有關部門發出了強烈的公開信。他們對於以江澤民為首的中共當局開始將迫害法輪功的魔爪伸向自由、民主為本的美國感到震驚與不安。對於梁冠軍公然在美國這片自由與法治的聖地上肆意踐踏法律與他人的人權,這些團體表示對此不能坐視無睹。他們請求檢察部門對此案展開深入調查,使中共在此地的打手受到法律的制裁。
除了多位美國國會議員聯署提出了304號議案以外,許多美國聯邦議員和紐約州、市議員紛紛表達了對梁冠軍等暴徒圍毆多名法輪功學員一案的高度關注。新澤西國會議員弗蘭克-鮑龍致信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羅伯特-摩根索先生,要求他全力調查法輪功學員被毆打事件。紐約州少數黨領袖及第110區眾議員詹姆斯-泰迪斯科關注法輪功學員在紐約唐人街被親共僑領梁冠軍、花俊雄等人暴力攻擊事件,要求眾議院經由決議譴責指揮或暴力反對法輪功的任何個人和任何一個政府官員,並希望照會中國領事。泰迪斯科說,作為一個當選的州代表,我不能無視於人權侵害和因仇恨造成的犯罪繼續發生在我們自家的後院。相信這樣的努力將會持續直到正義得到聲張,自由的權益得到保障。
但願這片民主的土地能真正帶給我們自由的夢想,多一份善良和正義,少一份仇恨和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