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產黨在「政黨」的概念中,認為政黨是「以奪取、行使或參與行使國家權力為目標的政治組織」。我們知道,國家機關和政黨可以說是兩個相互獨立的政治組織。只有國家機關才能佔有國家的權力,而政黨卻不屬於國家機關,所以,政黨不能佔有國家的權力。這就像一個人佔有另一個人的權力。一個人佔有、行使另一個人的權力的合法情況是:只有當這個人因為重病或其它原因不能行使其權力時,經過這個人的授權,別人才能代理這個人行使這個人的權力。政黨佔有、行使國家的權力也一樣。政黨佔有國家權力是否合法,必須要在具體的情況下才能確定。這也就是說,「奪取、行使」別人的權力有可能是非法的。而共產黨卻把政黨定義為「奪取、行使」別人(國家機關)權力的組織,這明顯是共產黨在為自己非法侵佔國家的權力而做狡辯。其目的就是為自己非法佔有國家權力獲取「合法」的「外衣」。
中國共產黨認為: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的領導地位的確立是歷史形成的。這的確是事實,中國共產黨在國內戰爭和抗日戰爭中逐漸掌握和壟斷佔有了國家的權力。但是,這只能說明中國共產黨在當時對國家權力的佔有、壟斷(或者說是對國家的領導)是合法的,而不能說明中國共產黨在現在對國家權力的佔有、壟斷是合法的。因為當時是非常時期,而現在卻是正常時期。中共用以前佔有國家權力的合法性來證明現在非法佔有國家權力的「合法性」只不過是欲蓋彌彰而已。
中共政黨概念中的「或參與行使國家權力」,這實質上是對「各民主黨派」、對政協而言的。什麼叫「參與行使」?其實,就是「我拿著權力行使,你在旁邊為我鼓掌加油」。(你也就「參與行使」了。)「人民」也「參與行使」了國家權力,因為人民的「代表」--共產黨行使了國家權力嘛,所以,人民當然也就「參與行使」 了。好像共產黨非法侵佔了國家的權力,人民也就非法「參與侵佔」了國家的權力。(這樣,你人民也就無話可說了吧!)卑鄙!無恥!
中國共產黨還把政黨制度分為資本主義政黨制度和社會主義政黨制度,資本主義政黨制度有兩種類型:兩黨制和多黨制。中國共產黨一直認為:「我國不能實行西方的多黨制」。在這裡,共產黨明顯把「多黨制」當成是西方別國的東西,從而排除了別的政黨、組織或個人對國家權力的干預,肯定了自己對國家權力的完全壟斷佔有。其實,否定多黨制,也是共產黨在政治思想文化和理論上對人民的專制統治。
在中國,只允許存在共產黨或共產黨贊成的政治理論、思想和觀念。任何宣揚與共產黨宣傳不同的理論、思想和觀念都被認為是「反動」的,都會遭到「封殺」,而宣揚的人都會被其冠以「反動」、「顛覆國家政權」之名而加以打擊。其實,你說我反動,我也說你反動,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反動,天地有正氣,歷史自會有公論。